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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也是不以為然的。他借《老舍幽默詩文集》出版之機,在《序》文中以幽默的措詞談了他對於“幽默”的意見:
不斷有人問我:什麼是幽默?我不是美國的幽默學博士,所以回答不出。
可是從實際上看,也能看出一點意思來,雖然不見得正確,但“有此一說”也就不壞。有人這麼說:“幽默就是諷刺,諷刺是大不該當;所以幽默的文字該禁止,而寫這樣文字的人該殺頭”……
也有人這麼說:“幽默是將來世界大戰的總因;往小處說,至少是文藝的致命傷。”……可是有位朋友,大概因為是朋友,這麼告訴我:“幽默就是開心,如電影中的胖哈臺與瘦勞萊,如國劇中的《打砂鍋》與《瞎子逛燈》,都是使人開心的玩藝。笑為化食糖,所以幽默也不無價值。”更有位學生,不知由哪裡聽來這麼一句:“幽默是種人生的態度,是種寬宏大度的表現。”
以上各家之說,都是近一二年來我實際聽到的,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公式,大家都對——說誰不對,誰也瞪眼,不是嗎?
……人們不但問我,什麼是幽默,而且進一步的問:你怎麼寫的那些詩文?你為什麼寫它們?誰教給你的?你只是文字幽默呢,還是連行為也幽默呢?我沒法回答這些問題,可是也沒法子只說“你問得有理”而無下回分解。現在我有了辦法:“這些所謂的幽默詩文,根本是些糊塗東西——‘從他的作品看來,說他性情糊塗,也許是很對的。’”設若你開恩,把這裡的“也許”除去,你也就無須乎和個糊塗人搗亂了。你看這乾脆不?
老舍的《序》文寫得風趣而又婉曲,他的意思還是清楚的,他希望人們能正確地評價幽默詩文的意義,希望人們能正確地對待寫作幽默詩文的作家。當然,他不無苦衷,從字裡行間可以感覺到他酸澀的心境。
在現代文學史上,幽默小品之一度興起於三十年代初,不是偶然的。魯迅曾經結合當時的社會歷史條件和階級鬥爭的形勢分析了三十年代初幽默小品一度興起的原因及其可能有的前途:
然而社會諷刺家究竟是危險的,尤其是在有些“文學家”明明暗暗的成了“王之爪牙”的時代。人們誰高興做“文字獄”中的主角呢,但倘不死絕,肚子裡總還有半口悶氣,要藉著笑的幌子,哈哈的吐他出來。笑笑既不至於得罪別人,現在的法律上也尚無國民必須哭喪著臉的規定,並非“非法”,蓋可斷言的。
我想:這便是去年以來,文字上流行了“幽默”的原因,但其中單是“為笑笑而笑笑”的自然也不少。
然而這情形恐怕是過不長久的,“幽默”既非國產,中國人也不是長於“幽默”的人民,而現在又實在是難以幽默的時候。於是雖幽默也就免不了改變樣子了,非傾於對社會的諷刺,即墮入傳統的“說笑話”和“討便宜。”(注:《從諷刺到幽默》,《偽自由書》。)
魯迅對當時的幽默文字取分析態度,這是很清楚的。他的確批評過林語堂辦的《論語》以及林語堂提倡的“幽默”:“老實說罷,他所提倡的東西,我是常常反對的。先前,是對於‘費厄潑賴’,現在呢,就是‘幽默’。”(注:魯迅:《論語一年》,《南腔北調集》。)但是魯迅在這裡反對的是林語堂式的“將屠戶的兇殘,使大家化為一笑”的“閒適”小品,並不是一切幽默詩文。
老舍的幽默詩文,就其內容而言,是屬於魯迅所肯定的“傾於對社會的諷刺”一類的。他在嘻笑詼諧之中“並沒有忘記天下”。(注:魯迅:《小品文的危機》,《南腔北調集》。)他本人雖然被列為《論語》的長期撰稿人,他的幽默詩文雖然大部分發表於《論語》半月刊,但卻與林語堂式的幽默小品有著根本的不同。他的幽默小品倒是同魯迅、茅盾、葉紹鈞等發表於《申報·自由談》上的議論性小品文更為接近的,雖說在藝術格調上有著明顯的區別。著名評論家唐彛���庋�朗鋈��甏�躋槁坌孕∑罰ò�ㄓ哪�∑罰┓比俚木跋螅�
說來不過是每篇千字左右的短文吧,其影響之大確實是空前的。被敵方惡意地指為“臺柱”的魯迅和茅盾,開始時,一個用“何家幹”、“丁萌”、“幹”、“遊光”等筆名,一個用“玄珠”、“郎損”、“仲方”等筆名,每隔三天刊載一篇,篳路襤褸,蹊徑獨闢,真的起了登高一呼,搴旗前引的帶頭作用。左翼青年紛紛出動。老作家如陳望道、夏丐尊、周建人、葉聖陶大力響應,從各個角度刻劃了當時社會生活的特點:葉聖陶以《今天天氣好呵!》為題,揭示了自由的本質,陳望道寫了《法的講話》、《長壽運動》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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