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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害得自己虧本不說,這名聲也得臭大街了不可。
“那《反盜版法》呢?”戲志才再問。
“所有未經許可使用他人專利技術,或者打著別人品牌名號出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商人。一經發現必須要停止侵權,同時罰沒盈利所得,且記錄在案。第二次再犯。那麼夷三族!”方雲笑吟吟的說出了一個非常殘酷的法律。
“是不是太嚴格了一些?”戲志才也不由得皺了皺眉頭。
“不流血,不足以震懾他人。有這能力假冒偽劣,為什麼不自己經營一個品牌?他們難道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經造成了別人的損失?最重要的是,若是這種情況得不到遏制的話,那麼以後還有誰敢發明創造,又有誰敢革新技術?為了我華夏千秋萬代,為了我們的科技能夠一直站在世界前沿,流血我覺得是無可避免的結局……”方雲搖了搖頭。
未來別人怎麼稱呼中國?‘山寨帝國’!
的確,因為山寨。我們能夠迅速獲得許多我們所沒有的技術。但同樣也是因為山寨,使得國產的各種技術得不到發展。有時候往往一項技術出現。還沒有幾天,山寨就到處都是,最終別人投入了數百萬,甚至上億的研發資金,卻得不到應該有的收入,不得不解散。
長此以往,我們華夏就在不斷的山寨之中度過,哪怕是研究,也是一些炒冷飯,或者一些價值不大,很容易回本的東西,想來也是被盜版給嚇怕了。
還好,目前除了華夏,其他的文明都是那麼的落後。但是不慮長遠者,以後必然會後悔莫及。再說習慣這玩意,本來就是慢慢養成的,等到那些盜版商,在品嚐到盜版的甜頭,在被盜版養肥了膽的時候才出手,只怕一切已經後悔莫及了。
最重要的是,世界的確只有那麼大,文明也只有那麼幾個不假。但是在外太空,還有不少的文明體系,甚至連宇宙聯盟都有!華夏等不起,地球等不起!
“對於主公的提議,屬下沒有意義,只是想著觸犯了盜版法案的人,懲罰的確是太嚴格了一些。臣建議,對於第二次違反《反盜版法》的,可以發配到邊陲勞作,改造環境,也算是為我們的後代謀取福利,如此豈非一件美事?”戲志才想了想提議到。
“也罷,就這樣吧!但若是他們在路上逃走,或者在到達那裡之後逃走的,那麼必須族誅。而且犯了罪的人,其族人五十年內不許有出國的情況,這你應該沒意見吧?”方雲非常嚴肅的說到。
“臣自然沒有意見,如此便是最好。”戲志才嘆了口氣,想來也知道這是方雲的底線。
其他臣子也沒什麼意見,畢竟盜版了別人東西的人,受點罪也是正常。再說第二次才最為嚴重,第一次最多隻是一次警告而已,只要及時收手,那自然不會有什麼。若還不肯收手,那也怪不得誰了。
當然,方雲最多隻是能夠給出一個草案,畢竟他不是專門學習法律的。
如何制定這三部法律,自然交給了王磊他們來討論,誰讓他才是晉陽的法官來著。這段時間,他已經算是把法院給組建了起來,而且開始試著營業。法院的出現,也使得原本屬於縣令的審判權,再次被分了出去,進一步分化了他的權力。
如此,縣令也好,還是太守或者州刺史也罷,最終只能處理處理日常政務,時刻關注政務的進展情況,當然也可以注意一下審判的具體過程什麼的。但直接插手什麼的,自然是別指望了。想要再當個土皇帝,那就是做夢了!(未完待續。。)
ps: 說真的,我真的希望華夏成為一個反盜版大國,這樣至少訂閱會提升上去。
但我也不希望變成這樣,因為這樣會使得看盜版電影什麼的途徑被掐斷……真是矛盾的人性。或許這就是所謂的利己思想吧。話說……各位書友,支援正版,多多訂閱啊……雖然沒什麼資格那麼請求什麼的……
最後還是慣例環節:
感謝書友‘長青無悔’和‘sky1991’的打賞!多謝二位一直以來的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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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今天已經有不少書友打賞或者投月票的,我其實都知道,但一般都是針對昨天的部分進行感謝,所以具體的感謝留到明天,還望見諒。
第99章 世家的覺悟(上)
三項新法律開始在幷州試行,實際上代郡也是試行,唯一沒變的是冀州的新地盤。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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