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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嘴角沁出。
阿飛再也沒有瞧他一眼,嘎聲道:“現在我就去找她,無論如何也要找到她,我希望你莫要跟來,千萬莫要跟來,否則你必將後悔終生!”
說完了這句話,他就走了出去。
頭也不囤的走了出去!
眼淚本是鹹的。
但有些淚卻只能往肚裡流,那就不但鹹,而且苦。
血,本也是鹹的。
但一個人的心若碎了,自心裡滴出的血,就比淚更酸苦。
李尋歡也不知道已咳了多久,衣袖己被染紅。
他的腰似已無法挺直。
地上的腳印,是血染成的腳印。
李尋歡忽然想起了門外那些零亂的腳印,他掌心立刻冰冷。
阿飛一定能找到她。
因為林仙兒一直會故意留下些線索,讓他找到。他並不需要大多的線索,阿飛血液裡天生就像是有種跟蹤的本能,甚至比野犬還靈敏,還直接。
但追到了以後呢?
阿飛勢必要和呂風先一決生死一一林仙兒本就喜歡看男人為她拼命。
想到這裡,李尋歡掌心已沁出了冷汗。
阿飛現在還不是呂鳳先的對手。
能救阿飛命的人,只有李尋歡,可是……
“你千萬莫要跟來,否則就必將後悔終生!”
阿飛說出的話,一向永無更改!
何況,現在夜色更深,李尋歡又沒有阿飛那種追蹤的本能,就算想去追,也很少有機會能追到。
李尋歡掙扎著,站起,將鈴鈴的屍身抱上床,用床單覆蓋。
無論如何,他都要追去,他已下了決心。
就算阿飛已不再將他當做朋友,但他依舊永遠是阿飛的朋友,他的友情絕不會因任何事而更改。
那也正如他的愛情一樣,縱然海枯石爛,他的心永不會變。
“詩音,詩音,你現在活得還好嗎?”
第六十四章 禍水
李尋歡一想到林詩音,他的心又是一陣劇痛。
但他並不想去找她,因為他知道龍嘯雲一定會好好的照顧著她——龍嘯雲雖善變,對林詩音的心卻未變。
只要他對林詩音的心不變,別的一切事就全部可原諒。
此刻龍嘯雲的心情,真是說不出的愉快。
再過兩三天,他就要坐上金錢幫的第二把交椅,成為當今天下最有勢力的人的結拜兄弟。
就連龍小云的氣色看來都像是好得多了:
唯一令他覺得遺憾的,是他的妻子。
“她為什麼不肯跟我一齊來?為什麼不肯分享我的光采。”
他拒絕再想下去。
有些人最大的慾望是金錢,有些人最大的慾望是權勢,這兩種慾望若是能滿足,情感上的痛苦就淡了。
龍小云正凝視著窗外,也不知在想些什麼呢。
龍嘯雲拍了拍他肩頭,道:“你想這次上官金虹會不會親自來迎接我?”
龍小云回過頭,說道:“當然會,而且儀式一定會很隆重。”
龍嘯雲也點了點頭,道:“我也這麼想,我既是他的兄弟,他給我面子,豈非也正如給自己面子。”
他沉吟了半晌,忽又道:“他來接我時,你想我是該稱他幫主?還是該喚他大哥?”
龍小云道:“當然該稱大哥,孩兒今後也要改口,喚他一聲伯父了。”
龍嘯雲仰面大笑,道:“有這樣的泊父,真是你的運氣,只怕……”
他笑聲突又停頓,皺眉道:“李尋歡既然未死,他會不會食言反悔?”
龍小云笑道:“天下英雄都已知道此事,帖子也早就發了出去,他再反悔,豈非自食其言,以後說的話還有誰相信?”
龍嘯雲又笑了,道:“不錯,武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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