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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我插手的事情都要做得井井有條。
此外,這個案子很有趣。血跡圖案難以辨認,既不是多個受害者在明顯地移動時從血管中噴射出來的,也不是兇手用鏈鋸鋸斷身體時滴落下來的,而是在這兩者之間,因此幾乎無法找到撞擊地點。為了覆蓋整個房間我用了兩瓶發光氨,這種東西能標出最細微的血跡,但十分昂貴,每瓶要十二美元。
我靠拉線來找出血跡的主要濺落角度,這是一項非常古老的技術,在我看來簡直跟鍊金術一樣古老。我發現的血跡圖案十分醒目,令人觸目驚心。牆壁、傢俱、電視機、浴巾、床罩、窗簾上面都有令受害者致命的血跡,十分醒目,十分零亂——你可以想象當時血跡飛濺的恐怖情形。即使是在邁阿密,你也會以為一定會有人聽到什麼。兩個人在一個高階豪華的旅館房間裡被人用鏈鋸活活鋸成了碎片,而隔壁的旅客卻只顧看自己的電視。
無論如何,我們到達案發現場時屍體的軀幹部分已經冰冷了,也許我們永遠也逮不住那個兇手,此人穿著一雙七又二分之一碼義大利手工製作的懶漢鞋,慣用右手,體格超重,反手一擊的力量也很大。
我花了很長時間來做這項工作,而且做得相當漂亮。我的工作並不是為了逮住兇手。我幹嗎要管那種閒事呀?不,我做份內的工作是為了把亂糟糟的事情整理得井井有條。讓噁心的血跡老老實實地聽命。別的警察也許會利用我的工作成果去抓兇犯,那我也樂意,但我並不是很在乎。
我有時候會惡意地揣測這個社會:如果我不小心給人逮住了,他們會說我精神變態、反社會,是一個沒有人性、心理扭曲的惡魔,他們會把我送去坐電椅,用電火把我活活燒死。但是,如果他們抓到那個穿七又二分之一碼懶漢鞋的夥計,他們會說這傢伙壞透了,他之所以變壞是因為他命運不好,無法與強大的社會力量抗衡。他們會把他關進牢裡,蹲上十年,然後放出來,給他幾個錢,他會拿這些錢去買一套西服和一把新鏈鋸。
我每天工作的時候都會對哈里說過的那些話有一些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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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節:雙面法醫 第十一章(1)
11
星期五晚上是邁阿密人約會的時間,也是德克斯特約會的時間。多年來我極力裝出正常人的樣子,摔了不少跟頭,出了不少洋相,現在我終於找到了一個約會物件。
麗塔跟我一樣身心疲憊。她年紀很小的時候就輕率地結了婚,婚姻勉強維持了十年左右,有兩個孩子。她那個頗有魅力的老公不但酗酒,而且吸毒,毒癮犯了之後會像野獸似的揍她,還威脅說要她的命,最後他把一些可怕的性病傳染給了她。一天晚上她老公追著要打孩子,麗塔終於下定了決心跟他離婚。
離婚之後,那個野獸進了監獄,麗塔終於過上了平靜的生活。可愛的麗塔決定再談一次戀愛——不過由於她經常遭受自己所愛的人毒打,對性生活已經毫無興趣。也許她只是想找個伴罷了。她想要找那種會體貼人、性情溫和、有耐心的男人。她想象中理想男性應該樂於跟她聊天,陪她看電影,而不是要跟她莋愛,因為她對那種事毫無心理準備。
如果麗塔有一個閨中密友的話,她一定會告誡麗塔,這只不過是她的想象,有人情味的男人不會那樣,性也是愛情很重要的一部分。然而,她沒有這樣的閨中密友。
我可以十分完美地模仿這一切,而我也很想這麼做。我對性關係沒有興趣,只是想要一個偽裝,而麗塔正是我要找的那種女人。麗塔長得很漂亮。她金髮碧眼,身材苗條,活潑而健康。她是一個體育愛好者,業餘時間不是長跑就是騎腳踏車。事實上,流汗是我們倆最喜歡的活動之一。
最妙的是她那兩個孩子。大的叫阿斯特,今年八歲;小的叫科迪,今年五歲。兩個小傢伙都很安靜,在恐怖環境中長大的孩子都是這樣。不過,他們可以慢慢改變——我就是一個例子,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我莫名其妙地喜歡阿斯特和科迪。
我喜歡孩子。
孩子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很高。十分重要。
我也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如果地球上所有的人突然之間全部死光了,只要我自己——也許還有德博拉——還活著,我就不在乎。其他所有人對我來說毫無意義。
然而,孩子——孩子就不一樣了。
我跟麗塔“談戀愛”已經有一年半了,在這期間我有意識地逐漸贏得了阿斯特和科迪的好感。我對他們很不錯,從不傷害他們的感情,總是記著他們的生日、發成績單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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