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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的。”林森笑笑,果斷地縮排副駕駛座。
“走。我們吃飯去。”李大成點頭。
七拐八拐之後,李大成居然把車子停在一條小巷子裡。
大排檔的門面裝潢並不好,看樣子已經屹立在這條巷子很久。
林森盯著根哥臉上明顯的刀痕,居然是不動聲色。她任由李大成用右手握住她,把她牽進去最裡邊的位子。
“根哥。隨意露兩手,這是我老婆。”李大成自顧自做好,倒茶,動作一氣呵成。
林森眼裡的猙獰男子變得柔和,雖然笑得相當難看,但畢竟把臉部的肌肉擠壓出愉快的神色。“唷,弟妹。初次見面,你愛吃什麼?哎,算了,我多做點啊。”
不等林森說話,根哥已經轉身進入廚房。林森連忙喊道,“哎。隨便就好了。”
她對李大成說,“跟你朋友說,不用太刻意,炒麵也可以。”
李大成搖搖頭,“他是大哥,我是弟弟。他說一,我不能說二的。何況,你要真這麼說,他就怕怠慢你了。”
“哦。這個大排檔設計得跟普通的不大一樣。”林森環顧四周,“納西族的蠟染,瑞麗的玉佛,還有,西藏的小刀?看來老闆經常去旅遊。”
李大成點頭,把報紙櫃的一本旅行小說拿過來。“這是他寫的遊記。”
“他?”林森的興致給激發了,她翻開扉頁,居然是署名“一個好友”的致辭。
“有些時光,是要用腳步去衡量的,多遠,多長,多麼艱難,就讓腳步帶著心去流浪;作者是我的死黨,他走過的路,我體會到的,不僅僅是一段旅途,更是一次自我放逐的流浪,到達終點,再重新開始,也許只是恰如其分的個人體驗,卻也帶著我們所有的鼓勵和期待……”
“老班寫的?”
“老班最怕根哥了。根哥覺得他特娘,不喜歡他寫的那些風花雪月。”李大成耐心解釋。
林森努了努嘴,繼續翻閱書本。作者的攝影功力純熟,取景角度也很特別,不像普通的旅遊指南一樣,中規中矩。
書裡的文字少得可憐,但是語句簡練,都是個人純粹的體驗。
“別跟我說,寫序言的是你!”林森猛然問他。
李大成點點頭,把目光移向納西族的蠟染布,“有點艱澀,是吧。那個時候根哥硬要我作序,我沒辦法,第二天要去美國參加比賽,所以胡亂寫了兩句給他。”
“唷。你這小子,還洋洋得意是吧。”根哥端著一煲豬肚包雞出來,鮮美的湯熱氣騰騰,不單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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