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契約代價(第1/2 頁)
召喚冥界的魔鬼或者撒旦,這本書也太牛逼了點吧?
這人手指著第一頁上的文字念道:“請不要隨意打擾冥界的各位君主,明白需要什麼、能付出什麼,才可召喚,否則將陷入萬劫不復!”
他顯然知道的東西還挺多:“據說曾說天使的三分之一成為了墮天使,如果這樣算起來,數量非常龐大,有人按照書籍統計過,大約有七百多萬個。古代所羅門和貝利爾簽定的契約,得到了指揮所有地獄惡魔的力量,除了地獄的七大君王以外,在魔鬼中最為法力強大是七十二名地獄的王公貴族。所羅門就用自己的魔法戒指在七十二位惡魔的脖頸上列印,放入瓶中,可以隨時召喚出,讓它們為自己服務。作為回報,他將在死後把自己的靈魂獻給貝利爾。”
“好象太厲害了點,我們只是想讓戈登肉身和魂魄穩定下來。”程千尋微微皺眉,側頭看了看,餐車送了進來,一旁的戈登已經開始象餓死鬼投胎般大吃了起來。
正如第一頁所說,如果要收穫,就必須付出。她可不是想要出賣靈魂得到七十二位魔王當奴僕,那太高階了,而且她的靈魂未必能讓貝利爾感興趣。
這人翻過一頁後道:“這本書可能還要高階,是召喚出七大君主,然後讓他們命令魔鬼出來。所以撒旦瑪門才會跳起來,第二頁就是寫著如何召喚他的,一旦召喚出來。。。等等我看看。”
“一旦召喚。並符合召喚本意,願望將得到滿足。”他手指著第二頁下方的文字,又指向右邊的書頁:“這裡寫著召喚的方法。”
“那麼好的事情,滿足願望?”斯內德的眼睛都亮了。不要說,這樣的事情任何人都會心跳不已。實現願望,長生不老、統治世界、成為人上人。。。
“不要忘了,所羅門代價是出賣靈魂。”程千尋提醒了一聲,潑潑他們的冷水:“我可不是拉美西斯二世、也不是凱撒,就算要出賣靈魂,撒旦也未必要。你們好好想想,我們有什麼東西可以交換的?”
“確實這樣,哪怕是上帝,剛才是時和猶太人也是簽定契約才給予的。”這人將書翻到第一頁。又重新唸了一遍:“明白需要什麼、能付出什麼。才可召喚。。。”
魯道夫插了一句:“還有一點。七個魔王代表著一宗原罪,如果需要財物,應該召喚瑪門;需要復仇就應該召喚代表著暴露的阿巴頓。如果召喚錯了。可能也會讓撒旦惱怒的。”
“那麼真的陷入萬劫不復了。”雷格爾微微嘆氣,隨後想起什麼:“那麼所羅門為什麼召喚貝利爾?貝利爾那麼喜歡睡覺,還偏偏召喚他,難道所羅門想要懶惰?”
“也許這就是所羅門聰明的地方。”這人分析得好似也有點道理:“貝利爾簽定完契約後肯定懶得管所羅門去做什麼,要不所羅門不肯將七十二個魔鬼收入囊中。七十二個,平常人弄到一個就不錯了。”
這人又翻起書來,書頁很沉重,雖然能使用魔力,可大家怕不小心弄壞了如此貴重的書籍,一起幫著翻頁。
他看到最後一頁後道:“終極召喚是路西法。就是冥王。只不過冥王代表著驕傲,不是凡人可以驅使得了。我覺得還是召喚別西卜的好!”
“別西卜?”大家的表情很怪,斯內德說了出來:“召喚出來,讓他吃了戈登?”
這個長得羊臉、腿腳象章魚、胃部還有一張鯊魚嘴的別西卜,吃起人來,象惡狼又撕又啃的,怎麼看也不是能拯救戈登的人。
這人解釋道:“我也是猜想的,別西卜其實勢力也不弱,在某些古籍上寫著,他是冥界的丞相。耶穌又聾又啞的人趕鬼,就有人質疑不是他不是上帝之子,而是和別西卜簽定了契約,用別西卜的法力替人趕鬼。既然他能趕鬼,也能保住魂魄!”
中世紀前,鬼魂都是附著在人身上的,這裡所謂的趕鬼,應該就是驅魔。而現在是相反,不是從肉身中趕走鬼魂,是留下魂魄。
“好象現在也只有召喚別西卜,可是我們拿什麼給別西卜呢?”雷格爾的話讓大家異常歇氣,這才是關鍵,召喚魔王,就必須給予什麼,否則魔王非但不會幫忙,可能還會生氣。
戈登暫時吃得緩過勁來了,他用餐巾擦著嘴,問道:“我的魂魄也應該不值錢,算了吧,反正能醒過來,我已經很高興了,現在還有吃有喝的,何必付出高昂的代價,讓一個已經死了的人再復活?”
話雖然如此,可是戈登。。。
看到戈登又開始吃了起來,他才吃過,吃下去的東西足夠撐著一個成年男人,可他還在吃。原因很簡單,他的肉身原本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