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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許後,紛紛開始動手。
朱亮祖與他的兒子朱暹就這樣被活活鞭死。
朱元璋對這件事情的處理讓很多官員膽戰心驚。而朱亮祖也在無意中創造了一個紀錄:他是第一個被當廷打死的大臣。不過他並不是最後一個。此後,當廷打死大臣這一明朝獨特的現象就此延續了下去。終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這種極端的刑罰打掉了性命。
此後,朱元璋對待貪官汙吏的態度越來越嚴厲,他創造了一個以往封建統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規定普通百姓只要發現貪官汙吏,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檢查站必須放行。如果有人敢於阻擋,不但要處死,還要株連九族!
這在中國法制史上是絕無僅有的。但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強,明代的實施者並不多。
與這種群眾檢舉揭發相比,朱元璋肅貪的主要線索來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我們上面介紹過的檢校。這些人遍佈全國各地,一旦發現官員有貪贓枉法等問題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報送到京城已經是半夜,他也會立刻起床接見。
朱元璋使用了這麼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說貪汙行為應該絕跡,然而情況遠沒有他想象的那麼簡單。
自明朝開國以來,貪汙不斷,朱元璋殺不盡殺。據統計,因貪汙受賄被殺死的官員有幾萬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全國13個省從府到縣的官員很少能夠做到滿任,大部分都被殺掉了。
可是殺完一批,又來一批,朱元璋急眼了,於是他頒佈了更嚴厲的法令:“我想殺貪官汙吏,沒有想到早上殺完,晚上你們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後貪汙受賄的,不必以六十兩為限,全部殺掉!”
可就是這樣也沒能止住,官員反倒是越來越少,於是在當時的史料中出現了這樣一個滑稽的記錄:
該年同批發榜派官364人,皆為進士監生,一年後,殺6人。
似乎這個數字並不多,別急,後面還有:戴死罪、徒流罪辦事者358人。大家明白了吧,這300多人一個沒漏。
什麼叫戴死罪、徒流罪辦事呢,這可是明朝的一個奇特景觀。很多犯罪的人過堂,上到衙門才發現當官的也戴著鐐銬,和自己一模一樣,後面還有人監視。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脫脫就是個犯人。
這種情況的出現就是因為官員被殺的太多,沒有人幹活了。朱元璋雖然勤勞,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員。於是他創造了這樣一個戴死罪、徒流罪辦事的制度,具體操作方法是,官員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幾十板子。就在官員給傷口塗藥,估計自己小命不保的時候,牢裡突然來了個人,不管死活,把受罰官員拉出去,塞到馬車上,送到各個衙門去處理公務。
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氣肅貪的,但效果並不是太好,這是很值得分析的,大凡在封建朝代開國時期,官吏是比較廉潔的,而洪武年間出現如此大範圍的官員因貪汙被殺,是很不正常的。
應該說,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執行出現了問題,官員貪汙的主因固然是他們自己的不法行為,但官員待遇過低,朱元璋肅貪手法過於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甲申年的殺人有“道”
吳茂華
老一輩的四川人,上至士紳階級下至販夫走卒之流,對明末清初張獻忠屠蜀的史事差不多都耳熟能詳。我小時候聽當過塾師的外婆講這段史實,說起當時川人血流漂杵、屍骨蔽野的慘酷情形,雖是講古,外婆臉上仍神情黯然,唏噓連連。我聽到心驚處,忍不住發問:張獻忠何以這樣濫殺川人?外婆說,張獻忠是老天爺降下的魔王,來擾世害民。又說起那句膾炙人口的張獻忠七殺碑名言:天生萬物養於人,人無一物回於天。殺!殺!殺!殺!殺!殺!殺!
後來上中學讀歷史,教科書上講到張獻忠,是和領導農民革命軍打天下的李自成相提並論的。老師在課堂上反覆強調這是農民革命起義的階級鬥爭,是推動社會歷史進步的動力,雖有其侷限性,但革命造反精神的意義是偉大的。我那時當學生,雖不敢懷疑書本與老師的正確,但心裡卻禁不住想起了七殺碑上那句刀劍鏗鏘、殺伐有聲的名言。
2004年,張獻忠屠川三百六十年後的今天,我翻開《蜀碧》、《蜀警錄》、《蜀難敘略》等史書,讀到有關記載,滿篇血腥撲鼻而來。終於明白所謂農民革命軍的“侷限性”有多可怕,其殘忍程度超過了我們的想象。這支軍隊大規模殺人如砍瓜切菜,簡直就是古代的“恐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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