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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關於國家資源委員會,見本書第 3 章,1932 年創辦的被責成通盤研究軍事、工 業、文化等國防需要的
國防設計委員會為該委員會之先導。見吳相湘:《第二 次中日戰爭史》,下冊,第 292 頁。
③ 同上書,上冊,第 324—326 頁;劉馥:《現代中國軍事史》,第 112、153—155 頁;多恩:《中日戰
爭,1937—1941 年》,第 6—10 頁;陳誠:《八年抗戰經過 概要》,第九表。
① 見本書第 12 章(範斯萊克著);關於蔣同周的會談,見美國國務院檔案 893000/14154,1937 年 7 月 23
日,附件:畢恩來致雷蒙德?萊斯利?比爾信。
都改變了,雖然它的基本特徵——一種依恃武力的獨裁統治——依然沒有變
更。
為了在政治上動員全國,政府試圖同時加強蔣介石中央集權的獨裁權
力,並擴大其民眾支援的基礎。早在 1937 年 8 月,蔣被授予新的廣泛權力。
難於控制的、曾負責對政府進行監督和指導的黨的機構——中央政治委員會
被國防最高會議(1939 年 1 月改組為國防最高委員會)所代替。蔣主持這個
名義上的最高政府機構。同時更為重要的,是軍事委員會也由蔣主持;它不
僅控制軍事,而且控制政府的全部行政職能。現在,按照軍事委員會新修改
的組織法:“(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肩負全部國防責任,擁有對陸、海、空
軍的最高指揮權,並指導全國民眾.......。”①蔣介石根據這項授權在委員會內建立
了八個部門,負責指導政策、重工業、輕工業和商業、國際關係、民防以及
作戰。行政院和國民政府各部仍然存在,但它們的職責大量被軍事委員會接
管。②
然而,在五個月裡,戰時狀態的管理陷於一片混亂。軍事委員會的司法
權是如此廣泛,其行政權是如此複雜並難於控制,而它與其他政府部門的關
系又是如此模糊不清,以致政府工作猶如一團亂麻。結果民事管理的責任,
至少在形式上又還給政府和黨的相應機構。而軍事委員會再度單純負責指導
戰爭的軍事方面。儘管作了這種調整,軍事委員會在整個戰爭期間仍然是政
府的實際中心。蔣介石在各個時期還擔任了其他高階職務。例如,他是國防
最高委員會委員長,行政院院長(即政府總理),國民參政會議長和國民黨
的總裁。但是,他更喜歡透過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辦公室③行使他的職權。
因此,在軍事委員會內,他設立了參事室(由王世傑指導),它廣泛地
關注經濟問題、財政問題和政府管理問題。即使在外交政策方面,參事室講
話往往比外交部更有權威性。還有侍從室,可理解為委員長的私人秘書處。
這個機構配備過像陳果夫和陳布雷這樣有影響的要人,它決定誰晉見蔣,什
麼情報上報給他,並就所有官職的任命向他提出建議。軍事委員會還包含一
個保密檢查室和一個軍事調查統計局,後者是一個由戴笠將軍指揮的非常可
怕的秘密警察組織。結果,軍事委員會處於一種非正式政府的地位,在整個
戰爭期間凌駕於國民政府正式官署之上,事實上擁有無限的權威。①
在國民黨內,蔣介石的個人領導權也是得到公認的。他追求黨的總理職
務已好些年了,在 1924 年黨改組後,孫逸仙曾透過這個職務對國民黨活動行
使獨裁的控制權。然而,孫逝世後,那個頭銜永久為他保留著,而國民黨至
少自此以後在形式上實行一種委員會體制。蔣介石希冀恢復原領導原則,認
為他應當得到這份尊榮;認為孫逝世後缺少一位獨一無二的領袖,已經造成
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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