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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開和強大對手的正面競爭。
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的挑戰者為什麼要規避和強大對手的正面競爭呢?
這正是由挑戰者和強大對手的資源實力差距所決定的。如果挑戰者不是避實擊虛,而是以硬碰硬,那麼就會被資源、能力強大得多的競爭對手所擊敗,這樣企業就無法生存發展。
對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的挑戰者來說,生存發展的最佳方式就是擺脫有利於領先者、不利於挑戰者的競爭局勢,積極創造更有利於自己生存和發展的非競爭局勢。
那什麼是非競爭?要想真正認識非競爭的概念,我們還是先看看研究直接競爭的博弈論。
1994年,普林斯頓大學數學系教授約翰·納什,憑藉“納什均衡”的博弈理論榮獲諾貝爾經濟學獎。所謂博弈行為,就是具有競爭或對抗性質的行為。在這類博弈行為中,參與鬥爭或競爭的各方,各自具有不同的目標或利益。參與競爭的各方,為了達到各自的目標和利益,必須考慮其對手的各種可能的行動方案,然後選取對自己最為有利或最為合理的方案。在國外很多大學,博弈論成了熱門課程,不少商學院甚至定其為必修課。在一些全球著名的諮詢公司的戰略諮詢服務中,博弈論也得到很多應用。
但是博弈論有一個重要的假設,即競爭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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