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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她沒有怨怪婆婆,老太太也不容易,跟著兒子住,不聽兒子媳婦的難道聽她這個外人的?要知道,這時代的人都信奉著兒子養老呢!只是,理解歸理解,但從那以後,她跟婆家人不再來往。
直到五六年後,女兒那時已經大了,她很出色,學習很好,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學,在她臨去省城上學前,婆婆病重,捎話想見大孫女一面。她帶著女兒去看望,等辦完喪事,女兒寧寧才跟她說了一直以來她不知道的秘密。
她結婚時年紀小,很多事都不懂,家裡的錢厲天明並沒有交給她,而是由婆婆把著。厲天明犧牲後,發的撫卹金也在婆婆手裡,除了用於她生孩子的費用外,其餘的都被她那個大姑姐借走了,說是要蓋房子。
後來縣裡給烈屬安排工作,可她那時候因為心痛厲天明的去世和另一個孩子的夭折,整日只知道傷心,自憐自艾,忽略了剛出生的女兒。而大姑姐這時候勸婆婆,說她這麼年輕,將來肯定再走一步,到時候再嫁又會有孩子,只怕不會對寧寧好。不如把這個工作機會讓給她,她是孩子的親大姑,她怎麼也不會虧了孩子等等。而表姐夫恰巧當時去省裡進修,等表姐知道這事以後,木已成舟,為此表姐還和她婆家大吵了一架。
當時她聽信了婆婆的話,以為這是縣裡因為她只有小學畢業,才特意安排是初生畢業生的大姑姐去當小學老師。為此還勸表姐,都是一家人,沒必要為了這點小事翻臉。她不知道好歹的做法把表姐氣的點著她的額頭罵她說:你個傻子,那是小事嗎?那可關係到你一輩子呀!
至於那個男人,也是女兒寧寧的二叔歷天亮,想要獨佔那個房子,怕被人戳脊梁骨,聯合了他大姐,找了人選,哄騙了老太太。老太太當時倒是真心為她著想,覺得她那麼年輕,一個人帶著孩子過也不是個事,聽兒子和閨女說的心動,這才點了頭答應勸她。
兒子和大閨女對她翻臉,老太太心裡愧疚,日夜不安,又因年輕時出力過多,身體累垮了,沒幾年就病重,臨死前向她的孫女懺悔,說了實情,祈求她們母女的原諒。
知道了真相的她,哭了整整一晚,從那以後,她的心更加堅硬了起來,再沒流過一滴淚。
第三章、英難是用來崇敬的
想到這,鄭慧雅嘆了口氣,自嘲的把眼淚擦乾,她已經幾十年沒有流過淚了,這回重生了,反倒多愁善感起來了。
好在這些苦難都過去了,雖然她再也見不到相依為命的女兒,可能重新來過,恐怕是老天爺可憐她前世過的苦,又給了她一次新的生命。
這一世,她要好好的活下去,自由自在,快快樂樂的生活。
想到明天就要與歷天明見面,她面上不由一陣恍惚。
前世短暫的相處已經變成了記憶,隨著時間的消逝而漸漸模糊,唯有掛在家中的照片那樣深刻的印在她的腦海裡。她發了會兒怔,才發覺自己竟然除了照片,絲毫想不起和他在一起的點滴,不由的苦笑,她與他,恐怕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歷天明是個英雄,前世他為國捐軀,她跟著得到了不少榮譽。可榮譽背後的辛酸,又是誰能理解的?
歷天明不是不好,可他是英雄,而英雄,是用來崇敬的。
不過,既然打定了主意這輩子不再嫁他,那麼,明天的見面最好取消。只是,人都約好了,她也大老遠的來了,用什麼理由來說服表姐不去見這個面呢?
她想了一會,決定裝病。
這是個老套的方法,可很多時候都適用。這個時代的人大多很純樸,沒有太多的花花心眼,她當時又********要早些結婚,所以表姐和表姐夫再也不會想到,她是在裝病。
對,就這麼辦!
想好了對策,她關了燈,躺下準備睡覺。
她以為自己發生了這麼大的變故,肯定會睡不著。沒想到,她哭了一場,想通了今後的路,竟然意外的睡的格外的沉,以至於早上小外甥醒了趴在她腦袋旁邊看了她半天,她才發覺。
“慧雅,起來吧,吃了飯跟你姐夫去他單位。”張雅蘭和程志商量了,見面的地點就定在他的單位武裝部了。
藉著老戰友見面的機會,順便介紹一下,也不顯眼也不尷尬。萬一沒相中就當沒這回事,不像正式見面,要是有一方看不中,傷了對方的面子。
鄭慧雅迷迷糊糊中聽到有人喊她,嗯嗯的答應了兩聲就要起來,可那眼皮卻像有千金重似的,怎麼也睜不開,正著急,就聽到有人在耳邊說:“哎呀,慧雅發燒了,程志,程志,快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