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4/4 頁)
當他宣佈趕走魏忠賢的時候,有一個人站了出來,反對他的決定,而這個人,是他做夢都想不到的。
或許是收了錢,或許是說了情,反正徐應元是站出來了,公然為魏忠賢辯護,希望皇帝給他個面子。
面對這個伺候了自己十幾年,一向忠心耿耿的老太監,崇禎毫不猶豫地做出了抉擇:
第四章 夜半歌聲(3)
“奴才!敢與奸臣相通,打一百棍,發南京!”
太監不是人啊。
順便說一句,在明代,奴才是朝廷大多數太監的專用蔑呼,而在清代,奴才是朝廷大多數人的尊稱(關係不好還不能叫,只能稱臣,所謂做奴才而不可得)。
這件事情讓崇禎意識到,魏忠賢是不會消停的。
而下一件事使他明白,魏忠賢是非殺不可的。
確定無法挽回,魏公公準備上路了,足足準備了三天。
在這三天裡,他只幹了一件事——打包。
既然榮華於我如浮雲,那就只要富貴吧。
但這是一項相當艱苦的工作,幾百個僕人幹了六天,清出四十大車,然後光榮上路,前呼後擁,隨行的,還有一千名隸屬於他本人的騎兵護衛。
就算是輕度弱智的白痴,都知道現在是個什麼狀況,大難當頭,竟然如此囂張,真是活膩了。
魏忠賢沒有活膩,他活不到九千九百歲,一百歲還是要追求的。
事實上,這個大張旗鼓的陣勢,是他最後的詭計。
這個詭計的來由是歷史。
歷史告訴我們,戰國的時候,秦軍大將王翦出兵時,一邊行軍一邊給秦王打報告,要官要錢,貪得無厭,有人問他,他說,我軍權在手,只有這樣,才能讓秦王放心。
此後,這一招被包括蕭何在內的廣大仁人志士(識相點的)使用,魏忠賢用這招,說明他雖不識字,卻還是懂得歷史的。
可惜,是略懂。
魏公公的用意是,自己已經無權無勢,只求回家過幾天舒坦日子,這麼大排場,只是想告訴崇禎老爺,俺不爭了,打算好好過日子。
然而,他犯了一個錯誤——沒學過歷史唯物主義。
所謂歷史唯物主義的要點,就是所有的歷史事件,都要根據當時的歷史環境來考慮。
王翦的招數能夠湊效,是因為他手中有權,換句話說,他的行為,實際上是跟秦王籤合同,我只要錢要官,幫你打江山,絕不動你的權。
此時的魏忠賢,已經無權無官,憑什麼籤合同?
所以崇禎很憤怒,他要把魏忠賢餘下的都拿走,他的錢,還有他的命。
魏忠賢倒沒有這個覺悟,他依然得�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