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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有的是女裁縫,還有韓莊的莊花一類,衣著打扮像體面的上等人家人,在戲院裡搭訕男人。此外,一般都知道透過中介人僱來的女傭同東家的關係是“日裡主僕,夜裡夫妻,一物兩用”。 指南書談到高等妓女時,教顧客如何言行得體,免得出洋相(見第三章和第五章)。說到野雞和其他低等妓女,重點便挪到如何規避糾纏和預防染病。假如指南的分類中包括兼職的和臨工性質的娼妓,那麼主題又有所變化。作者會用這些娼妓來告誡人們說,偌大的上海環境複雜,事情往往不是表面所看到的那樣。社會地位是模糊不清的,想要在社交場上行為得體,就必須具備都市中人的本事,能透過表象看清實質。指南作者就派發自己充當知情者,傳授要緊的知識。 考慮到茶室女招待、舞女、按摩女、嚮導女、脫衣舞女等附帶賣淫的職業激增,就需要對娼妓等級不斷進行修訂更新,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尤其必要。(見圖3)女招待、舞女等收取費用,做陪伴、娛樂招待及提供性服務;從事這些新興職業的女子穿著西式衣裙,儼然一副新式的人上人的派頭,迥異於舊時的名妓做派。她們做的是“摩登”的娼妓業,強調為工商階級的人士提供實用的高效的服務。 女茶役又叫“玻璃杯”,因所端飲料而得名;20世紀三四十年代時她們為下等遊藝場的茶客提供陪伴服務。(見圖4)當年福州路一家遊藝59場的經營者發現僱傭女招待很能招徠顧客,於是這種特殊工種應運而生,對女性開放。互相競爭的遊藝場紛紛辭退男招待,僱傭女招待。30年代時,客人要一杯茶,女茶役收取一兩角的茶資,外加一角小費。指南作者說大多茶客心思都不在茶上,而女招待也被說成專長於拋媚眼,打情罵俏,“賣春”,給人捏來捏去。一位給婦女雜誌撰文的作者間接地道出了這些女子與斥責其處境的改革者之間的隔膜。她說,“午夜,遊藝場裡的燈火熄了。……被玩弄的女子們終究去被玩弄了,在我們旁觀的第三者,當然不明白被玩弄者的心緒的。”一則文字聲言大多女茶役有十來個常客,30年代時每月可淨收數百元,生意清淡時,還可與客人過夜掙到額外收入。還有些人則沒那麼高調,他們描述的女茶役不拿薪水,賣出的頭六杯茶還需向賬房倒貼錢,因工作性質關係,她們必須花錢買衣服和化妝品,經濟上不堪重負,因此才同男人睡覺,可從他處“得到幾塊錢,或絲襪子高跟鞋旗袍料一類的東西的”。關於咖啡館女招待和酒吧女的報道中也有同樣的描述。 好幾篇文章特別提到,女茶役不受妓院保護,而在公共場所工作,所以不得不同直接控制她們的營生的地痞或曰“老公”維持良好的關係(包括性關係)。有時女茶役的故事還講到她們原先是工廠的女工,同日本人關係緊張以後那些僱傭她們的廠子倒了,她們被迫走入現在這個行當,天天同男人打交道,而男人對之不過是始亂終棄。此類故事將個人所受的羞辱與民族的恥辱聯絡起來,雖說兩者究竟是怎樣的聯絡並非總能說得很清楚。 20世紀30年代跳舞場在上海時興起來,不少婦女也就應運當了計時舞女,其工作就是同買了門票進場的客人跳舞,還要勸客人買昂貴的香檳酒,她們從中可稍稍提點成。自有舞場以來,形形色色的女人都被吸引來做伴舞女郎,其中包括出完夜間的堂差來舞場掙外快的高等妓女,也包括下等娼妓,她們將舞場當作搭客的主要場所。 刻畫舞女生活的文字中最常見的是她們的辛酸與卑微。跳舞本身在西歐並沒有什麼惡劣的意思,“不過一到了我們東方,就給一般色情狂,60或圖利的商人,視作一種色情營業。”許多文章提到舞女的家庭往往在風雨飄搖的經濟和戰亂中備受磨難,她們只好選擇此業以養活父母和兄弟姐妹。文中常會提到不時有舞客對她們動手動腳,她們只得忍氣吞聲;有的拼命想讀點書,好離開舞廳;舞女時刻面臨直接步入賣淫的危險。書中有時也寫她們與其他一些出賣色相的“摩登”女郎一樣,捏在老闆娘或契約人手裡,備受虐待,因此處境同那些有明確的妓女身份者並無二致。有的雖不直言,卻用類比的方式委婉地暗示舞女的卑賤地位,如一篇文章就稱:“舞女和倒糞夫,在絕不相同的上海環境中求生存,前者結束上海之夜,後者開始上海之晨。”
第二章 分類與統計(九)
一般認為,按摩女系又一類以服務業裝點門面的變相娼妓。上海首批按摩院開在法租界、公共租界和北四川路,請的是法國和俄國的女郎。中國的指南作者告訴讀者說,那裡所謂的按摩“完全是淫技的一種。所異於操皮肉生涯的,一則以手接觸,一則以?接觸而已”(問號為原文所有)。按摩院講究衛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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