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頁)
蕭書臨讚賞似地對她一點頭,然後指指她的下半身。
他的眼角嘴角寫的明明是讚賞,可是她接收到的訊息竟然是危險,看來,不是她的接收器壞掉,就是她將徹底完蛋。
“吼,我馬上、馬上換下戲服。”
戲服?她以為自己在演劉伯溫傳奇?
他沒說話,瞠大眼睛看她在眾目睽睽下套上牛仔褲,看她一面發抖還一面沒忘記跟老闆算今天的時薪,看她連話都說不清楚了,還沒忘記把自己的包包背起來,東西收整齊,真是個“家教良好”的乖小孩。
車子裡,氣壓降到最低點,閃閃偷眼看他,不敢發話。
應該生氣的!蕭書臨抓住方向盤的手冒出青筋。他最痛恨人家說謊話,這個小雨傘不但一說再說,還說到讓人分辨不出真假,他該誇獎她的說謊功力高強,頒她一面鍍金獎牌,還是罵她的道德感低落?
二十二歲……他想起坐在沙發上,頭髮溼透的小可憐,想起喝醉酒,窩在自己懷裡的小雨傘。
原來他不是變態,不是想對未成年少女下手的怪叔叔,而他的生理反應也在正確範圍內。這個念頭,讓他的火氣消了一點點。
可,沒這麼容易放過她。
上次,她抓住他問:“大叔,你介意老婆比你小八歲嗎?”
他的回答是瞪她。
可心裡想的卻是,他都開始心動、開始想跟海齊搶女朋友,開始計劃用十年等小雨傘變成大雨傘了,哪會在乎老婆比自己小八歲。
她又問:“大叔,你有沒有談過戀愛啊?那談戀愛的感覺棒不棒?”
他的回答還是瞪她,手往她頭上輕輕地一巴,嘴裡多吐出一句話,“吃太飽的話,不會把心思放在書本上嗎?”
但他心裡想的是,這種事說不準,物件不同就有不同感覺,他這個人對什麼都是淡淡的,對愛情也一樣,沒有特別興奮,也不會出現小說上面的熱烈纏綿,隨遇而安是他的長年習慣。
只不過最近有個小女生幾乎把他弄成變態,不只一次,他有很多次想要把她嫩嫩白白的身子吞進去,但他百分百確定,自己不是肉食性恐龍。
小雨傘問這些話的時候,他正在畫設計稿,而她把頭支在雙手上,笑盈盈地翻著他的色鉛筆,閒過頭沒事幹的時候,還會指揮他該怎麼設計。
“你說,如果廚房用橘色系列,好不好?”她指指他的設計稿問。
好個頭啦,住在裡頭的是六十幾歲的老夫妻,他們要的是寧靜祥和,不是熱鬧活潑。
那個時候,她已經輕易打破三樓是聖地,不可侵犯的家規。
不過是個看起來十幾歲的小女生,不過住進這個家庭三個月,不過是甜一點、可愛一點、愛撒野一點,但這些一點一點一點,改變了家庭生態,讓他和海齊在不知不覺間適應新環境。
再看一眼二十二歲的“成年少女”,怒氣消了一半,就因為實話剛好是他最需要的部分,就因為戳破的謊言解釋了他的心理健康度,所以他並沒有她眼睛裡看到的這麼生氣。
到家了,他把車子停好,看也不看她一眼,逕自走入屋內。
不罵她嗎?會不會……他打算直接把她的行李款款丟到馬路上?
嚇很大,閃閃緊隨在他身後,打算在他丟她的行李時,很“人間四月天”地跪地哀求,一面哭一面說:“我是那麼那麼那麼的愛你,你怎忍心把我驅逐到天涯海角?你可知思念折磨人心,我的愛情會讓風蝕……”
屁啦、屁啦,她在做什麼?有時間想這個,倒不如想想要怎麼消解他的火氣比較有建設性。
她可以……用棍子把他打到失去記憶?等他從醫院醒來,就向他自我介紹——“嗨,親愛的,記不記得,我是你的未婚妻。”
不好,這招太爛,再想一招。
直接撲過去,多炒幾下,把生米炒成熟飯,然後哭著裝可憐,“想我冰清玉潔身,一夜風雨摧折,瓜破蒂落無人聞問。”
不錯哦,他是個負責任的男性,說不定這招對他有用。
於是她抬眼,開始思考要從哪個角度下手,背面可以攻他個措手不及,正面可以增加熱度和情趣……
在她胡思亂想時,兩條腿沒有搞罷工,仍盡責地跟隨在他身後。
好死不死,在他們經過狗屋時,孬孬什麼時候不發情,居然挑這個時候起肖,它巨大的身體一躍,撲到閃閃身上,而她想事情想得太專注,沒發現春風滿面的臭孬孬,居然被它撲得整個人往後仰,碰,她往後摔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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