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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團長!”
兩個年輕人面色鄭重的回答道。
“很好,我們出發吧!他們可是久等了!”
迪恩一點頭,翻身上馬,一抖馬鞭,在那‘啪’的脆響聲中,就向著提爾鎮的方向奔去。
兩公里的路程,在有著戰馬代步的前提下,即使只是勻速前進,十分鐘也是戳戳有餘了——
噠、噠……
馬蹄聲的出現,清晰的傳到了提爾鎮。
頓時,等待的人群開始躁動起來,等待了許久的他們,都想要看清楚來人是誰,而那兩個盜賊卻是雙腳生根一般的站立不動;畢竟,他們已經找到了這個最佳的位置,不需要再向前了。
事實上,在有著衛兵的情況下,越靠前就越危險。
畢竟,一旦發生了騷亂,擁堵的人群不僅僅擠住了衛兵,也同樣擠住了他們。
因此,距離衛兵越遠,他們就越安全。
要知道,他們只是盜賊而已,又不是死士,不需要玉石俱焚。
馬蹄聲,越發的清晰了起來,甚至地面都出現了很輕微的震動,當一隊騎兵出現在鎮門口的時候,人們第一眼就注意到了迪恩——除去那一馬當先的姿態外,身上來自於中央騎士團的制服顯然是異常顯眼的。
馬匹的速度很快,雖然靠近了鎮門口,但是顯然沒有減速的意思。
一直到穿過了鎮門口,這些馬匹才開始減速,而當戰馬們真正停下來的時候,迪恩和自己的坐騎已經出現在了提爾鎮內。
嗖!
而就在迪恩停下來的時候,一支弩箭頓時激射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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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伏殺與反伏殺 下
從靠近提爾鎮的時候,迪恩就已經是全神戒備起來,甚至,他刻意的讓戰馬不減速,衝過來鎮門口,到達了鎮內,也是特意這麼做的。
當然,迪恩絕對不是為了要打亂那些盜賊的節奏。
事實上,他停下來的地方,恰好是兩個襲擊他的盜賊最為適合下手的位置,也是最近的位置。
至於為什麼這麼做?
之前的迪恩,已經將周圍探查了不止一遍,他的腦海中已經徹底的將兩個盜賊的襲擊、撤退路線,推演了幾十遍。
而同樣做出推演的,則是他該如何躲閃和反擊。
因此,如果可以的話,迪恩絕對不會打亂那些盜賊的節奏。
畢竟,一旦打亂了的話,他的節奏必然也會受到影響。
幸運的是,一切都是如常進行著——
嗖!
全神戒備的迪恩,在聽到了這樣的破空聲後,身體迅速的一翻,頓時藏到了馬肚之下。
騎在戰馬上,面對著這種暗地裡襲來的箭矢,左躲右閃都不是最佳的方案,因為你身體是在馬背上的,這必然會限制你的躲閃空間,所以,為了能夠更加有效的躲閃,翻身藏到馬肚下,才是最佳的選擇。
甚至,戰馬本身也可以成為擋箭牌。
這是迪恩從一個退休的老盜賊身上學習來的方法,但是如果可以的話,他絕對不會使用的;畢竟,在他的心底,還是非常承認女大公的那句話的:‘戰馬是我們忠實的夥伴,在戰場上,除去手中的劍之外,你最應該依賴的就是你的馬兒,它的可靠,要遠遠的超過你身上的盔甲!’
當然,對於:‘身上的盔甲和手中的劍,就是我們的一切!’這樣的說法,迪恩也不排斥。
事實上,曾被稱之為哈加斯洛的孤狼的迪恩,就是一個實用主義者。
他不會偏斜任何一方,拘泥於任何的形式,他只會選擇自己有利的。
就如同此刻——
翻身在馬肚下的迪恩,根本沒有理會地面上雪水中的泥漿,就這樣的一個翻滾,帶著四濺的泥漿,迅速的靠近了那個突然襲擊的盜賊。
然後,一劍刺出!
當迪恩刺出這一劍的時候,他與那個盜賊還相隔著四五個人,但是當迪恩的手臂伸直,並且腳步用力一個前衝後,這一劍已經刺入到了對方的喉嚨——這並不是什麼刺客的刺殺術,而是真正意義上,騎士的劍術。
只不過,從騎馬的狀態,變為了步戰而已。
噗!
鮮血四濺,頓時,讓擁擠的人群一怔,然後紛紛發出了尖叫聲,四處閃避著——混亂不可抑制的發生了,但是,絕對不是朝著盜賊們希望的方向。
因為,站在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