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二四五 各顯神通!(第2/3 頁)
個什麼唐唐?”
朱偉試探著問。
“恩!”
辦案人點頭。
“對,我和劉茂山,還有大剛全開槍了!”
朱偉點頭。
“誰指使你這麼幹的?”
辦案人再次問道。
“沒人指使!”
朱偉沉默一下後搖頭。
“沒人指使??沒人指使你們開槍打唐銘泉幹啥?”
辦案人感覺事情不對路,隨即皺眉問道。
“為了錢?”
“對,為了錢!”
朱偉點了點頭,隨即繼續說道:“張君把我,還有劉茂山,大剛叫回來!確實是想收拾唐唐!但他沒說要開槍打死他,只說是要在婚禮現場,折折唐唐的面子,拽廁所揍一頓而已!但我和劉茂山,還有大剛,身上都有不止一起人命案,這點你應該知道!所以,我們跟張君過來,無非就是想掙點錢花!!但話說回來了,揍別人一頓,和殺個人,那價格肯定不一樣!張君有錢,所以,我們臨時起義決定乾死唐唐!這樣,張君不想拿殺人的錢,那也得拿了!”
“你繼續說!”
辦案人眉頭緊皺。
“我不知道當場沒有沒人看見事情經過,但張君確實沒有開槍,而且還攔著我們了!作案槍支,在我們逃跑的時候,就讓我和劉茂山藏起來了,我可以告訴你們地點!”
朱偉繼續說道。
“說說逃跑的事兒!”
辦案人抬頭問道。
“殺了唐唐,我們就準備跑路!但在三泉鎮糖豆娛樂會所上車之前,我們偶遇了童童.......就是那個連孩子都殺的瘋子!他跟張君有仇,所以在走廊裡發生了衝突,我攔了幾下,但童童沒完沒了,拿著五連發就衝張君開了一槍.......呵呵,張君是我們財神爺,童童開槍打他?那我能幹,劉茂山也不能幹啊?所以,我們就把他也崩了.......!”
朱偉再次陳述道。
“你撒謊!!!張君被捕時,我們給他的槍做了司法鑑定,他手裡那兩把仿六四,就有一把是打童童的!”
辦案人一聽這個口供,直接竄了起來。
“我還沒說完呢?!張君手裡那兩把槍,是我們崩完童童以後,給他的啊!殺了童童以後,張君就跟我們翻臉了!而且恰巧他接到了媳婦的簡訊,說是什麼孩子要生了,大人和孩子都有危險!所以,張君要回去!我們訛了他的錢,就讓他滾蛋了!”
朱偉目光直視辦案人說道。
“誰能證明,是你們打死童童的?”
辦案人問道。
“誰能證明,那是你們的事兒!我就是陳述事實而已!”
朱偉聲音不大的回道。
.......
口供錄完的當天下午,親眼目睹張君和童童一戰的小磊,和那個司機,分別投案自首!
他們對自己小型販賣毒品的案件供認不諱,並且承認在明知劉茂山,朱偉,大剛等三人身上有人命案的情況後,自己依然對司法機關進行了隱瞞,也確實親自幫助了他們逃跑。
可當辦案人追問,當天張君是否開槍打死童童之時,二人異口同聲說道,人是劉茂山,朱偉和大剛打死的,張君捱了一槍,小磊捱了一槍,但都沒動手!
......
李明所安排的律師團,回到五星級賓館以後,隨即組織了十人會議。
“我說兩句!唐唐的案件,童童的案件,都不是張君委託人的主要定罪依據!這兩件事兒太複雜,目擊證人匱缺,案發場地混亂,辦案人想給檢察院絕對依據的難度很大!朱偉,劉茂山要是咬張君指使,那就是指使!所以,這事兒就是找紀曉嵐來打官司,那也是板上釘釘的死罪!但如果他倆不咬,那辦案人和檢察院,也無足夠理由起訴張君!”
律師團主要負責人,戴著眼鏡掃了一眼眾人,隨後繼續說道:“真正能讓張君委託人定罪的,有兩起案子!而且這兩個案子很難搞!分別是八年前當眾槍殺受害人陸濤一案!和張君未成年時,因防衛過當,捅死大混子於超一案!由於案犯地點在較為公開的場所,所以,目擊證人太多了!並且由於案件相對久遠,再找到當時證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人家公安局肯定備有證詞!所以,在這兩件案子上,咱們很被動!今天下午之前,案件分析組,要針對每個案件細節,進行自我辯證,爭取儘快找到突破點!同時,公關組要去尋訪死者於超的家人,爭取找到當時參與毆打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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