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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很靜,羅錦程正在吹《回家》,他最喜歡的曲子。據說很多女子曾經因為聽了他吹的這首曲子而萌生了和他成家的念頭,但除了金子。羅錦程不打算和任何人成家。
金子不想和他成家,她有自己的家,老公在澳大利亞,一年只回來一兩次。她留在國內的唯一目的就是給十歲的兒子陪讀,等他完成中文的基礎教育後再出國。
羅錦程對她的迷戀和愛,人神共知。她不拒絕也不迎合,和他上床,不和他談情說愛。她享受他製造的浪漫,卻不容許他進入自己的生活。
也正是因為她,羅錦程在和柳如意結婚半個月後,徹底地離家出走了。據說結婚前羅錦程就和金子好了。羅錦程本不想和柳如意結婚,可是不僅柳如意不幹,父母不幹,金子也不幹。金子說,他不結婚,她會有罪惡感。
那時,所有人都以為羅錦程的新歡一定是年輕漂亮妖精級別的人物。可等他們見過金子,都非常失望。金子不僅比柳如意年齡大,也沒柳如意身材好。她總是淡淡地看人,眉眼之間流露出一抹倦怠,永遠那麼懶懶的,彷彿剛睡醒,臉上還留著昨夜的殘春。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書包網
門第 第三章(3)
很多人不明白羅錦程怎麼會這樣瘋狂地迷戀上既不是美女又不年輕的金子。織錦一度也不明白,也專門為此向羅錦程發問。羅錦程有些感傷地看著她,說:“織錦,你不懂。”
織錦問:“我不懂什麼?我就知道她不僅沒職業,還是別人的老婆,更是一個十歲男孩兒的母親。”
羅錦程茫然地看著她,說:“織錦,有種女人會讓你產生死的念頭,和她一起死都是幸福。”
織錦覺得這種說法不可理喻。後來,她把這些話說給馬小龍聽。馬小龍怪怪地笑了一下,說:“對於男人來說,女人的漂亮固然重要,但風情比漂亮還重要。金子天生就是那種讓男人一看就想要的女人。”
織錦聽得發呆,半天才回過神,掐著馬小龍的胳膊,“看見金子時,你也有這念頭?”
馬小龍笑著逃開了,說:“我就想要你。”
那時,他們在辛家莊一帶租了一套小房子,正好處在兩人工作單位的中間地段。一到中午,兩人就像偷吃大米的老鼠,懷著賊賊的幸福,迫不及待地跑去相會。
和馬小龍分手後,每每車子經過辛家莊,織錦的心就一揪一揪地疼。想那幾盆養在小屋陽臺上的花,怕是早已蔫了吧。那幾尾金魚,怕是也死掉了吧。唉,回憶是種傷害,它像小刀,每回到過去一次,它就切一刀,刀刀直中要害。
3
織錦找了一張靠角落的桌子,點了蠟燭,託著腮,聽羅錦程吹《回家》,覺得很有諷刺的意味——自己竟成了一個無家可歸的人。
吹完曲子,羅錦程穿過美女們的媚眼如絲,徑直走到織錦桌邊坐了,微笑著看了看她,問:“有什麼不順心的事?”
織錦搖了搖頭,看著他,說:“哥,我怎麼覺得自己一不小心成了一個被社會拋棄的人了呢?”
羅錦程很紈絝地說了一聲:“切!”又說,“是你脫離了社會。”
織錦像小時候聽他講故事一樣看著他,等他的下文。羅錦程點了支香菸,歪著頭樂了一下,“織錦,別太清高了,不然你會很不快樂的。”
織錦不悅,“別說我清高!這世道不比以前,說誰清高等於罵誰。誰能清高到不吃五穀雜糧?”
“你就不吃五穀雜糧。”羅錦程的情緒好像也不怎麼好,瞥了瞥餐廳裡的男男女女,自語似的說,“其實你用不著因為答應了爸爸就真的嫁給何春生。”
織錦說:“別提他!對了,今晚你請我吃飯吧。”
“這還不好說!”羅錦程衝吧檯打了一個響指,“想吃什麼,你告訴服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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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錦知道他又要去忙了,也不答理他,自己叫了一客黑胡椒牛排,又叫了一杯雞尾酒。菜還沒上來,何春生的簡訊就來了。何春生很聰明,知道織錦不愛聽他蹩腳的普通話,便很少打電話給她,有事總是發簡訊。
何春生說他下班了,問她有沒有回家。
何春生在一家商場的超市部做收銀組組長,每天要做的工作就是穿著旱冰鞋,握著一部對講機,在一排收銀臺前滑來滑去,不斷地為新來的實習生排解機器難題,為老收銀員清理輸入錯誤的款項。長期穿旱冰鞋鍛鍊得他的身體格外靈巧,像一隻在春風中靈巧穿梭的燕子。有時織錦會在超市看見他,不知為什麼,她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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