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3/4 頁)
府錢普早早就命人專門為張居正製作了一頂豪華的轎子:轎前有好幾重門,門後有考究的寢室以供休息;兩旁還各有一小亭子,裡面分別有一名童子,專門負責打扇焚香。就這樣,三十二名轎伕抬著張居正,浩浩蕩蕩一路南下。由於聽說張居正喜歡美食,每到一地,當地官員都會投其所好,將上百道珍饈美味呈送到飯桌上。錢普是無錫人,正好能燒得一手吳地菜餚。當張居正吃到錢普這個知府親自為他烹製的美味後,很是滿意地稱讚知府錢普:“我一路走到這兒,才算吃了一頓飽飯。”
在官場裡,禮品還可以定人品。潘祖蔭是咸豐時期的進士,歷任工部、刑部、禮部尚書,最高時做到軍機大臣。一次在軍機大臣任上,是個節假日,諸多官僚到他家裡玩麻將,邊玩邊扯白話,扯到了某地方提督。潘祖蔭對這人滿口稱讚,說此人忠肝義膽,德才兼備。
官員李文田聽了有些好奇,就問潘祖蔭:“此人有什麼功績?”潘祖蔭說:“不太清楚。”李文田又問:“此人的長相如何?”潘祖蔭又說:“沒有見過。”這就奇怪了,不知其功,不曾見面,卻說這人德能勤績很高,潘祖蔭為何會讚美此提督呢?潘祖蔭自己說明原因:“此人送我的鼻菸很好,我就知道此人不錯。”
就憑一個鼻菸,潘祖蔭就對沒有見過面的地方提督人品作了這麼高的評價,而那個地方提督也就獲得了京都大官潘祖蔭如此的美言。由此可見,鼻菸這個禮品在官場上起到的重要作用。對這一點,送鼻菸的地方提督肯定也深知此禮品的重要性,要不然也不會選上等的禮品獻給潘祖蔭。禮品定人品,這還只是禮品在官場上的作用之一。
●制度化送禮
我們先從一個不是笑話的笑話說起。明朝中後期,一位官員到某地方擔任縣令,第二天就貼出了一張告示。這告示跟工作無關,而是一份通知書。告示說:明天是本老爺的生日,本老爺非常喜歡熱鬧,所以衙門上下的人一定要來,但前提是不許送禮物。告示一貼出,衙門裡的書吏、雜役紛紛聚在一起猜測這告示背後的含義。一些初入官場的人簡直就想拍案稱快,認為這是一個難得的清官;只有在官場呆得久的一個書吏微微笑著說道:“這禮肯定是要送的,如果不讓送為何還要出告示,告訴我們他的生日?”書吏、雜役這才醒悟過來,點頭稱是。於是大家湊錢鑄了一個金鼠送給了這位縣官,果然,這位縣官大喜,說:“我夫人小我一歲,是屬牛的。”大家聽了心裡全都明白,看來過不了幾天就得給縣官送一頭金牛了。
在會心一笑的同時,我們應該明白這個笑話背後其實隱藏了官場的一項規則。官場上的小人物,倘若不知道這一規則,是不可能混好官場的。這一規則就是:絕大多數上司大都喜歡收禮。其實,自從有了官場,就形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矩,那就是下屬要向上司及上司衙署人員饋送錢財禮物。平時尚且如此,更不用說逢年過節,或者上司舉辦什麼喜慶事,如賀壽、迎娶、生子等。禮物是一定要送的,而且是不能少送的。
禮多人不怪(3)
在中國帝制時代,官場上的一些小人物每個月都要給上司送禮,此外還有一些“突發”的禮要送,比如上面那個縣官的生日。年節時就更要送了。不過這個時候的饋送一般都有一定“尺寸”,要按上司的官位確定數目。《官場現形記》有下面的記載:向來州、縣衙門,凡遇過年、過節,以及督、撫、藩、臬、道、府六重上司或有喜慶等事,做屬員的孝敬都有一定數目;甚麼缺應該多少,一任任相沿下來,都不敢增減毫分。此外,還有上司衙門裡的幕賓,以及什麼監印、文案、文武巡捕,或是年節,或是到任,應得應酬的地方,亦都有一定尺寸。在按規矩送禮這件事上,《官場現形記》中舉了一個很生動的例子:新任知州瞿耐庵“於上司面上的孝敬,同寅當中的應酬,並沒有少人一個,而且筆筆都是照著前任移交的簿子送的”。做下屬的為了逢迎討好上司,必須要有孝敬上司這筆開支,即使勒緊腰帶,四處借貸,也要按時如數奉上。
官場上有句話叫:“做官的俸銀,不夠上司節敬。”由此可知,孝敬上司的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清時有一個官員說他在陝西糧道任內饋送上司的詳細情況:將軍三節兩壽,糧道每次送銀八百兩,又表禮、水禮八色,門包四十兩一次;兩都統每節送銀二百兩,水禮四色;八旗協領八員,每節每員送銀二十兩,上白米四石;將軍、都統又薦家人在倉,或掛名在署,按節分賬;撫臺分四季致送,每季一千三百兩,節壽但送表禮、水禮、門包雜費;制臺按三節致送,每節一千兩,表禮、水禮八色及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