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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話來。
知道這個世界崇尚武技,世道有些亂,尚未波及到這小山村,但整個國家都不算太平。阿志並沒有聽過修士,傳說中這片土地倒有飛來飛去的仙人,那已經是幾千年前的事情了。
像阿志的爹,早幾年被徵兵入伍,已經久無訊息,若非少年日漸長大學會了打獵,家中還要貧困更甚了。孤兒寡母生活很不容易,阿志又不是每天都能打來獵物,就算打到了,除了照顧林洛然這個“傷員”,大部分野味都要做成醃肉,和那些皮貨一起,等少年積攢多了拿下山進縣城賣掉。
看著母子倆吃粗糧青菜,林洛然自己當著傷員喝野雞湯就格外不舒服。傷員裝不下去了,她的“病”順其自然便好了,到了第三天已經可以下床四處走動。
村子裡的人都來看這稀奇的“貴女”,林洛然一邊忍受村婦的圍觀,一邊趁機收集著有用的訊息。奈何山民愚笨,村婦們見識更少,說些冬瓜茄子的瑣碎事能翻來覆去講半天,林洛然想聽的一個都沒涉及。
山居清閒,奈何她此時心思俱不在此,正要想著如何告辭,很快就來了機會。
過了兩日,少年阿志不到中午就興高采烈回來了。
原來他平時裡挖的陷阱抓到了一隻火狐,只有後腿受傷了,還是個活物。火狐的血大補,皮毛也極為難得,對阿志家而言賣掉這隻火狐是一筆極大的錢財。
火狐難養活,阿志決定第二天就去縣城。
林洛然適時提出了告辭,理由是耽擱太久,恐怕家人憂心。
喝了兩天老婦人做的野雞湯林洛然感覺過不去,想到空間中還要從前打龍宮挖來的一大坨金子,便悄悄捏了幾顆豌豆大小的金珠子,假意說是藏在鞋跟的保命錢,用來酬謝老婦人。
老婦人推脫不要,林洛然溫聲說道:“救命之恩無以為報,這些只當我在大娘家幾天的伙食費,回了豐城,家人還會送上謝禮的。”
老婦人訕訕的,這時候倒真有幾分相信林洛然是豐城家教極好的貴女了。
“林姐姐,明日咱們一塊兒下山,先送你回家,免得家人擔心這話極對。”
阿志手下編著竹籠兒,很贊同林洛然說的話。少年雖然淳樸,倒不愚直,他付出勞力救了林洛然回來,後者願意給幾顆金豆子,他是不會反對的。
至於林洛然所說的謝禮,阿志並沒有放在心上。
第二天三人都起了個大早,阿志娘早講各種醃肉用細繩穿了,掛在了扁擔兩邊,還有打了捆的皮貨,不下兩百斤,虧得阿志力氣大,才能在山道上挑著這兩百斤東西健步如飛。
林洛然提著竹籠跟在他身後,身上還是穿得如意衫。
過了融雪日,天氣一天比一天熱,夏季很快就來,這也是阿志急著要講醃肉和皮貨挑下山賣掉的一個原因。
她手中提著的竹籠,裡面關著一隻火紅的小狐狸,渾身一根雜毛都無,應該能賣個好價錢吧?
走了兩三個時辰,才出了山,時值正午,林洛然才算看見阿志口中的縣裡。
比想象中要小很多,街上的木質房子也不高大,看上去就和鎮一般,阿志將醃肉盡數賣給了酒樓,聽說這二層小木樓是縣裡最大的酒樓,一百多斤醃肉,只賣了不到二兩銀。
林洛然眼中的野味,只比豬肉稍微多兩文錢一斤。
剩下的幾十張大小不一的皮子,皮貨店只給到四兩銀,略比醃肉值錢,同樣廉價到令人髮指。這價錢阿志也不太滿意,因為他隨後去米店詢問,時局動盪,糙米已經漲到了三百文一石,一百二十斤為一石,脫粒後最多能剩八十斤糙米。
既然米價飛漲,沒道理肉價不漲,不用說,久不出山的阿志先前賣醃肉和皮貨俱被奸商坑了。
雖然算起來五六兩銀子能買不少糙米了,然而醃肉和皮貨都是一個漫長的冬季所積攢的,再說生活又不是隻吃飯就能過下去的。
要扯布,要抓藥,要吃鹽……生活的瑣碎讓六兩銀的購買力大大下降,阿志還想攢錢買把好弓,此時只有將希望寄託在了沒有賣出去的紅狐身上。
皮貨店的老闆曾想買下這隻火狐,將價錢壓倒了二兩,阿志自然不肯賣,將竹籠捂得緊緊。在米店定下兩石糙米,阿志邊在街邊等著人來買這火狐。
少年事情沒辦利索,一時忘記了要送林洛然“回家”的事。
林洛然一路都沉默跟著他身後,其實神識四散,在接收著來自小縣城四面八方的有用訊息。
從酒樓兩個行商的口中,她知道了物價飛漲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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