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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45週歲)。
4?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為稱職以上(含稱職)。
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6?符合領導幹部任職迴避的有關規定。
7?為鼓勵競爭,促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對德才表現和工
作業績特別突出者,可適當放寬任職資格條件參加公開競爭。
四、競爭上崗職位的具體要求(職位描寫,略)
五、競爭上崗的程式、方法
1?宣傳發動。召開有關會議,組織職工學習中央、省、市
委和集團公司有關幹部競爭上崗工作方面的檔案精神。院領導動
員,宣傳競爭上崗的目的意義,使廣大職工統一思想,提高認
識,端正態度,積極參與。
2?公佈職位。公佈競爭職位、任職資格條件及競爭上崗的
工作程式等事項。
3?公開報名。凡符合競爭上崗條件的本院在職幹部、教師
均可報名。報名者必須填寫《競爭上崗報名表》,簡述本人的工
作經歷及本人競爭該職位的優勢和條件。每人只選報一個職位,
經資格審查後,只參加一個職位的演講答辯。
4?資格審查。依據競爭上崗的資格、條件,由考察組負責
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者張榜公佈名單。審查合格
人數少於2人的職位,不列入競爭。按幹部選拔任用程式,黨委
集體研究決定聘任。
5?演講答辯。資格審查合格者,在規定範圍內進行演講,
介紹自己的工作簡歷、競爭優勢、德才情況、工作實績和對競爭
崗位工作的設想。並就考評組提出的有關問題進行答辯。
演講者在演講前或演講後應向考評組遞交一份關於競爭崗位
工作的設想(限1000字左右)。
6?民主測評。民主測評在演講答辯後進行,參加考評會及
民主測評人員為:現任副處以上黨政幹部、副高職務專業技術人
員,以及競爭者所在單位和競爭職位單位有關人員參加。
7?組織考察。根據競爭人員演講答辯成績以及民主測評結
果,考評組提出推薦名單,經黨委集體討論,擇優確定考察對
象,張榜公佈名單,由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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