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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相信史小鵬嗎?自己的愛人如果被別人擁有了,那種滋味該如何承受呀,那一晚我流淚無眠。
暑假很快來臨了,母親把兒子接走了。偌大的房子只住我和史小鵬兩個人。那天天很悶熱,他回來得很晚,進門見我躺在床上,便主動地抱起我,對我一陣親吻。我嗅到了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這是我不曾用過的那種,我的大腦裡閃現出那個漂亮女人的面容,不由一陣噁心,突然精神失控地大聲說:“你是不是又在外面玩女人了?”並順手打了他一耳光。
從激情中跌落下來的史小鵬,捂著臉怔怔地望著我。我看見他的臉色都變了,那情形像突然洩了氣的皮球,很沮喪。他沒有回答我的話,抱著被子到小房間去了。
花心丈夫踐踏了性愛之花(4)
從此,我和史小鵬的關係變得微妙和生硬起來。連話都很少講。我想:他做錯了事,還瞞著我,我只是裝糊塗,不想捅破那層紙而已。往後的日子,我們只是機械地做著應該做的事,史小鵬則更像一個做了錯事的孩子,整天看我的臉色行事。我們甚至連夫妻之事也沒有了。
史小鵬的面容漸漸憔悴,我心裡又很擔憂。他畢竟是我的丈夫呀。那時我一個人靜下來想得更多的還是一起生活的美好光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個人都有做錯事的時候,我決定給史小鵬一次機會。
中秋節那天晚上,兒子被奶奶接走了。晚上,我做了史小鵬最喜歡吃的菜。我倆喝著乾紅酒,邊吃邊聊。也許是酒精的作用,史小鵬突然很霸氣地抱起我走向臥室。他幾下便脫去了我的衣服,這是我拒絕他以後的第一次。
可是,好景不長,一個月後,史小鵬花心的毛病又犯了。
有人告訴我,史小鵬和他們輪胎店隔壁的飯店服務員小梅搞到了一起。我見過那個小梅,長相一般,又是從外地農村來的打工妹,說是飯店服務員,其實不過是個賣淫女,她的職業就是為到飯店裡吃飯的過路司機提供色情服務,屬於那種價格低廉沒有檔次的妓女。史小鵬怎麼會和這樣的女人搞到了一起?不可能吧!起初,我真不相信會有這事,但禁不住別人的一再風傳,心裡也不禁犯起了嘀咕。
為了證實傳言的真實性,我趁著天黑摸到飯店,抓住了正光著身子和小梅睡覺的史小鵬。目睹那種醜惡的場面,我羞憤難當,真想一頭撞死在他們面前。但我覺得為這樣的男人去死,真是不值得。
我曾在報上看到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女人因為丈夫的背叛,選擇了自殺,想以此“報復”他。結果怎麼樣呢?第二天記者找到她的丈夫想進行採訪的時候,沒想到她的丈夫正在悠閒地打牌,並拒絕接受採訪。
我不願做如此悲哀的女人,所以我咬著牙挺了下來。但我一想到一個無論在相貌還是檔次上都根本沒法和我相比的女人,竟然把我打敗了,我怎麼會甘心?離開飯店回到家後,我喝了整整一瓶白酒,在大醉中我對著天花板狂笑不止。我笑自己太痴情,太傻!這就是我曾經為之傾心付出的男人啊,他竟然是這種貨色!我感覺很痛苦,幾乎變得麻木了。
這時候,我才知道中國文字的偉大,“婚”字的左邊是“女”字,右邊的“昏”字則和“黑暗”、“神志不清”、“認識糊塗”聯絡在一起;“姻”字的左邊同樣是“女”字,右邊的“因”字則和“緣故”、“依,順著”等聯絡在一起。
“婚”和“姻”合在一塊,就成了所謂的“婚姻”,意思是女人發了昏!我就是一個發了昏的女人,稀裡糊塗、神志不清地走進了黑暗的婚姻中。我還是太單純了,一點兒社會經驗都沒有,這麼容易就被史小鵬這樣的壞男人給欺騙了。
我的痛苦和誰去說?我知道史小鵬有外遇的事,我不能和任何人講,要是我媽知道了,那簡直太丟人了。當初為了與小鵬結婚,媽媽差點沒氣死,如今自己又是如此下場,她肯定會笑話我的。我以前對“門當戶對”這個詞和很多年輕人一樣嗤之以鼻。現在,我終於明白了這條千年古訓也自有它的一番道理:男女雙方的條件若相差太多,即使相愛了結合了,這種愛情也相當脆弱,不堪一擊。
結婚之前,我就和史小鵬約法三章,結婚以後什麼錯誤都是可以原諒的,惟有那“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是不可饒恕的。不論是我們之中的誰觸犯此“天條”,結局只有一個——離婚!
在我的夫妻相處的原則中,我是不會和一個花心男人生活在一起的。所以,無論如何,我都要和他離婚。自那日被我在飯店堵個正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