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第3/4 頁)
,自然皆大歡喜,天下太平,可要是選了那潘鳳梅,也不會因此就悽風苦雨,天塌地陷。想想自己,倘若哪一天和那麻子締結百年之好,誰能保證不教許多人跌破眼鏡呢?想到這裡,阮紅旗心中釋然了。不錯,自己認定的,未必別人也那麼想,老爹自有老爹的生活準則,無須別人去為他更改。
她扭頭看去,老爹不知什麼時候歪在沙發上已打起了鼾聲。
這會兒,她心裡特別地想見到麻子。而且,她覺著,麻子臉上的麻點其實並不那麼顯眼,真的很淺淡,幾乎淺淡到可以忽略不計。再說那教她時時感受到的刺癢,也沒什麼不好,刺癢畢竟也算是一種感覺,有感覺總比沒有感覺好。——倘若一個人沒有了感覺,姑且不說這感覺是好是壞,那麼這個人就無異於一具行屍走肉。愛情尤其如此。她決定,過一兩天再去麻子那個“寒門”走一遭,看看那隻會叼鞋子的老貓,看看麻子叮叮噹噹地做木活兒,再聽聽麻子不留神甩出的幾句粗話,碰得巧了,興許還能聽到他老媽嘮叨些個雞零狗碎。
別忘了,臨去前再把那十個手指甲和那十個腳趾甲好好兒染一回。
第七章 雅士
紅色的花 藍色的花
是春天開在山野的誓約
與他 與你 與我
多少情意和風帶雨
細細賞
莫輕折
?搖?搖——《誓約》1999?郾5?郾3
學校也遠不是一方淨土。
表面上,綠樹紅牆,無是無非的,其實,那裡面差不多每日都流傳著各種隱私。那種場所節奏大都很散漫,因而也歷來是流言的滋生地。你想,教完了三兩節課,花十來分鐘批罷作業,剩下的大把時間,做什麼呢?沏杯茶水捧了,四處轉轉,樣樣人事並無新意;扯過當日的報紙翻翻,更添乏味與懊惱,發幾句牢騷,罵兩聲粗話,那景況也不過是昨天的翻版。於是就各處地嗅,看看哪裡藏有製作流言的原料。此刻這種人的嗅覺是極為靈敏的,別人眉眼間的每一條紋路,衣衫上的每一個褶皺,甚至眼睛裡的每一道紅絲,不經意打的每一聲哈欠,都可能激發他們的興奮神經,被他們打造成一個有聲有色的流言。室內,走廊,門邊,牆角,你隨時可以看到這些流言家閃動的身影和曖昧的眼神。敬業的分子固然也不乏其人,每個辦公室裡總有一兩個在那裡終日伏案操勞,那課程備得一絲不苟,備課本上的字行是行列是列,更考究些的人是可以寫出體式的,或顏真卿,或柳公權,或趙孟�,自然,效法今人龐中華的居多。看了教人肅然起敬。敬業者總有做不完的事,案頭工作告一段落,忙又傳訊那些頑劣的小痞子,慈母樣苦口婆心地勸導,又都擅打持久戰,直至將小痞子勸導得人困馬乏舉手投降為止。這樣的人是不大有隱私的,也是不大有樂趣的。阮紅旗和麻子都不是這樣的人。
李雪庸自然也不是。在小城,李雪庸算得上風雅之士,屬小城名流,是與阮大可、王絕戶齊名的。
他在小城土生土長,十七八歲就掌管了小城這所學校,起初學校還只有百十來號學生。他人不算太怪,貌相平平,卻透出一股濃厚的舊文人氣味。愛讀雜書,越怪的書他越愛讀,據說,他竟將一本《齊民要術》讀過五遍,《遵生八箋》、《輟耕錄》也是常翻的枕邊書。慣寫一手好詩詞,推崇老杜與範石湖,內行人看得出那字裡行間確有唐宋遺風,絕非常人的附庸風雅或信筆塗鴻。李雪庸差不多每有新作都要與阮大可、王絕戶二人推敲一回,那兩人也堪稱知音,每次讀他新作都能說出子醜寅卯來,或褒或貶,恰好搔到李雪庸的癢處。李雪庸又能寫字,顏、柳、歐、趙各書家他都摹得極圓熟,寫得好的是那種大字,簸箕樣大小,墨蘸得很飽,走筆粗放任性,中途也不再蘸墨,寫到最後往往露出枯相,還有求字的人偏喜歡那種若斷若連的枯筆。阮、王二人家中都掛有他的大字,阮大可的一幅是孟子的“求放心”,被阮紅旗要去掛在閨房裡了,王絕戶的一幅是蘇東坡的“山高月小”,他給自己寫的一幅則是老杜的“同學少年多不賤,五陵衣馬自輕肥”,顯然有那麼點懷才不遇的意思。三人一有閒暇便相邀聚首,小酌數杯,清談半日,你說你的醫,我說我的易,他說他的詩,在小城享有雅名。三人中李雪庸最愛說,興起時可不絕地誦讀老杜的《秋興》、《詠懷古蹟》和範石湖的《四時田園雜興》。
說起來,李雪庸統治小城這所中學快四十年了。
小城這所中學坐落在鎮邊,四面給高大的楊樹圍著。一圈兒石頭圍牆,年月久了,黑黢黢的,這一處那一處裂得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