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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萬塊錢,加上向親戚朋友東拼西湊了一些,總算從別人手裡盤過來了一家副食店。
林五里心想店裡差一個幫手,林長書又已經初中畢業了,沒有事做,於是就打電話讓兒子到他開的小店裡來幫忙。林長書因為從小到大,很少跟父親在一起,加之跟他的父親性格不怎麼合得來,所以不大願意。經父親催了幾次後,他才勉強答應來河南。
但他心思根本沒放在店裡,名義上是來幫忙,其實只是幫倒忙。他經常偷店裡的錢,用於上網、抽菸、打檯球以及其他個人消費。
俗話說常走夜路要遇鬼,連偷幾次後,終於被父親發覺了。父子倆吵了幾場架後,父親不再讓他到店裡幹活了,他也樂得什麼也不做,整日裡東遊西逛,虛度光陰。(未完待續,)
窗外的陽光(53)
焦信光是他打檯球時認識的,是四川人。他的情況跟林長書差不多,甚至就是林長書的翻版,也是父母離異,父親常年在外打工,一直由奶奶看護。不同的是,焦信光不象林長書那樣,只敢在自家的小店偷點零花錢,他從小就有小偷小摸的惡習。年紀輕輕,就已經進了兩次派出所,都快混成老油條了。
兩人雖然認識時間不長,但臭味相投,很快便成了朋友。
有一天,焦信光提出兩人合夥“幹大事”的想法,林長書聽說是搶劫,開始還有點害怕,但只猶豫了一天,便同意了。
剛開始,林長書還暗暗為自己設了一條底線,就是隻搶不殺,但做了幾起案後,他的膽子漸漸變得大了起來,三個月前某個晚上,兩人持刀搶劫了一個深夜孤身回家的女人後,又想****對方,因為遭到了反抗,焦信光一怒之下,用刀捅死了對方。
兩人犯了案後,為避風頭,暫時收手了一段時間。昨晚是兩人“重出江湖”的日子。按照預定計劃,先由林長書將作案物件騙到xx街,與焦信光會合後,兩人裝成是要去小妹妹歌城唱卡拉ok的樣子,將石向東騙到一段偏僻的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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