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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運營一個品牌,唯恐年限不夠久、品牌不夠硬,好不容易名聲做響了,兩年市名牌五年省名牌,8年一過線就做全國馳名商標。也就你這種奇葩,居然說另起爐灶就另起爐灶了。”
潘潔穎前陣子還託了個商標和品牌代理事務所,在運作今年把市級名牌和著名商標過了、明年能不能提前做省著。顧誠一變卦,這些綢繆全泡湯了。
普通人可能覺得顧誠的公司已經賺了那麼多錢了,這些品牌積澱的榮譽還不是隨便給某些協會塞點兒錢就搞定了?事實上還真沒那麼容易。
尤其是到了國家級,做馳名商標,如果不走點兒司法的歪門邪道,光靠正常評審,年限是很重要的。
史上“騰雲”這個商標一直到了2008年才被評為全國馳名商標,而騰雲方面可是年年想辦法申請的。“阿狸巴巴”這個商標更是到了2014年才評為全國馳名,更是與阿狸的發展速度遠遠不相符。
有些東西,年份沒到,再有錢也是拿不到的。
潘潔穎的mba不是白唸的,她知道里面的難度,所以才對顧誠的決定更加不解。
“你說的這個問題,到時候我自有別的辦法解決,但咱也不能因噎廢食。弄兩家遊戲公司的品牌,我是另有深意的。”
簽完字的顧誠,把玩著手頭的簽字筆,醞釀著腦中的說辭。
有些東西,他作為一個穿越客知道為什麼要這麼做,但沒法直來直去解釋給身邊的人聽。醞釀了很久,他才嘗試著說服:
“姐,我覺得你的思維,應該跟上時代,網際網路時代,是個人一輩子有可能要創業好多次的時代我不是說那些創業失敗了的人,才要去再次創業。哪怕是創業成功了的人,也可以賣掉自己的生意,然後再次創業。
這種情況,在傳統工業時代是很難想像的。一家搞加工搞電子的公司,哪怕是家族式管理的企業,也能傳幾代人。但網際網路就不行,這裡的技術進步太快了,到處都潛伏著泡沫,哪怕在沒有泡沫的點,某些東西眼下看起來估值實打實非常高,或許下一代技術出現之後它就變得一錢不值。
在矽谷,就已經有那麼一群人,以5~7年為一個週期,走上了第二輪創業的大潮那夥人普遍是94年網際網路誕生之後最初的弄潮兒,然後在2000年313股災大跌之前明哲保身功成身退了。這兩年看看形勢,找處在谷底期的產業,吸收些優勢資源,然後重新進場創業二輪。現在我們或許覺得奇怪,但是以後就不會奇怪了,因為網際網路創業的週期律會一遍遍上演。”
唯一的區別,只是這些人第一次創業的時候,一窮二白,只能拿一個技術方案和一個團隊去找風投投錢、然後最終退場時有可能八成以上的利益都被各輪投資者分潤了,創始人團隊只分享了一兩成金錢。
但是,到他們第二輪進場之後,因為手頭有點小錢,又有慢慢考察和試錯的資本,他們就可以繞過一開始出讓利益最多的天使輪乃至a輪融資,直接撐到b輪再讓風投進場其實在華夏國內,雷俊和周紅衣,甚至另一個時空的章龍,都是這類人的代表。
然後5到7年之後再這麼來一波。
這樣的例子,幾十年後稍微瞭解一點兒矽谷的人都會覺得很正常。能夠在一項技術和一個平臺貶值之前把自己的生意出手掉,是很幸福的事情。因為那個時代的人們,已經親眼目睹了這種創業週期律上演了好多輪了。
但是,在2002年,這種見解是很少見的。因為全球範圍內,哪怕在矽谷,這種事情都還是第一輪上演,而且並不普遍,只有極個別的遠見卓識者才看到了這些苗頭。
其實,“創業”才是這個世界上最美妙的“無限流”題材,每隔五到七年換一張地圖,除了“資金”和“配合默契的核心團隊”這些“從上一張地圖繼承過來的裝備和技能”之外,一切從頭開始。
可惜,這個世界上缺乏有這種功底又有這種動機的人,把它們寫成無限流的小說哪怕只是有王昱全那點兒投資過幾個億美金功力的人,也不會看得上網路小說這點兒賺頭吧。
……
顧誠說得很認真,潘潔穎卻依然覺得很不真實:“你覺得,網際網路公司的品牌沒有價值?就該做幾年換一塊招牌?”
“不是網際網路公司的品牌沒有價值,而是網路遊戲公司的品牌,沒什麼價值至少比其他品類要廉價得多。
認為玩家使用了某一個公司的產品,就一定會對這家公司有感情,這只是一個迷茫的錯覺。尤其是你還只是一個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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