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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的事實證明,世上沒有回頭路,如果沒有極強的自制力,壞也可以成為一種習慣。文姜在為魯桓公守孝一年後,便再也耐不住寂寞,於魯莊公二年冬天跟齊侯會於禚。此後,文姜跟諸兒多次相會,直到莊公八年諸兒為公孫無知所弒。
此時,丈夫沒了,情夫也沒了,白馬王子呢?在他們之前(桓公十七年)就沒了。文姜的心裡空蕩蕩的,靜靜地在禚地思想著自己過來的路。晴朗的晚上,她也會在宮樓上,默默地望著夜空裡那三顆在自己心裡最亮的星星。
在極安靜的時候,你可以聽到一個美婦人反覆在問:哪一顆更亮呢?
第二十二章 救誰都有問題
話說鄭莊公薨,世子忽即位為昭公,使祭仲聘宋,察其弟子突之變。不料,宋公欲助子突歸國奪位,乃拘執祭仲,脅立公子突。而且宋公怕他反悔,要求祭仲將未出嫁的女兒許配給突的母家雍氏之子雍糾,強迫他帶雍糾回鄭國成親,並仕以大夫之職。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祭仲無奈,只得“許宋,與宋盟。”於是歸國,行逐忽立突之事。因其有擁立之功,故仍專鄭權。
我們知道,祭仲素以賢稱,又是大臣中的###,如今獨專鄭權也就沒人敢跳出來唱反調,就是厲公,也不敢不給他面子。
不過,厲公畢竟是一國之君,雖然表面上對祭仲言聽計從,心裡卻十二分的不樂意。在他看來,自己簡直比天空中的小鳥兒都不如——天高雲淡,連鳥兒都能“飛鳴自繇”,全不受制於人;自己身為國君,卻還要時時按祭仲那老匹夫的意思行事。隨著兩人意見相左而厲公又不得不作出讓步的次數增多,他終於忍不住心中的憤怒,決意要去除眼前的這個障礙了。
可是滿朝文武對祭仲非懼即敬,自己身邊也佈滿了祭仲的耳目。而此事又只能一擊即中,否則必遭反噬。那麼,厲公能找誰幫忙呢?
一個春日融融的下午,厲公悶悶不樂地帶著雍糾在後花園裡散步。雍糾見主子對著飛鳥“悽然而嘆”,連忙關切地問其緣由。厲公幽然道:我現在連一隻鳥都不如啊!雍糾明白厲公的意思,連忙表忠心道:我聽說“君猶父也,臣猶子也。”做兒子的不能為父分憂,那就是不孝;為臣子的不能為國君解難,那就是不忠。如果主公認為我值得信任,把事情交給我,我一定竭盡全力萬死不辭!
厲公見他言詞懇切,於是試探道:你可是祭仲的愛婿呢。雍糾說:我是他女婿不假,卻談不上“愛”字。他把女兒嫁給我,完全是宋君所迫,並非出於他的本意。他平日在家提到舊君昭公的時候,總還流露出很依戀的神色,只是不敢逆強宋之意罷了。厲公聽得此言,知道雍糾可以一用,於是說:如果愛卿能夠殺掉這老匹夫,他的職位就歸你了,只是不知愛卿有何妙計?
雍糾道:東郊往日為宋國侵壞,民居至今尚未修復。主公哪天派祭仲前往東郊撫慰難民,我就在那裡設宴,用鴆酒款待他。
君臣二人又商議了一些細節,厲公再三囑咐道:你辦事我放心,但此事關乎你我二人性命,愛卿一定要注意保密,細心行事方可。雍糾答應道:請主公放心,我保證萬無一失。
俗語道:家賊難防。祭仲想不到,女婿竟然會胳膊肘兒往外拐,要夥同厲公那小子來算計自己。幸好女兒夠聰明,替自己撿回了一條性命。
當然,也是雍糾這個“家賊”不夠老練,這才讓老婆發現了蛛絲馬跡。
也許是第一次幹這種事情的緣由吧,心裡有鬼便不能如往日一般鎮定自若了。因此雍糾回家後見到祭氏,臉上便不由現出“皇遽之色”來。
由此可見,要做到“笑裡藏刀”也不是那麼容易。別看雍糾在厲公面前似乎胸有成竹堅定不移,但他要對付的畢竟是自己的岳父大人,是妻子的父親。無論他對祭仲是不是有翁婿之情,即使他貪圖老丈人的官位而動殺機,但從他醉後所說的“事若成,吾代其位,於爾亦有榮也。”來看,對於妻子祭氏,他應該是有夫婦之情的。所以面對祭氏時,他理所當然地有點慌亂。
細心的祭氏,看到丈夫表現異常,當然要問個水落石出。用她的話說,就是“妾未察其言,先觀其色,今日朝中,必無無事之理。夫婦同體,事無大小,妾當與知。”未察其顏先觀其色,證明此女實在是很聰慧的;而“夫婦同體”一句,本是常情,放在這件事上卻成了對雍糾的致命誘惑,也才引出他後面“於爾亦有榮也”的夢囈。
此時的雍糾還未完全繳械,他隱去以鴆酒“毒之”的陰謀,只說自己將奉君命在東郊設宴款待前去安撫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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