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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傘說:“你這兒比較像咖啡廳。”
穆丹說:“酒吧就一定是燈光昏暗,演出朋克現場才行~?”
我和雨傘都有點兒不好意思,以前從沒來過這種小資產階級的娛樂場所,感覺周圍安靜得有點兒讓人坐立不安。我們和穆丹瞎聊了一會兒,以前初中的事她沒提,我也就不提。可說的話本來就不多,說了沒多會兒就說完了。
喝完了飲料我們翻了翻他們賣的CD和DVD,挑出了幾張挺不錯的,走的時候本來說把酒錢一起付了,穆丹執意不肯,說算她請的。我們臨出門的時候穆丹給了我和雨傘一人一張貴賓卡,說是以後來了打8折,讓我們多帶朋友來。
出來以後我們直接跑到香蕉迪吧找李琳去了,我們都沒到喜歡安靜的年齡,覺得還是鬧點兒好。
儘管高三第一學期特別的忙,可我後來還是抽空去過她那兒一次,我很想從穆丹那兒再找回點兒什麼,比如說那個臉蛋兒紅撲撲的小穆丹——那個特別容易讓人想入非非的大方的小穆丹。可惜還是沒什麼意思,和上次一樣,我們聊了點兒各自的生活,對以前的事誰也沒提。
那時候,透過穆丹我意識到:回憶是個很美妙的東西,她像一塊五顏六色的玻璃,透過這塊玻璃,看你曾經經歷過的那些生活,那些人,一切就像在最唯美的電影裡那樣迷離——它過濾了所有烏七八糟渣滓,留給你一個假想的美妙世界。而穆丹就是那個假象世界裡的舞者,我還是比較喜歡那個跳藏族舞的穆丹。
這是怎麼搞的祁又一
你知道,酒吧裡的酒是很貴的,一般我們很少在酒吧裡喝,而我第一次在酒吧裡喝醉就是在穆丹那兒,
有個週末,我早晨7點起床,在小窩的書桌前面呆了整整一天。到傍晚的時候,雨傘打來電話,他先問我幹什麼呢?我說:還能幹什麼,看書唄!
後來他說:“咱們high去吧,我請客。”
那時候雨傘和李琳剛剛分手(這個事我後面會講),雨傘為這個事多少有些恍惚。我想作為他最好的朋友,我有責任陪陪他,就出來了。
雨傘執意要去三里屯喝酒,據他說是想揮霍一下,花乾淨兜裡所有錢。我說那好吧,反正是要花錢,咱們去照顧照顧穆丹的生意吧。
那天雨傘喝得特別多,穆丹也陪我們喝了一會兒,最後的結果是,兜裡的錢確實花乾淨了,連我兜裡的算上也不夠。
穆丹大手一揮說:算啦!
雨傘大手一揮說:不行!
最後他用信用卡結的帳,打了8折以後是八百多。
回家路上,雨傘告訴我說,朋友這個東西,百分之九十九是假的。一般意義上的朋友,不論是男朋友還是女朋友,無非是些淺薄的關係,他還說,他原先的朋友應該比一般人多,可是其中有百分之九十九是假的,真正的朋友要比喝酒、聊天和操來操去更加深入。
“人這一輩子,想碰上一個真正的朋友太難了……”雨傘分給我一根菸,並且幫我點上火。我們坐在東三環路旁,一輛捷達呼嘯而過,一會兒又來了一輛計程車,在我們面前減慢速度,那司機大概想拉今天的最後一筆活。
司機探出頭來問我們:“哥們兒,走麼?”
我問雨傘走不走?雨傘說不走。
我朝司機揮揮手,我說:“不走。”
等那計程車開遠了,雨傘接著說:“朋友就是這樣,不需要他的時候就讓他走……其實人與人的關係就這樣,我和我的朋友們是這樣,我和我爸媽也是這樣,我和李琳也一樣,所有人的都一樣,人們呆在一起的理由是寂寞,除此以外都是扯蛋!”
“齊天,有一天,你也會離開我的。”
我抽完了手裡的煙,把菸頭捻在地上,我告訴雨傘,你喝醉了,雨傘,我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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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鐘之後,我們打到了計程車。我把雨傘拽上車,就像拽一條行將就木的死狗,司機問我們去哪兒?
我竟一時語塞——如果在以前,喝到這個鐘點,雨傘不會回家,而是去李琳那裡。
我看了一眼雨傘,他正看著我,雙眼無神。這個雨傘不是我認識的雨傘,這個雨傘一點魅力也沒有,他倒黴透了,從頭到腳沒有一處不讓我厭惡,我真想抽雨傘一巴掌——如果這一下可以把雨傘抽回來的話。
我告訴司機說:“海洋局大院。”
而後的時間裡,我什麼話也沒說,雨傘也沒說。他一直看著窗外,像個真正的傻逼那樣失魂落魄。我在心中不停地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