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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為他還小,也可能他是男生的關係,他對愛情沒有閃閃那麼嚴重的執著,所以儘管不爽,他還是想通了,反正不管能不能結婚,只要閃閃不把他踢出家門,他就可以一輩子和閃閃在一起,不當情人當姐弟……也是一種勉強可以接受的關係。
只是,他也很喜歡老爸……呃,不對,是大哥啊。
大哥對他很好,爸爸不敢救他的時候,都是大哥挺身而出。
他記得,有一次媽媽丟掉錢時,誣賴他手腳不乾淨,他很早就知道自己是“雜種”,知道自己是“野女人生下的垃圾”,因此錢丟掉肯定是他的罪過。
他捱打,身上佈滿一道道紅痕,可他沒浪費力氣哭號,因為越哭只會越刺激媽媽,她越生氣、他就越慘,他只能死咬住下唇,直到唇舌間充斥著血腥味。
他沒怪在樓下客廳看電視的爸爸,因為爸爸比誰都清楚,他不出聲則已,一出聲,未來的幾天,媽媽會讓他們兩個更難過。
是大哥從學校回來,衝上二樓救他,他忘不了大哥眼中的憤怒,即使他的口吻仍然保持著冷靜平和。他對媽媽說:“如果那件事讓你那麼憤怒,你該懲罰的是肇事者,而不是受害者。”
那個時候,他三歲、大哥十九歲,他不確定人能不能把三歲的事情記得那麼清楚,但那個眼神,他想,他會記一輩子。
一考上大學,大哥就帶他搬離開家,媽媽為了懲罰大哥,斷絕所有經濟支援。那個時候,大哥住在葉哥哥家,把他託給葉媽媽帶,和葉哥哥一邊打工賺錢、一邊唸書,兩個人培養出革命情感,這也埋下他們合夥開公司的種子。
畢業後,大哥一面等待兵單,一面畫設計稿,他沒日沒夜的工作,拚命存錢,因為年紀輕輕的他有一個“兒子”要養。
之後,大哥當兵、他一樣被寄在葉家,再之後,葉哥哥因為過胖不必當兵,他們合作開了建設公司,小小的公司越做越大,後來有大財團看上他們的能力,投資大把金錢給他們,佔去公司百分之七十的股份。
接下來的兩年,他們努力從大財團手中買回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真真正正成了大老闆。
表面上,說得容易,但海齊親眼看著大哥和葉哥哥是怎麼勤奮工作的,他非常非常崇拜大哥,在之前,池的目標和大哥一樣,成為知名的建築師,要不是閃閃想當醫生娘,他不會更改人生方向。
答,第一顆雨水打在臉上,他仰頭,一個不小心,接到更多的雨水。
下雨了……雨越下越大,路面一下子就鍍上一層墨黑,然後劈哩咱啦的聲音爭先恐後傳進他的耳膜,才三分鐘不到,路上的行人就模糊了身影。
他站在7—ELEVEN店前,口袋裡有四十五塊錢,買雨傘不夠、買雨衣差不多,當然,他也可以買半條吐司,填滿他和閃閃的肚子,但買完吐司衝回飯店,吐司大概也泡了足夠的水不能吃了。
四十五塊錢,有和沒有差不多。
海齊在超商前面來回踱步,雨水讓他焦慮,他擔心種在棉被裡的閃閃,也擔心他們的明天該怎麼辦,他真希望自己能像當年的大哥,一手照顧閃閃的生活,可惜他太小,而閃閃太傷、心……
他低頭徘徊,不小心撞上一個和自己一樣在超南面前、進退兩難的女生,這場雨,為難了不少人。但……那個女生胸口掛著手機。
Yes—·有救了。
他想也不想,把口袋的四十五塊錢通通掏給小女生,就拿了人家的手機,撥出一串號碼。
當電話接通,海齊聽見老爸……呃,不是,是大哥的聲音剎那,心安了、不怕了·“大哥……”
“海齊,你和閃閃在一起對不對?”電話那頭的聲音比他更急。蕭書臨早就猜到,只是想要再確定。
“對。”
“你們在哪裡?”
“我們在……”
他不是故意的,但大哥的聲音就是會讓人流鼻涕,呃,好啦,是流眼淚,他的眼淚鼻涕齊飛,把所有跟離家出走有關的事一一說明,直到掛掉電話,蘇~吸掉最後一道鼻涕為止。
一個熟悉的女音傳來,“解釋!”
不會吧……海齊心驚,抬眼,看見昂首挺胸,兩手插在口袋裡面的宋予弄。是她,那個演戲很假的做作女!
“解釋什麼?”今天的他不夠屌,反而多了幾分心虛。
“為什麼偷我的手機?”
“我沒偷,是借,我給了你四十五塊錢。”海齊急著解釋,現在的他可是落難雞,沒有屬的本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