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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的。”冬兒肯定地道,“現在留長髮的只有三種人,地痞流氓、流浪漢和搞藝術的。”
秦歌點頭贊同,算是給她點鼓勵:“你再接著說。”
“我猜他是搞美術的,只有搞美術的人才會經常往深山野嶺裡跑。”
秦歌再點頭:“咱們假設車上的人都跟咱們一樣,在旅遊途中莫名其妙出現在這裡。但是這位藝術家先生例外,他不像是外出旅遊的。你看車上其它人,多少都帶著些行李,惟獨他只有一個挎包。這種皮製的挎包在城市裡倒經常有人用,但它扁平的包身裡面根本放不了多少東西,一個外出旅遊的人不會只帶著一個這樣的包。”秦歌想一下,再接著道,“咱們先不管他是不是搞美術的,他帶這麼點東西就出門,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在倉促之間做出的外出決定。”
冬兒怔了怔,沒說話,算是同意了秦歌的看法。
“還有剛才大家在討論的時候,他一句話不吭,甚至連動都沒有動一下,還是坐在現在坐的位置上。我回頭多看了他兩眼,他的目光就直勾勾地落在我身上,一點都不掩飾他的敵意。我覺得這人身上有殺氣,當警察這麼多年,我的感覺不會錯。”秦歌鄭重地道,“對這個人,我們得多提防著點。”
冬兒眉峰皺起,目光再落到斜前方的藝術青年身上,裡面已經多了許多戒備。
現在車上還有兩個男人,他們一個坐在前面,一個坐在後面。冬兒用大拇指朝後面晃了晃,示意秦歌先說後面那中年人,她自己的眼睛卻一個勁往前面瞄那個年輕人的後腦勺。
“後面的那人你來說,前面的年輕人交給我。”
秦歌啞然一笑,對冬兒的投入狀態表示滿意。後面的中年人大約四十歲左右,短髮,膚色黝黑,唇上方與下巴密密生滿了剛冒頭的胡碴,猛一瞅跟拾荒的農民似的,但偏偏鼻樑上卡了副金絲邊的眼鏡。
“我猜這位的職業有三種可能性,一種是古董販子,他們專門到一些鄉下或者偏僻的地方,低價收購古董拿回城裡高價出售;再一種是民俗工作者,經常下鄉採風;最後一種是地質工作者,搞勘探的,也需要滿世界轉悠。你看他的膚色就是常年風吹日曬形成的,還有他邊上的帆布揹包,也只有常年在外面跑的人才會用這樣的包。”
冬兒想一下,說:“那三種職業讓我猜,他應該是搞民俗的。”
“為什麼?”秦歌來了興趣。
“他身上有種書卷氣,我看不像是古董販子。他也不會是搞勘探的,沒聽說搞勘探的人背個帆布包就上路的,他總得帶點其它裝置吧。”
秦歌誇張地咳嗽兩聲,還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誇道:“聰明。”
冬兒得意地笑:“才發現我聰明,這說明你也聰明不到哪裡去。”她手指了指前面,“現在輪到我來說說前面那個人了。剛才大家聚一塊兒說話的時候,最吸引我的就是這個青年人,所以,我就多看了他兩眼。可惜,可能因為有你在我身邊,他注意的人不是我,而是她。”她嘴巴往邊上撅了撅,示意說的人是坐在走道一側的大學生樣的女青年。
秦歌回憶前面那個青年人的模樣,他生得眉清目秀,身子略有些單薄,面板白皙。這些都是城市青年人常見的特徵,如果硬要說出他有什麼與眾不同的地方,就是他特別靦腆,對發生的事情並不很關心,似乎不管到了什麼地方對他都是件無關緊要的事。
“這個青年人我猜可能是失戀了,出來旅遊是為了解悶兒。從他眉宇間可以看出他用情很專,失戀對他的打擊很大。但是看到其它漂亮女孩子,他還是忍不住要多看兩眼。就在剛才我們說話的時候,他還回了兩次頭,我要沒猜錯的話,他回頭看的都是同一個人。”她的嘴再往邊上撇了撇。
秦歌不由心裡讚歎冬兒的聰明,她雖然是個不愛動腦筋的人,但學什麼東西卻很快,而且,記憶力特別強。以前秦歌跟她在一塊兒的時候,有誰要留電話號碼,只要說一遍,過倆星期他問冬兒,冬兒都能立刻背出來,不錯一個數字。
“那你說說前面那年輕人是做什麼的?”他想刁難一下冬兒。
冬兒想了半天,搖搖頭:“我看不出來,還是你告訴我好了。”
秦歌跟著搖頭:“我也看不出來。”
冬兒不相信地道:“你也看不出來?也有你看不出來的事情?”
秦歌苦笑道:“你真把我當福爾摩斯了。相人你必須得有跡可尋,那年輕人身上實在找不出跟他職業有關的特徵來,換了誰也沒戲。既然你看出他剛失戀,咱們就叫他失戀青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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