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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很少出門,對這些天外面的曖昧就沒那麼多預感。有點熱,有點潮溼。可這些是曖昧麼,這樣的天氣每年都有,今年早一點罷了。四年前的現在,我在準備高考的時候第一次有了記錄春天的衝動,一連幾個中午跑到不大的校園的花園亂拍。那個花園真是太小了,夏天的時候更美些,坐在樹下或草上都是不錯的選擇,十年前的現在我在操場上盪鞦韆,幻想著能進入那所全市聞名的中學時,是不會對看到自己半年後坐在花園的石凳上寫作業無動於衷的。這可能有點類似那時候對春天的無動於衷。或許是我一直太偏愛夏天吧。
但夏天的時候已然不適合曖昧了,那種灼熱的直率破壞了那種氣息,往往和咖啡的氤氳雞尾酒的小資Levi‘s的仔褲和張國榮的眼神連在一起的那種氣息。一個直接的證明就是,夏天很容易流汗,很容易氣喘,這和某種運動後的效果是一致的。
我不喜歡春天,可是熱愛曖昧。很多時候小資和曖昧只隔了一層東西,也許是紗裙,也許是白色的襪子,或者是別的什麼。但前者是矯情,無論誰在喝豆漿的時候說我要加salt都可以罵他小資;後者卻是高階的,這世界上懂得如何曖昧的人不多。就像很多人聽說過one
nightstand,但真正懂得規則掌握火候的人少之又少。換句話說,沒人能自以為是的解釋雲上的日子第一個故事中兩個人都脫光了卻沒有做愛甚至他作出撫摸的動作卻沒有觸及她的面板到底是想表達什麼,但事實上能做到這一點的就已經少之又少了。小資和曖昧中間唯一不能隔著的東西,就是Durex。順便提一句,他和她在隔著空氣互相撫摸後,他穿上了衣服離開。她在視窗看著他的背影,眼中沒有一絲遺憾,只充滿了滿足的感覺。
被這樣的氣息包裹,我有些呼吸困難,在曖昧中生存本身就不容易。那個界線如此模糊和輕柔,是禁不起太多碰觸的。一點誘惑便使一切迴歸人類的本能。太柔和的天氣有點虛幻,我們誰都覺得天堂該是如此。可沙塵暴畢竟離的更近,一次沙塵暴會比一百次晴空萬里的天氣更容被人們想起和記住。這其中的原因很簡單。沙塵暴的時候,我們都在逃避。
——
當思念引來更多心情時,思念也成了一種罪。
一個曖昧的時代,有太多東西叫人曖昧不清。
曾經我也為自己起過一個網路名字~曖昧。
曖昧,有時更多的是一種感覺,模糊,不清不楚。
戀愛的男女借戀愛不穩定的狀態曖昧,誰喜歡誰,誰愛上誰,欲拒還迎,醉生夢死,就這樣被曖昧征服,我也是——
網路時代的愛情,讓曖昧變得更加淋漓盡致。網路遮蔽了很多東西,越來越多的人接觸網路,越來越多的人網戀,越來越多的人在網上尋找虛擬的另一半,網路
結婚。叫太多的人感到了網路的美好,也感受到了網路的曖昧。
似乎,整個世界都開始曖昧起來。
而我的曖昧,只在網路一群虛擬的人群中流動……
坐在電腦前,QQ上不停閃動的頭像沒有想象中的親切。熟悉的人早已不在,物事人非,不由的一笑網路中我的徒留又有何意義?
習慣性地在桌子旁摸這煙盒,卻摸了個空。才想起來香菸早就被我吸完了。我的手停留在桌面上,自嘲地笑了:如果說這樣拿煙經成了一種習慣,那對網路中的
一切呢,是習慣還是依賴?
其實,已經不需要答案,網路上所有的人不過是在孤獨與閒暇之中,曖昧一次。既然是曖昧,就讓曖昧到底吧。不需要太多的解釋,太多的遺憾。走也走的瀟
灑。
看過無數張帖子,網路有真情麼?本來以為自己可以很肯定的回答這個問題,現在才知道,原來自己是最沒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的人。
我們需要愛和被愛的感覺,喜歡那種夾雜著愛與喜歡的曖昧感覺,那種除了彼此沒有第三者能體會到的那種淡淡的苦澀與惆悵,隱秘的快樂與歡喜。
有人和我說,不愛的愛情,永遠不會變壞。
在這個什麼都趨向朦朧的時代,男女之間的感情也越來越逃不開這一趨勢。很多人之間不再是明確的戀愛關係,而是所謂的“紅顏”或者“藍顏”知己。也許
很多人喜歡這樣的情感,朦朧也美麗,還可以有幻想的空間。可是,很多時候,正是這種說不清楚的曖昧,傷害了你身邊的人,也傷害了自己。
但我想說,別把曖昧當愛情,特別是網路上。
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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