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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柵欄後面跑來跑去,T.P.還可以帶領他們到野草荊棘叢去,在這裡一些白色的圓圓的東西會突然出現在T·P·的手裡,當你把它們朝地板、燻房牆壁或水泥人行道上扔去時,它們會抗衡甚至制服萬有引力和所有別的亙古不變的定律——當然,這一套班吉是連聽都沒有聽說過的。一九一三年,他被作了去勢手術。一九三三年,被送進傑克遜的州立精神病院。即使這時候,他仍然什麼也沒有失去,因為正如他不記得姐姐一樣,他也不記得那片牧場了,僅僅是感到自己若有所失。至於爐火,它仍然是他昏昏欲睡時所見到的亮光。
昆丁最後的一個。凱蒂的女兒。出生前九個月就失去了父親,生下來便沒有姓氏,從卵子分裂決定性別的那一刻起便註定將沒有合法的丈夫。十六歲那年,在主耶穌復活一千八百九十五年週年紀念日①的前一天,她從中午時被舅舅鎖上了門的房間窗子裡爬出來,拉住水落管子,身子一悠,攀住舅舅那個鎖上沒人的寢室的窗子,打碎插緊的窗子的玻璃,爬了進去,用舅舅的撥火棍撬開鎖住的抽屜,取走了錢(數目也不是2840。50元,而是近七千元,這件事使傑生火冒三丈,怒不可遏,以至在那天晚上以及以後五年中每當他想起這件事的那一刻,他都相信他真的會事先毫無跡象地突然暴斃,就象中了子彈或捱了雷殛
①1928年4月8日,因為據《聖經》說耶穌是三十三歲時被處死並復活的。一樣,因為雖然他給搶走的數目不僅僅是三千元,而是近七千元之多,可他卻有苦難言、沒法跟任何人說,因為他被搶走的是七千元而不是僅僅三千元,但他不但不能聽到別人——當然是那些跟他一樣倒黴的、姐姐不規矩連外甥女也不規矩的男人——說一句公道話,——別人的同情他倒並不需要——而且,他甚至都沒法上警察局去報案;由於他失去了不屬於他的四千元,連那屬於他的三千元他也要不回來了,那四千元不僅是他外甥女的合法財產,是過去十六年她母親寄來的贍養費的一部分,而且從法律上說,是根本不存在的;作為監護人和委託管理人,為了滿足保證人的要求,他每年都要向地區平衡法院遞交一份年度報告,在這些報告裡他早就正式宣稱這些錢已經用去了,因此他給搶走的不僅有他吞沒的不義之財,而且也有他省吃儉用節餘下來的錢,再說搶走他錢的竟然就是他的受害者;他被搶走的不僅有他冒了蹲監獄的危險弄到手的四千元,而且還有他自我剋制、自我犧牲、將近二十年來一角兩角地省下來的三千元,更何況搶劫者不僅是他的受害者,而且還是一個毛丫頭,她一下子抄去了他的老本,沒有計劃,也並非預謀,在她撬抽屜的時候甚至都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錢,也不在乎裡面有多少錢,現在,他甚至都沒法到警察那裡去請求幫助;他一直是對警察很尊重的,從來不去麻煩他們,多年來老老實實地交納稅款,使他們過著一種寄生的、虐待狂的懶散生活;不僅如此,他也不敢自己去追捕那個姑娘、生怕萬一捉住了她,她會一五一十把事情都說出來,因此他惟一的出路就是做一個自我安慰的夢,在事情發生後的兩年、三年甚至四年裡,他本應早把這件事置之腦後了,可是他常常半夜在床上輾轉反側,盜汗不已;他夢見自己猛古丁地捉住了她,在黑暗中跳出來撲在她的身上,乘她還沒把所有的錢都花掉,不給她開口說話的機會就立時把她殺了)。小昆丁取走了錢,在昏黑中順著那條水落管子爬下來,跟一個攤販逃跑了,而這個攤販是犯過重婚罪被判過刑的。從此,她杳無音信,不管她乾的是什麼營生,反正不會坐了一輛鍍鉻的“梅塞德斯”牌汽車回來;不管她拍了怎麼樣的照片,反正上面不會有參謀都的將軍。
這就是康普生一家的故事。還有一些不是康普生家的人。他們是黑人:
T.P.他在孟菲斯城比爾街上溜溜達達,穿的是芝加哥和紐約血汗工廠的老闆們特地為他這號人制作的漂亮、鮮豔、俗氣、咄咄逼人的衣服。
弗洛尼她嫁給了一個在火車臥車裡當差的待者,搬到聖路易去住了,後來又搬回到孟菲斯。她把母親接來在這裡安了家,因為她母親無論如何不願搬到更遠的地方去。
勒斯特一個十四歲的小夥子。他不僅能夠把一個年紀是他兩倍、個頭是他三倍的白痴照顧好,保證他的安全,而且還能不斷地給他解悶。
迪爾西
他們①艱辛地活著。
①指以上所提到的所有的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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