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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了她。她沒有秋褲,棉褲裡面只有一條紅花的洗的有些發白的四角大短褲,就是過去扯布自己做的那種大褲衩。這個時候的她還很年輕,臉皮也薄,住在表姐家,哪好意思只穿一條大短褲,乾脆就穿著棉褲睡了。
炕梢,整齊的疊著撂衣服,自己的那件藍黑色的棉襖穿了兩年了,已經有些小了,底邊有明顯放大的摺痕,上下明顯新舊兩種顏色。
她的眼底黯了黯。
上一世,她兩歲時親孃就死了,留下兩歲的她和八歲的大姐鄭慧君。第二年,她爹另娶,後孃進了家門,一口氣生了三個弟弟一個妹妹。她和大姐是大的,在農村就頂半個勞動力了,自然什麼活都得幹。小時候條件不好,,吃不飽飯啥活都幹還得受氣,就一心想著早點出嫁離開那個家。
這才有了表姐幫忙介紹物件的事,而她和歷天明就是那時候認識的。
當時表姐住在她們鄰近的縣城,表姐夫在縣武裝部工作,因為表姐大她很多,憐惜她小小年紀沒了親孃,就逼著表姐夫給她介紹物件。
正好表姐夫有一個戰友,都二十七歲還沒結婚,比她整大了十歲,雖然年紀大了些,可人家是城裡人,又在部隊上當著連長,條件比她要好上太多。
再加上,她大姐鄭慧君在鄉政府工作,結婚兩年才有了第一個孩子,偏巧那孩子又是個早產兒,經常鬧些小病小痛的,她也無瑕顧及到這個妹妹。而她看大姐結婚後能當家作主,比在孃家時的日子好過多了,就一心想早點結婚有自己的家,也能在家裡當家作主不再受氣。
大姐見勸不住她,只好儘自己力所能及的幫助她,把自己沒捨得穿幾次的秋衣給了她,還給了她五塊錢。
當時的她有自知之明,她一個農村人,憑啥能嫁到城裡,還是吃公糧的,無非是因為她年輕,長的也算漂亮,還很能幹。
不過話說回來,這個年代的人,哪有不能幹活的,何況她家裡是後孃,家裡弟弟妹妹一大幫,她這個大些的孩子不幹誰幹?
其實,她也明白,是當時的自己過於挑剔了,別說是後孃,不可能做到一視同仁。就是親孃,這麼多孩子,她是大的,家裡的活她也得乾的最多,吃的最不好,穿的最破的那個。
都是窮鬧的。
九十年代中期以後,她的幾個弟妹都發展的不錯,家裡有錢了自然不會斤斤計較,對她幫助也很多,這時候,她和孃家的關係才慢慢的緩和了。
記得當時,她和厲天明只見了一面,彼此感覺印象還可以。結果第二天厲天明就到了回了部隊,之後二人通了幾次信,她是小學畢業,當時認得字不是很多,為了寫信可是下了一番功夫學習。只是家在農村住,通訊不方便,還要花錢買信封和郵票。家裡窮,哪有錢給她買這些,她就認為後孃跟她做對,不想讓她嫁的好,還在家裡大鬧了一場。
第二年春節前,厲天明請假回家,二人扯了結婚證成了夫妻。結婚三天不到,厲天明就接到歸隊通知,沒成想,這一走,就是永別。
他走後不到兩月,她就發現自己懷孕了,欣喜之下,忙寫信告訴厲天明。可等了好幾個月,沒想到,她沒接到丈夫寫來的要當父親激動的回信,卻收到了他受傷的電報。她挺著大肚子在小叔子厲天亮的陪同下,輾轉轉車去了南方,沒等她到地方,厲天明就因傷重去世……
她受不了這個刺激,當時就暈倒在醫院裡……後來,回到家,因為受了過度的刺激,加上千裡迢迢的奔波勞累,孩子在七個半月的時候早產了。
想到前世,她眼裡一片茫然,只覺身上心裡又冷又痛,她蜷縮著抱著膝蓋默默的流淚……女兒活下來了,可她的兒子……生下來就是個死胎。
婆婆對她很好,無微不至的照顧著她,只有大姑姐不時的在旁邊冷言冷語的。當時,她的心被婆婆捂熱了,覺得自己不幸又幸運,丈夫沒了,可婆婆對她像親閨女一樣好,讓她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掏給婆婆。
她那時得有多傻啊!
她的一顆真心被人耍弄,被人賣了自己還傻傻的幫人數錢。
那段日子不管多麼艱難自己都一點點的熬過來了,可後來,婆婆非勸著自己再步一步,還說即使自己再嫁了也是她的閨女。而那個男人,也是婆婆給介紹的,說的天花亂墜的,人怎麼負責任,怎麼老實能幹,一定會對她好,會對她的女兒寧寧好。
可誰知道,她嫁過去沒多久,那個男人就露出了他的本來面目,酗酒,賭博,喝多了就往死裡打她,一分錢不往家裡拿。她一個人帶著孩子艱難度日的時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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