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2/4 頁)
是個孩子,因為唯有稚童才能那麼天真無邪,對此毫不在意。——她好不容易才認識到這一點的。在此之前她曾經竭力愛過一個小偷,他也是唯一可能會要她的男人,可是過不了多久,她發現這個小偷也瞧不起她。——大凡痴情女子,總需要一個情郎或一個孩子來填補她們的心靈,要不然就非常悽慘了。——既然不可能有個情郎,她便回心轉意,一心想要有個孩子,而且她虔誠之心始終並未泯滅,便把想生個孩子的願望不斷禱告慈悲的上帝。誠之所至,慈悲的上帝憐憫了她,便賜給她一個女兒。她那快活的樣子,就不必說了,又是眼淚,又是愛撫,又是親吻,簡直髮瘋了。親自給孩子餵奶,把自己床上唯一的一條被子拿去做襁褓,而她卻不再感到寒冷和飢餓了。她於是恢復了美貌,老姑娘成為年輕的母親。姦情復起,又有人來找花喜兒了,她那貨色重新有人光顧了。她把這些下流勾當掙來的錢,統統拿去給女兒買小衣衫、小軟帽、圍涎、花邊襯衣、緞帽,卻連想也沒有想過給自己重買一條被子。——厄斯塔舍先生,叫你別吃那個餅,你是怎的!——小阿妮絲,就是那個女孩洗禮時的教名,因為花喜兒不再有什麼姓了,說來一點不假,小阿妮絲穿綢著錦,打扮得比多菲內①的公主還更加花枝招展!尤其是她那雙小鞋連國王路易十一肯定也沒有這樣的鞋子!那雙小鞋,是當母親的親手縫做和刺繡的,精細,各種裝飾之講究,不亞於慈悲聖母身上的袍子。這雙粉紅小鞋,真是說要有多可愛就有多可愛!只有我大拇指這麼長,若不是看見孩子的小腳丫脫掉鞋子露了出來,真難相信那雙小腳能穿得進去。真的,那雙小腳是多麼小巧,多麼漂亮,多麼粉紅呀!真賽過鞋面的粉紅緞子!——烏達德,等你有了孩子,你就會知道沒有什麼能比得上那些小手小腳更好看的了。”
“我求之不得哩。”烏達德嘆氣說。“不過,得等安德里·
繆斯尼埃先生樂意呀。”
“而且,”馬伊埃特接著說,“帕蓋特的孩子不光是一雙腳好看而已。我見到這孩子時她才四個月,那真是心肝寶貝!一雙眼睛比嘴巴還大,一頭秀髮又柔軟又烏黑,都已經卷曲了。等到她十六歲時,準是一個神氣活現、膚色深褐的美人兒!她母親一天比一天更加發瘋似地愛她,撫摸她,親吻她,咯吱她,給她洗澡,把她打扮得花裡花俏,差點沒把她吞吃下去!她為女兒高興得糊里糊塗,念念不忘上帝的恩德。尤其是女兒那雙玫瑰色的漂亮小腳,真叫她無限驚訝,樂得發狂!老是把嘴唇貼在那雙小腳上面,再也無法放開。忽而給她穿上小鞋,忽而又把它脫下,說不盡的讚賞,道不完的驚奇,看一整天也嫌看不夠,滿懷愛憐,試著在床上教她學步,心甘情願一輩子跪著,替這雙好似聖嬰耶穌的小腳穿鞋脫鞋。”
①法國東部的舊省名。
“這故事倒是挺動人挺好聽的,可是哪有埃及人呢?”急性子的熱爾維絲嘀咕道。
“就有啦!”馬伊埃特回了她一聲。“有一天,蘭斯來了一夥騎馬的人,樣子挺古怪。這是一幫叫化子和流浪漢,由他們的公爵和伯爵帶領,浪跡天南地北。他們面板曬得發黑,頭髮捲曲,耳朵上掛著銀耳環,女人比男人還要醜,臉更黑,頭上什麼也不戴,身上抱著一個醜惡的小鬼,肩上披著一塊用麻線織的粗布舊披巾,頭髮紮成馬尾巴形狀。那些在她們腿上爬來爬去的孩子,連猴子見了都會嚇跑的。這是一群被逐出教門的人,直接從下埃及經過波蘭來到蘭斯。據說,教皇聽了他們懺悔之後,要他們在凡塵中連續漂泊七年,不許睡在床上,以示贖罪。所以他們稱為‘悔罪者’,一身臭氣。看樣子他們原是薩拉森人①,因此信奉朱庇特,並有權向所有戴十字架和法冠的大主教、主教和修道院主持索取十圖利弗爾,這是教皇一道訓諭給他們這樣規定的。他們是打著阿爾及爾國王和德意志皇帝的招牌來蘭斯給人算命的。你們可以想見單憑這一點,便足以禁止他們進入蘭斯城。於是,整隊人馬倒也樂意在佈雷納城門邊安營,就住在至今還可以看見一座磨坊緊挨著從前石灰坑的那個土丘上。他們給人看手相,說得天花亂墜,真能夠預言猶大會當上教皇呢。不過,種種有關的流言蜚語也傳開了,說他們拐小孩,剪錢包,吃人肉。審慎的人勸那班傻瓜說:‘千萬可別去!’但自己卻悄悄跑去了。那真是一種狂熱。事實上,他們所說的一些事情,會叫紅衣主教吃驚的。那些埃及婆娘給孩子們看手相,根據異教徒和土耳其人的相術徵象,頭頭是道,說出萬般奇蹟來,做母親的聽了,無不為自己子女的富貴命而揚眉吐氣,得意洋洋。這個孩子會當皇帝,那個會當教皇,另個會當將領。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