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第3/4 頁)
大半年的辛苦付之東流,歐陽媚人不可謂不氣惱。幸好,公司並沒有虧待她,不僅給了她一筆賠償金,還介紹她去了一個比較出名的劇組拍戲。從此她離開了原公司,也遠離了歌壇,踏進了影視圈。
當時,她對演唱組合的解散沒有多想。對自己的搭檔不告而別,也沒做太多猜測。因為娛樂圈就是這麼風雲變幻,高層的決定不是她們這些小藝人們能干涉的。
直到有一天,她去外地拍戲時,在街上突然遇到了南宮可人,才明白她們為什麼被解散,她的搭檔又去了哪裡。
原來,有位大老闆看上了南宮可人,南宮可人被大老闆包養了。
於是,一位大老闆的一時興起,就打碎了倆個女孩成名的夢想,並徹底改變了她們的前途。
說到這裡,歐陽媚人不無嘲諷地看向喬萬城,說:“套用現在年輕人的一句流行語,‘有錢就是這麼任性’——你就是這樣‘任性’地改變了我和可人的命運,並把可人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
原來,包養可人的大老闆正是喬萬城,而可人和媚人所屬唱片公司的老闆,正是李凱的父親李甲。
當時,喬萬城風流倜儻,可人清純美麗,倆人一拍即合。可人跟了喬萬城之後,便退出了娛樂圈。喬萬城替可人補償了公司的賠償金,還給她在s市買了房,供給她生活費,讓她過上了衣食無憂的少奶奶式的生活。
此時,喬萬城聽歐陽媚人說起自己年輕時做過的荒唐事,唯有苦笑。其實,他早對當初的荒唐追悔莫及。如果時光重來,他決不會傻乎乎地去招惹那些小姑娘們。
喬萬城對歐陽媚人說:“歐陽小姐,我終於明白,你對我的恨,不僅僅是因為我對不起可人。其實從你明白‘女俠’組合被解散的原因開始,你就在恨我了。”(未完待續。。)
ps: 推書:書名《絕色女仙》,書號:3313619,簡介:最牛女仙不寂寞。
第123章 陳年舊案
歐陽媚人楞了一下,隨後點點頭,說:“你說對了,我從那時起就非常討厭你!如果不是你,也許我和可人早就成名了!我怎麼會演一輩子的女二號、女三號,永遠都是這麼不溫不火的?”
喬萬城說:“歐陽小姐,你可真會遷怒。當時明明是可人自己提出來,她不想幹了,想徹底退出娛樂圈。因為她覺得,就算繼續努力下去,你們這個組合也未必能夠成名。”
歐陽媚人的神情一暗,說,“是,可人是這麼說過……但是我仍然認為,如果不是你誘惑了她,她是不會走上這條歪路的!”又說,“那時,可人就像著了魔似地喜歡著你,她總是在維護你,說盡你了的好話……後來,她又開始患得患失,就怕你哪天拋棄了她。”
歐陽媚人和南宮可人重逢後,因為之前在一起同吃同住同訓練的經歷,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南宮可人是見不得光的外室,沒有什麼社交圈子,歐陽媚人是她唯數不多的朋友。而歐陽媚人在娛樂圈中遇到的種種事情,也需要一個懂她的人傾訴。於是倆人經常在私下裡通通電話,小聚一番。
後來,南宮可人發現到喬萬城已經開始厭倦她了。她想緊緊抓住喬萬城的心,於是給喬萬城生了一個孩子。那是個男孩,南宮可人給他取名叫‘如楓’,因為她知道喬萬城的兒子叫喬如松。再後來,她抱著孩子來到a市,她希望得到喬萬城的承認,甚至得到喬夫人的承認。
歐陽媚人說到這裡,忍不住看了樸景楓一眼。樸景楓很尷尬,他深深地垂下了頭。
歐陽媚人一直住在a市。所以當年南宮可人來到a市的時候。首先投奔的不是喬萬城,而是歐陽媚人。歐陽媚人幫南宮可人買了房子,在a市安置了下來。
有一天,媚人來看可人,倆人說好了中午一起吃飯。因為帶著孩子不方便出去吃,媚人提議出去買些菜。自己在家做飯吃。於是媚人去附近的超市買菜。但是當她回來的時候,卻發現可人的住宅外停著警車,站滿了警察。
她聽到圍觀的人們在議論,說剛剛死了兩個人,是一個母親和一個孩子,被闖進家中的歹徒開槍打死了。鄰居們聽到槍聲跑過來,發現人已經死了。
“那一刻,我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歐陽媚人說。
回想起當時的情景來,雖然過了28年。她仍然忍不住全身發抖。
她說:“當時,我看到警察抬了兩具屍體出來,一大一小,都被黑色的塑膠袋緊緊包裹著……我都要窒息了!”
說著,歐陽媚人輕輕抽泣起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