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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指揮部房屋6間,炸死士兵2人,傷5人。防守陣地的各連 連長紛紛報告,日軍蜂擁般地向我陣地撲來。我立即奔往城上指揮戰鬥,給敵人以猛烈 回擊…“
…時間:7月8日晨2時以前。
北平市市長,二十九軍駐平津最高指揮官秦德純(當時軍長宋哲元回山東樂陵)的 回憶:七七之夜,約在11時40分鐘,我接冀察政務委員會外交委員會主任委員魏宗瀚及負 責對日交涉的林耕宇專員電話,謂據日本特務機關長松井說:本日有日軍一中隊在盧溝 橋附近演習。但在整隊時,忽有駐盧溝橋之第二十九軍部隊向其射擊,因而走失士兵一 名,並見該士兵被迫進入宛平縣城。日本軍官要求率隊進城檢查。“
我答:“盧溝橋是中國領土,日本軍隊事前未得我方同意在該地演習,已違背國際 公法,妨害我國主權,走失士兵我方不能負責,日方更不得進城檢查,致起誤會。惟姑 念兩國友誼,可等天亮後,令該地軍警代為尋覓,如查有日本士兵,即行送還。”
《今井武夫回憶錄》第一章盧溝橋事件中記述:1937年7月7日…
我從長春亭提前回家,和來訪的客人談過話後,12點前便就寢了。剛入睡不久,北 平駐屯部隊聯隊副官河野又四郎大尉打來電話,武官室的值勤兵把我叫醒……
就是盧溝橋日華兩軍發生衝突的第一次報告。我大為震驚,急忙穿上軍裝跑到隔壁 的聯隊本部,已是午夜一時左右。辦公室中央放著一張長方形桌子,聯隊長牟田口廉也 大佐以及主要幹部軍官們,一個個穿著整齊的軍裝圍在桌子的周圍。這時從盧溝橋附近 送來的情報接踵而至,大家聽著,卻沉思少言,室內鴉雀無聲,每人臉上流露著極其嚴 肅的表情。
日本投降以後,茂川直言不諱地供認,七七事變的第一槍是“日本放的。為了擴大 兩軍衝突,指使部下鳴放鞭炮的是我。”
開槍之事,雙方均未造成任何傷亡,甚至子彈落到何處都不知道,和聽了一陣鞭炮 差不多。志村菊次郎走錯了路,又走了回來(另一說,志村小便,去了20分鐘,我們姑 且按走錯路說法)。事件再沒什麼可延伸的餘地,下面該中方賠禮道歉膺懲肇事者了。 不行!
秦市長回憶:“……夜晚2點,外交委員會又來電話,謂日方對我答覆不滿,強要派隊進城檢查, 否則日軍即包圍該城。”
談判結果:先由中日兩方派員同往宛平城調查。
中方代表:王冷齋(督察專員,宛平縣縣長)、林耕宇(冀察外交委員會專員)、 周永業(冀察綏靖公署交通處副處長)。
日方代表:櫻井(冀察政委會軍事顧問)、寺平(特務機關輔佐官、大尉)、齋藤 (特務機關秘書官、大尉)。
共6人,乘兩輛車前往宛平城。
同時豐臺日駐軍一木清直大隊長率500餘人並炮6門,向盧溝橋出發。
調查團車輛開至宛平城東約0。5公里處,遇準備攻城日軍,日軍埋伏於鐵路涵洞下, 已經槍炮擺列,作好戰鬥準備。日軍指揮官副森田脅迫中方代表觀看日軍戰線,並以武 力恫嚇中方代表。
大概寺平代表,害怕進城困於縲紲,在日軍陣地,就拿出了地圖,對王縣長說:“事態已十分嚴重,現在已不及等待調查談判,只有請你速令城內守軍向西門撤出, 日軍進至東門城內數十米地帶,再商解決辦法,以免衝突。”
王縣長冷冷地回答:“此來只負調查使命,你所提出我軍撤出,你軍進城的無理要 求,離題太遠,更談不到。”
森田手指日軍槍炮威脅說:“要請王專員迅速決定,10分鐘內,如無解決辦法,嚴重事件立即爆發,槍炮開眼, 你等同樣危險。”
代表進城,進城的工作就是調查,調查什麼?
日方代表櫻井又提出與寺平類似的要求:(一)宛平縣城內中國駐軍撤退到西門外10華里,以便日軍進城搜查丟失之日兵, 否則日方將以炮火把宛平城化為灰燼。
(二)賠償。
(三)嚴懲禍首,最低限度處罰營長。
雙方代表,唇槍舌劍。時間是8日凌晨4時50分以後。
在這之前,凌晨4時,牟田口聯隊長已經下達戰鬥命令如下:“……一木大隊長在凌晨4時許,從前線打來電話,並特地要求牟田口聯隊長親自接 電話……電話中請示說:”中國軍隊再次開槍射擊,對此,我方是否應予以還擊?
應該怎樣處理才好?請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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