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3/4 頁)
“我沒有。”
“你有。”
“我沒有。”
接下來是沒完沒了的爭論。
我們到這個“世界上最快樂”的地方來玩,現在卻為了爭論誰說的“事實”更準確而大動肝火。真是諷刺!
我禁不住又向自己提問了:
問題:在我和莉婭的對話裡,什麼是我們爭論的主要焦點?
答案:我們晚餐預定的正確時間。
到底是我說錯了還是她聽錯了,這很重要嗎?當然不重要。
可是我們卻發現自己不知不覺地開始了一場毫無意義的爭論。為什麼會這樣?因為莉婭一直在問自己這些問題,例如:
“為什麼爸爸一開始告訴我的時間,和現在告訴我的不一樣?”
“他怎麼了?”
“他為什麼不承認自己錯了呢?”
而我也在向自己提問:
“為什麼她老是跟別人爭辯?”
“她怎麼能這樣跟自己的爸爸講話?”
“為什麼我跟她說話時,她總是心不在焉?”
聽聽別人的對話,你會發現,他們都在為現實無休止地爭論著。他們都在試圖證明自己的說法才是正確的。為現實而爭論是導致失敗的主要原因。每個人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當中,雖然這個世界會因為個人的變化而不斷轉變,但他們還是認為,只有自己的世界才是唯一的、正確的現實。對他們來講,那就像是一種不動產。一旦我們企圖證明自己的觀點是對的,而別人的觀點是錯的時候,最終都會以爭吵收場。這樣只能讓問題變得更復雜,讓雙方都受到傷害。
永遠不要為現實爭辯(2)
隨著爭吵的不斷升級,我和莉婭都開始變得很生氣,說話的語氣越來越差。好在我的幽默感還沒徹底消失,知道在這個虛幻的世界裡為現實爭論是件多麼可笑的事情。在我們的快樂時光還沒被徹底毀掉之前,我先熄滅了“戰火”。我說:“可能是我說錯了,也可能是你聽錯了,但不管怎樣,我們的晚餐都定在7點。”
聽了這話,莉婭在憤怒的“指控”中停了下來,轉過身去接著排隊。不過還是不認輸地背對著我嚷了一句:“你說的就是六點半。”不過這次,她言語裡的火藥味沒那麼強。
“如果我真是這麼說的,那麼對不起。”我說道,微笑又回到了我的臉上。
請注意,我並沒有簡單地說一句:“對不起,你是對的,我是錯的。”我有自己的記憶,同時也尊重莉婭的說法。這樣事情就會朝著更重要的方向發展——讓我們倆玩得開心。在任何關係中,無論是夫妻關係,同事關係,兄弟姐妹關係,讓雙方都有愉快的經歷,不正是這些關係的底線嗎?又有誰不希望能與他人快樂地、開心地交流呢?
約翰·列儂(John Lennon)曾經一語雙關地說過:“現實總是留給想象極大的空間。”為何這麼說呢?因為現實是個相對的概念。你有你的“現實”,而別人也有他們自己的“現實”。它們是獨立的、截然不同的,而且也是在不斷變化的。你要習慣這種“現實”。
“現實”不一定總是正確的,就算在法庭上也是如此。很多調查研究都表明,目擊證人的說明是一場審判中最不可靠的證詞。他們在描述所發生的一切時,會把自己的想法、情緒、偏見、感情以及其他很多因素摻雜進去,從不同角度掩蓋了事實的真相。
如果你曾經歷過交通事故,就會知道這一說法是多麼正確。
就在事故發生幾分鐘後,你和另一個目擊者開始向警察講述事發經過。這時你會發現,大家的記憶迥然不同。你們都在現場,也都是從自己的角度闡述事實。但是到最後,警察能做的,只是去分辨你們誰的說法更可信,或是看怎樣組合證詞,才能讓案件更合情理。目擊者似乎都在證明自己所經歷的就是“真相”。可這時“真相”已經離“現實”很遠了。因為,現實總是留給想象極大的空間。
約瑟夫·坎貝爾(Joseph Campbell)說過:“現實是英語中唯一一個總是應該被加上引號的單詞。”所謂“現實”都是相對於說明它的人而言的。為了當下的“現實”而爭論,對雙方來說,都是件很可悲的事。我們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裡,當不同的世界交匯到一起時,關係也就形成了。如果我們堅持認為——自己的世界才是唯一正確的,那麼實際上,我們是在為所處的關係製造麻煩。
我有個很特別的愛好——喜歡在下午沒事時,溜出去看場電影。有時我選對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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