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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俊男變成了笑男;他那一文明棍,讓我記住了什麼是仇恨;他那一文明棍,讓我有了翻身報仇的決心、、、、、、、。”
汪有志講不下去了,汪有志哭了,會場上鴉雀無聲。
本來有好多戰士是帶著好心情既替汪有志高興,又議論汪有志可愛之處的,沒想到汪有志內心裡還蔵著那麼多的痛苦,同情的心連結在了一起。
就在這時,有位戰士帶頭喊起了口號:
“打倒地主!”
“打倒土匪!”
“打倒反動派!”
“解放全中國!”
會場上的沉悶氣氛再次被打破,又開始活躍起來。
這時候,吳漢中宣佈:“鑑於汪有志同志的表現,為鼓勵該同志的鬥爭精神,經縣委研究決定:獎勵汪有志手槍一支。”
這一決定,全場上頓時又響起了熱烈地掌聲。
手槍,這可是汪有志夢眛以求的啊。汪有志一參加工作就想要隻手槍別在屁股後面,沒想到現在這個願望還是最終實現了。於是,汪有志又雄赳赳地上了主席臺,雙手接過了縣委獎勵他的那把手槍,激動得不知說什麼好,娘子腔一句一個“謝謝,謝謝。”
那手槍是用紅布包著的,很神聖,捨不得開啟。回到他的坐位上,鄧未來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睹為快。他開啟包在槍上的紅布一看,原來那把手槍正是他繳獲馬九的那把獨眼龍,而且也就三發子彈。
但無論如何,汪有志對那支小手槍還是十分鐘愛的。儘管那槍是土造的獨眼龍,但它卻是汪有志參加革命後榮譽的象徵。每次放電影歸來,鄧未來和小蔡都是擦電影放映機,他卻擦他的那把獨眼龍,那把老土造的槍,卻讓他保養得烏黑錚亮。
第五章
捉土匪立大功――英雄
慶功會得獎品――手槍
汪有志活捉一名土匪的事很快就在雉北傳開了。
雉水人別的也沒有什麼特長,比當官不行,比發財不行,比心靈手巧也不行,可比起吹牛來,那可是打遍江淮無敵手、走遍中國顯神威了。
當汪有志捉了馬九之後,訊息很快在雉北大地傳開,當時,流傳的就有三四個版本。
一說汪有志是巧裝改扮,深入土匪內部,瞅準了馬九的時機才下手的。一說馬九與汪家有仇,因為汪有志喜歡小白鵝,馬九也喜歡小白鵝。(關於小白鵝的故事,下一章就要講到。)汪有志本不是去捉土匪,而是借共產黨的刀子,殺了馬九,為自己消滅爭寵的對手。還有人說,馬九與汪有志是遠門表親不說,還是生死之交的鐵血弟兄。馬九看汪有志一直轉不了正,自己又殺過人,放過火,無惡不作,且又大勢已去,早一天晚一天都要被共產黨鎮壓,不如讓汪有志捉了,讓汪有志立一大功,為他壯壯政治資本。所以,馬九就故意讓汪有志捉了他。這一點倒有點象項羽自刎烏江的故事。
雉水人不再去討論故事的各個情節,這時候又對汪有志的行為作出這樣那樣的議論:先是有人說汪有志是個憨半吊子,看不出馬九是個土匪,竟然敢找他的茬,若不是大總的手快,他就在王土樓**朝上了。又有人不同意這種說法,說他有福氣,奔喪竟奔出個功勞來,這一轉正,全國一解放,跟著共產黨幹,當共產黨的官,吃香的,喝辣的,誰能頂他這個憨半吊子?他不憨,憨也是裝憨。還有人替馬九說話:汪有志捉土匪,那是他不盡情義,歪打正著。你想想,人家馬九土匪都當了,還能在乎那一塊錢?都是親戚,誰去佔死人的便宜?你汪有志是管賬的,你自己的一塊誰給你上的?還有,你大活人一個可會說個話?拍著棺材頭罵:這裡頭有孬種,你這一罵,就叫馬九找著茬了,才有了馬九掏槍一幕,也才有了馬九暴露被捉一幕。
窮得沒事做,閒得無話說,就會貧嘴,這就是雉水人的毛病。
但所有的盜版最終還是被縣委的正版所取代。
在縣大隊裡,大多數人還是說汪有志是位真正的英雄。並說他很了不起,手無寸鐵,面對槍口,泰然處之,鬥志鬥勇。土匪拔出槍來,他竟然一笑了之,意思是說,你這樣的我見得多了,小兒科的把戲。土匪雖殺過人,放過火,強姦過婦女,綁過票,吸過大煙,哈過老海,可就是沒見過這麼個任憑風吹浪打,勝似閒庭信步的母狗眼、糖鑼臉、娘子腔。所以,土匪就空放了一槍,那一槍也是他悲哀的一鳴,就乖乖地束手就擒了。啥叫英雄,這才叫英雄,不費一槍一彈,沒犧牲我一位同志,我黨我軍沒有派一兵一卒,單槍匹馬,如同關二爺單刀赴會,而且是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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