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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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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六日晚,不費一彈、不開一槍,“狄克”和他的夥伴,“和平”地進入了監牢……

張春橋的鐵窗生活

四年之後,“狄克”和他的夥伴作為反革命集團主犯被押上了歷史的審判臺。

在被告席上,江青依然“和尚打傘———無發(法)無天。”

王洪文倒是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姚文元胸前依然彆著一支鋼筆,金魚眼睛仍朝著天花板,一般尚能認罪,但往往要咬文嚼字,掂斤簸兩。

唯有張春橋鬍子邋遢,雙唇緊閉,從頭至尾一言不發,以沉默相抗。他鬆弛了的眼瞼低垂,一雙眼睛更顯得成了三角形……

香港黃河浪先生當時為審判臺上的張春橋,寫了一首詩,頗為傳神:

當年舌頭分叉

噴吐謊言的瀑布

每一星唾沫

都是殺人的蛇毒

而今啞口無言

滔滔雄辯已冰封

你的心冷到零度

一九八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張春橋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的罪名是:犯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八條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第九十二條陰謀顛覆政府罪,第九十三條策動武裝叛亂罪,第一百零二條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第一百三十八條誣告陷害罪,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

張春橋被關押於北京遠郊的秦城監獄。

差不多每隔一、兩年,從那高牆深處,總要傳出一點關於張春橋的訊息。

在“四人幫”之中,只有江青與張春橋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姚文元為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王洪文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到了一九八三年一月,張春橋與江青緩期二年已滿。根據刑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死刑緩刑期間如有悔改表現,可改刑為無期徒刑”。張春橋與江青均被改判為無期徒刑,理由據說是:“沒有以極端的方法抗拒勞動改造。”

一九八四年九月十二日日本《朝日新聞》,刊載了該報駐北京特派員橫崛的電訊,報道他走訪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發言人、辦公室主任魯賢所得到的資訊。

橫崛在詢問江青近況之後,問道:“另外三個人張春橋、姚文元和王洪文,他們的情況怎樣?據說張春橋患癌症死了?”

魯賢答道:“要這三個人接受改造談何容易。王洪文在審判期間曾認罪,但這種認識遠遠不夠。張春橋還活著,三個人都還健康。北京監獄的牢房有一號、二號……

等許多,‘四人幫’當然是分別關押在各處。如果關押在一起的話,他們就會交談商量,那不行。“(笑聲)

一九八六年七月,公安部部長阮崇武在與外國記者談話時,透露了張春橋的情況——

美聯社記者問:“四人幫”近況如何?他們在監獄裡能否讀書看報?

阮崇武答:“四人幫”在服刑。在監獄裡可以讀書看報、看電視,我們對他們照顧得不錯。比他們當初對我們要好得多。

問:每月給他們多少錢?

答:犯人不給錢。每月有生活費。他們吃得好,住得好,生活得不錯。

日本《朝日新聞》記者問:我國記者能否會採訪他們?

答:我估計外國人去採訪的希望不大。

合眾社記者問:江青、張春橋的身體怎麼樣?張春橋能下床走動嗎?

答:兩人的身體都還可以。年紀都大了。沒有聽說張春橋不能下床走動。有病都可以治療的。

問:什麼病?

答:年紀大了,多少有一點老年病。

問:江青現在的態度怎麼樣,有無悔改之意?

答:江青的態度怎麼樣,現在已經沒有什麼用了。她這樣的人很難說有什麼悔改之心。

問:我們聽說江青在監獄裡被強迫做布娃娃?

答:你是不是聽信了一個義大利記者的報導。他怎麼知道江青做布娃娃,是不是從門縫裡看到的?(眾笑)

關於張春橋的最新訊息,是新華社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五日北京英文電:

下星期一出版的英文《北京週報》報道,以江青為首的“四人幫”成員現時仍然活著,他們仍在獄中服刑。

這四人是江青、張春橋、王洪文和姚文元。

該週刊援引公安部一名發言人說,有關他們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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