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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學階段畢竟是一種底子教育、素質教育,各個學科之間,特別是各個人文學科之間,有很多東西其實是相通的,關鍵是要有興趣。我想這不是一時衝動,而是經過了充分的理性思考的。我並不想做學問,即使只從就業的角度來考慮,同樣是碩士畢業,念法律的比念歷史的,也應該是更有優勢的。” 做父親的胡青山又問兒子,“畢竟是臨時抱佛腳,儘管你有自信,可我總覺得考上的可能性還是不很大,萬一沒考上那你怎麼想,早知道這樣,還不如趁現在就下定決心考本專業呢。” 胡凸為自己辯護說:“爸,現在下結論還為時過早,您怎麼知道我就考不上呢?我想我會好好努力拼一把的。退一步說,如果真的沒考上,那我就先找個單位上班,明年或者後年再接著考也可以嘛。” 胡青山道:“既然你想好了,那我就隨你自己拿主意。只是這個暑假可就得抓緊時間用功了。” 胡凸點頭,“我也正是這麼想的。不過,我還有一個想法,就是到您的律師事務所呆一、兩個禮拜,熟悉熟悉法律方面的業務,這樣我想會有助於加深理解。” 胡青山點頭同意,“也好,你要沒別的什麼事,隨時都可以去坐班,正好所裡頭人手也不夠,你幫我盯幾天也好。” 幾天後的一個上午,也就是與梁季斌、顏毅武等老同學聚會畢了的時候,胡凸真的就在某天早上跟著父親跨進了熱土律師事務所的辦公室。交待兒子畢了,胡青山只一轉身,就出門辦事了。有兩位招聘來的律師也有自己的業務,他們早早的就到了辦公室,和胡青山主任一樣,也只呆了幾分鐘就出門辦事去了。胡凸於是坐在父親的辦公桌前和另一個年輕的法律事務實習生小林一起坐班,接接電話,接待一下來訪的客人以及需要法律幫助的客戶之類,倒也很充實。那個年輕的實習生小林是胡青山一個在縣教育局工作的中學同學的孩子,在省城某大學法律系念大二,胡凸看他和來訪的客戶交談,解答一些法律問題,倒也像那麼回事。當沒有人也沒有電話的時候,胡凸就和小林聊天,還就幾個自己偶然想到了但卻還沒鬧明白的專業問題向他“請教”,小林有的能回答得很好,有的卻也答不上來——畢竟也是個還在唸書的學生嘛。不知不覺,就到了中午,工作餐吃完以後,胡凸就不再和小林閒聊,而是拿起帶來的法律書按自己擬訂的計劃認真看起來,有事情就張羅一下,沒事情就埋頭突擊。可喜的是胡凸的抗干擾能力比較強,儘管不是在家中的書房裡,也不是在學校圖書館的自習室裡,但學習的效率也還不錯。待到下午5點下班時間一到,胡凸也就和所有的人一樣下班回家了。晚上在家,胡凸自然也很用功,並且一看書就看到了後半夜兩、三點。比起在辦公室裡看書,自然是在家中自己的臥室兼書房效率更高一些,當胡凸感覺到這一點的時候,他就空前地重視起晚上的熬夜起來。    
《校花們》24(3)
胡凸熬夜是能熬,可他早上起床的時間卻也相應地要晚一些了。胡凸的坐班也就是第一天還能算準時準點,自第二天起,他進辦公室的時間就沒譜了,一般要到九點多十點才能在辦公桌前坐下來就是。不過這並不會對胡凸造成任何影響。第二天上午,胡青山就開啟抽屜拿出了許多重要檔案給胡凸看,要他熟悉業務,什麼法律法規政策呀,案源記錄、案情分析、原告的委託書和訴狀、法院的判決書呀什麼的……總之,胡凸很快就對父親的律所自開辦以來的業務內容和經辦方式乃至審理結果等等都有了一個總體的瞭解,尤其是近期正在辦理的案子,他也從書面的材料中獲得了更為詳盡的瞭解,特別是父親曾在信中提到的那幾個案子。 胡青山這幾日都在法院及原告、被告那邊跑,偶爾也會在辦公室裡坐下來處理一些案頭工作之類。總之,經過一陣奔忙,好幾樁案子還都陸續作了比較及時的開庭審判,胡凸也跑去旁聽了,這樣的機會他自然不會放過。 關於煤礦礦難賠償糾紛的案子,法院的判決結果是:要求礦主為每位死者支付三萬五千元的賠償金,並承擔死者的喪葬費等費用。 關於包工頭拖欠民工們工資的案子,因為包工頭遠在廣東承包新的工程沒有回來,法庭因此做了被告缺席的判決:要求包工頭在半年內償清拖欠所有民工的工資並支付原告方的部分起訴成本及承擔案件的受理費。 關於拆遷住戶們的起訴也有了結果,法院判決該房地產公司向住戶們支付高於原定補償金額一倍的補償金,但涉案的第二被告即有關政府部門及有關官員則未予追究責任。 只有錳礦汙染造成比較嚴重後果的案子例了外,法院竟沒有受理,也不知為什麼。關於這個案子,胡青山說自己不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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