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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是不怕,只是影響不好,我看我再給我哥打個電話先。”
“不用,先看影片錄影再說。”曲文讓趙海峰等等,一副信心十足的樣子。
這時影片錄影被調回到事發之前,從電視上看一輛寶馬x5在不顧他人生命安全的情況下,在停車場裡飛馳而過,險些撞到路邊的倆位美女。
接著曲文一方走了上去,似乎在和張少理論,這時候雙手都沒有動手。再接下來出手打人的曲文走了上去,不知道和張少說了什麼,然後張少伸出了手……
“見到了沒有,是他先伸手戳我的!”曲文立即叫道。
“你胡說,我只是伸手指著你,什麼時候戳到你了!”張少怒不可遏,他是伸手指過曲文,但沒有觸碰到對方。
“再把鏡頭調回去,放慢一些。”警察同志說道,保安人員立即照辦。
很快鏡頭又用緩慢的速度重放了一遍,只見張少確實伸出了手,而且對曲文大聲的笑著,樣子像是在嘲諷對方。可是倆人站的角度非常的巧,只是看到了張少伸手,還有曲文背對著的身影,卻沒有看到張少的手是否觸碰到曲文的身體。不過就這個角度,是有張少伸手觸碰到曲文身體的嫌疑。
“偽造,做假,你們串通好了誣衊我!”張少難以置信的指著電視,怎麼就這麼巧,倆人所站的角度成為了探頭的死角,沒能把最關鍵的一幕拍進去。感覺上就像電視劇中常用的錯位接吻假象。
“首先是他危險駕駛險些撞到我的朋友,然後用極其惡毒的語言對我和我的朋友家人進行語言攻擊,最後先用手用力的戳了我的身體,現在這還隱隱的作痛。”曲文說著揉了下自己的胸口。
因為監視探頭太遠,聽不到雙方說了些什麼,所以警察只能把雙方說的話做為參考。重要的是影片上真按曲文所說,是張少先動的手,所以他才施以還擊。雖說還擊的力度過大,但可以視為防衛過當。
對於防衛過當,國家刑法第20條第2款有明確規定: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予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
四個警察對望了一眼,向張少說道:“先生我們有權懷疑你先進行了人身攻擊,所以這位先生才採取了防衛手段。如果你堅持要告對方,我們會依照法律程式把證據轉交給法院。”
警察的意思很明顯,這事你們最好自己私了,否則到了法院也沒多大意思。
“你們……”張少又伸手指著眾人和剛來的警察:“你們這群笨蛋,知道我是誰不,我是'北'區張書記的兒子。
四名警察愣了下,原來是市裡高官子弟,難怪這麼囂張,敢危險駕駛,辱罵攻擊他人,還包括國家公務員。如果不是當在眾人的面,四名警察也想好好的揍他一頓。
這時盧建軍走到前邊,向餘經理問道:“請問這個人是你們這裡的客戶不?”
“是,他在我們這擁有三處產業……”餘經理一下沒反映過來,知道自己說漏了嘴,趕緊把嘴捂住沒敢再往下說。
“果然……”盧建軍呵呵笑起,笑得很有深意。其實不用問,只要派人去查很快就會有結果,看餘經理對張少的的恭敬態度應該不只是普通朋友那麼簡單,更像賣主與客戶的關係。說著轉向趙海峰:“阿峰剩下是你的事了。”
趙海峰心領神會的笑起:“放心吧,我哥和我爸最愛幹這種事。”
第126章 買房記(四)
見110派來的警察不起作用,等警車一走張少乾脆自己叫來了人,幾輛小轎車載著十多個年輕人來到了盛世龍灣,下車直接衝到了銷售部門前。
“莫俊你們怎麼才來,就那幾個小子動手打我。”見到來人張少大聲叫起,身上的囂張氣焰更甚,似乎忘了剛才還像熊一樣跟人道歉。
名叫莫俊的人約有三十五六歲,消瘦的臉頰,眼眶深陷還有一圈濃濃的黑眼圈,按中醫所說這類人如果不是長期操勞就是縱慾過度。
“如果不是為了你,我現在可沒功夫來。這幾天不知道從那冒出幾條過江龍,把李隕的拆遷公司給翻了,連著我的公司都跟著遭殃,先前我還在警局裡接受調查。”
“查不就查唄,晚些我讓我爸幫你擺平了,不過你現在先得幫我擺平了這幾個人,至於那兩個女的,我們對半分,晚上一人一個。”
“行,那我公司的事就交給你了。”
得到張少的承諾,莫俊像吃了顆定心丸,只要張少的父親張口,警局裡的人一定會賣個面子。招了招手讓人把曲文幾個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