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頁)
玩過的蝌蚪!是的,那標本瓶中,約有兩吋高的水,和一塊拳頭大小的鵝卵石。
在水中,大約有十來條蝌蚪在遊著!
當我又接近了一些時,我更看到,那十來條蝌蚪,有大半已然生出了四隻腳,快要變成小青蛙了。
在一個生物實驗室中,發現一個標本瓶,養著十幾條蝌蚪,本來不足以大驚小怪,很可能裴達教授養來觀察青蛙的生長過程。
但是,在整幢屋子幾乎沒有一樣東西能夠保持完整的情形之下,那一瓶蝌蚪卻能碩果僅存,這不能不說是一件奇怪之極的事。
我停了片刻,再繼續向前走去,到了那標本瓶之前,俯身將標本瓶捧了起來,我發現標本瓶上還貼著一張紙,紙上有四個字寫著。
那四個字,筆劃生硬,歪歪斜斜,一看便知道是小孩子的字,而那四個字是:“亞昆養的”四字。
“亞昆”,自然是一個人的名字,這個亞昆,不消說,一定是那瓶蝌蚪的主人。
那也沒有甚麼出奇之處,養蝌蚪,和在瓶上貼一張紙,寫明這蝌蚪是屬於誰的,這正是小孩子的行徑。可是問題卻來了,裴達教授未曾結婚,不會有孩子。而他對他的實驗室管理之嚴是人盡皆知,如何會在他的實驗室中,有那樣孩子氣的東西?
而且,亞昆是甚麼人?如果他是一個孩子,那麼他在甚麼地方?在這件案子中,他擔任著甚麼角色?他是被害了?還是失蹤了?
那是一件十分值得注意的事,至今為止,警方還一直以為只有兩個人是和案子有關,一個是死了的裴達教授,另一個是疑兇貝興國。
但顯然還有第三者在內,那第三者叫作亞昆,可能是一個孩子,現在下落不明。
我呆立了片刻,將標本瓶輕輕放了下來,放在原來的地方,突然,我的心中興起了一個十分古怪的想法,那時我之所以會產生那樣的想法,是很突然的,可以說沒有事實支援。
我突然想到的是,這一瓶蝌蚪之所以能夠得到儲存,是不是那破壞者,特別喜歡蝌蚪?而最喜歡這瓶蝌蚪的人,應該就是它們的主人亞昆。那麼引申下去,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這一切破壞,是亞昆造成的!
我只是想了一想,便放棄了這個想法。因為這一想法雖然在推理上站得住,但事實上,卻難以解釋得完滿。因為,亞昆可能是一個孩子,孩子絕無能力造成那樣程度的破壞!
我再向實驗室其它部分看去,有許多籠子,本來可能盛載一些小動物,這時也全都毀壞了,籠中的小動物,自然也逃走了。
在幾隻被拉出來的抽屜中,我看到很多紙碎,那自然是裴達教授實驗的紀錄,但此際全被撕成了指甲大小的碎片!
我已幾乎看遍了整幢房子和整個實驗室。若說我沒有甚麼發現,那自然是說不過去的。但如果說我是有所發現的話,那麼我只是走進了越來越濃的迷霧之中!
或許,穿出了迷霧之後,我可以看到事實的真相,但是至今為止,我發現我還在迷霧中!
我悄悄地退出了實驗室,再經過了屋子,透過了廚房,推開後門,來到了圍牆腳下。
到這時候,我完全明白警方的苦衷,警方雖然獲得了疑兇,但是卻也知道整件案子的案情,實在太過撲朔迷離!
那是一件棘手到了甚至難以對疑兇進行起訴的案子!我在圍牆下略站了片刻,爬上了圍牆,等那兩個警員又踱過牆角時,我便跳了下去,奔進了樹叢中,然後,我就離去。
當我駕著車回到市區中的時候,我一直在思索著,但是我卻無法在混亂之中覓出一點頭緒來。
我並沒有回家中去,而是走進了小郭的事務所。小郭不在,我用他的電話,和裴珍妮通了一次話。
我問裴珍妮:“你可知道,除了你哥哥和貝興國之外,那屋子中還有第三者?”
裴珍妮的聲音是十分吃驚的:“第三者?我想那不可能,哥哥連我也不經常肯招待,他一切飲食,全是自己照料的,只有興國和他住在一起。”
裴珍妮的回答,可以說早在我的意料之中,因為如果她知道有第三者的話,她早就對我說了。
但是我還是問她:“那麼,你對一個叫‘亞昆’的人,可有印象?”
“亞昆?”裴珍妮反問我。
“是的,他可能是一個孩子。”
“不知道,我從來也未曾聽過這個名字,我也不知道有甚麼孩子和我哥哥在一起。”裴珍妮頓了頓,才又道:“衛先生,如果事情十分困難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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