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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錢。
這個形容很難懂啕?
但意思就是,她也想啃幾口的美味男人,已經有人先一步拿好筷子,在他的身邊虎視眈眈外加畫圖圈,還掛了告示牌,標明:內有惡犬,閒雜人等勿入。
所以,她討厭林靜柔!
她的態度不是白就是黑,但蕭書臨的態度就不好認了。
說他不喜歡“花瓶”嘛,他又由著她天天上門來整東理西的,扮演著女主人的角色。說喜歡嘛,又沒見他們有什麼了不起的親密互動?
整體來講,最讓人受不了的是,蕭書臨居然要求她喊花瓶小姐“阿姨”,阿姨耶,“花瓶”才二十五、六歲,她居然要喊一個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女生阿姨,真扯!
都是她這張娃娃瞼的錯,二十二歲冒充十六歲還被嫌年齡灌水,都是她老爸老媽的錯,沒把成熟穩重生給她。
她超悶的,誰樂意喊情敵阿姨啊?這不是冤她嗎?
蕭家還有一隻孬孬,孬孬是黃金獵犬,脾氣好得不得了,連隔壁家的貴賓狗都敢跟它嗆聲,也不想想,孬孬一張嘴,就可以把它的小腦袋咬碎。但他們知道孬孬不會,貴賓狗也知道孬孬沒那個膽,不然,“孬孬”當假的嗎?它是徹頭徹底、真實無偽的孬。
像她,她沒它那麼孬,哼哼,她找到工作了,在菜市場賣衣服。她強得咧,自從老闆用了她後,業績增加兩倍半,有了菜市場經驗,她計劃先不把錢寄回去給閱閱,等存夠十萬塊,就自己批衣服來當老闆。
當老闆,錢不必分給別人賺,發財的機會比員工高,當完小老闆當中老闆,緊接著當大老闆,她不怕苦不怕難,發誓總有一天要賺到很多錢,把育幼院裡被送出去的那群小傢伙一個個接回來。
閃閃從菜市場回家的時候,在車站附近碰到海齊,她小跑幾步地追上他。
“海齊,你為什麼在這裡,下午不上課嗎?”
她看看手錶,一點十分了,收完攤子回家,這個時間對她來講很正常,但對一個念國中的小孩很不對,不會是蹺課吧。
“我昨天跟你講話,你都沒在聽。”海齊不滿,嘟囔幾聲。
他看著她的馬尾巴上面沾到東西,順手幫她抓下來,閃閃以為他在跟自己玩,也動手揉亂他短短的頭髮。
海齊笑了,也不知道為什麼,從第一眼開始他就超級喜歡閃閃。
說是因為她漂亮嘛,也還好啦,美女滿街跑,不差她一個;說她可愛嘛,學校裡追他的女生,可愛級的排排站,可以繞操場三圈半,她真的沒有比較特殊。可他就是超愛她,沒道理。
這個說不出口的“沒道理”,讓他發誓兼決定,將來非娶閃閃當老婆不可,誰都別想勸阻他,青少年有青少的執著,不能隨便侵犯。
“真的哦?對不起啦。”她笑出兩個甜甜的大酒窩。“那你再說一次。”
看見閃閃的酒窩,他滿肚子的火氣消失得無影無蹤,她前輩子一定是滅火器。“我說我今天月考,考完試同學要請我去看電影,可是我不想去。”
“為什麼不去?中學時期最美好的回憶就是和同儕間的互動,去啦、去啦,沒錢的話,我幫你跟大叔要。”
唉,這是她另一個悲哀,面對喜歡的男人,居然要規規矩短喊人家一聲大叔,三不五時還要裝ㄋㄞ,人生啊人生。
“宋予閃,我昨天已經說過了!”海齊挫敗地大喊。
“又說過了?好啦、好啦,你說過什麼我沒聽清楚,再講一次就好了嘛,幹麼發脾氣?年紀輕輕不要吼叫,不然會老得快。”她捏捏他的耳朵,像在捏家裡那隻孬孬。
說實話,是她的錯,昨天海齊講話時,她的眼睛忙著吃冰淇淋——當時大叔正在幫孬孬洗澡,赤裸著上半身,點點水珠子噴在他的肌肉上,哦~超好吃的,害她的唾液腺快速分泌。
“那不更好,老得快,我看起來就會比你大很多。”他生氣地把她的手揮開,討厭她拿他當小孩看。
“你說什麼?剛剛有車子開過去,我沒聽清楚,這次不是我的錯嘍。”閃閃高舉雙手,一臉無辜。
“算了,你今天下午有沒有事,我們一起去逛街。”
“逛街?”她為難地看了看海齊。她從不參予這類消費性活動,她比較喜歡參加增加收入式活動。
“不喜歡嗎?”
“我下午要念書,準備明年考試。”她說謊。
“還早得很,明年七月才考。”海齊懷疑望。她什麼時候這麼用功了?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