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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珠心裡真就這麼想的,如果讓她長期和孫小燕生活在一起,她寧可帶著金楊幾個搬出來住,反正她是絕對不去伺候孫小燕的。
“搬出去?”黎想聽了搖搖頭,“那不太現實,好歹你們現在一年的米糧和菜蔬都不用花錢買 ,還能養點雞鴨鵝掙點錢,可搬出去之後呢?”
是啊,搬出去之後,孫小燕還會同意給金珠幾個一年的米糧嗎?
光米糧和菜蔬這一塊金珠一年至少要花五千塊錢,而雞鴨鵝那邊要少掙三四千塊錢,這裡外裡的一年損失**千塊錢,如此一來,金珠手裡的那三萬多塊錢恐怕連高中畢業都撐不到。
金珠一下被問住了。
這筆賬她還沒算過來呢。
上一世的金珠就沒有為錢發過愁,所以她也沒有遇事先算賬的習慣。
“大姐,我們還是別吃雞了吧,多攢點錢。”金楊先一步算過賬來了。
這個時候對金楊來說,多一百塊錢都是好的。
“吃雞?吃什麼雞?”黎想問。
“沒什麼,就是覺得今天本來是一個高興的日子,想殺一隻大公雞給大家改善一下伙食,結果卻被你攪了。”金珠的語氣也有些沮喪。
當然不是對黎想,而是對即將到來的不可知的未來。
“就聽金楊的吧,拿去賣了,過兩天該進伏天了,當地有伏天吃公雞的說法,說是去溼氣,大公雞好賣。”黎想說,絲毫沒有被金珠的情緒左右。
“那我明天就去。”金楊迫不及待地說。
“難得阿想哥在,今天我們還是殺一隻大家一起吃吧。”
金珠一聽伏天吃公雞去溼氣,反倒下定了決心殺雞,不光為她姐四個,也為黎想和麻婆。
南方潮溼多雨,當地有不少人得風溼病的,金珠可不想將來老了去後悔年輕時沒有保養好。
“別,還是賣了吧。”黎想念了一年高中,知道高中的花銷比初中多多了,他一個人麻婆尚且負擔不過來,金珠要負擔四個,這壓力可想而知了。
“聽我的沒錯,不差這隻雞。阿想哥,你在城裡訊息靈通,要是發現哪裡有什麼有獎徵文大賽就告訴我,說不定我能掙回來好幾只雞呢。”
黎想聽了這話噗嗤一笑,情不自禁地動手敲了下金珠的頭,“這麼自信,好像那獎金就放在那裡等著你去取一樣。”
“那當然,就算寫文章掙不到錢,我還能做衣服,還能包粽子去賣,家裡還有那些雞鴨鵝呢,錢是掙不完的,身體卻不一樣,尤其是我們這個年齡段的小孩,正是在長身體的時期,所以我們更要對自己好一點,萬一影響了將來的身高,豈不捨本逐末?”
金珠沒提溼氣這個原因,因為他們年齡太小。現在提風溼病可能金楊幾個都理解不了,直接說影響身高更直觀些。
還有一點,自從金珠知道楊琴和吳露她們都來了葵水之後。她真的有些擔心自己的這具身體,因為她比她們兩個都大,她的生日是五月份,已經滿了十三週歲了,而楊琴是七月份的,吳露是八月底的,她們兩個都是半年前就發育了。金珠到現在一點動靜沒有,說不定就是以前長期的營養不良造成的。
黎想見金珠把話說到這份上,笑了笑。“難怪他們都說你嘴皮子厲害,一套一套的,要不,你以後上大學學法律專業。專門當律師幫別人打官司掙錢。別浪費了你這口才。”
“你這話題轉的也快,現在說的是殺雞的問題。”金珠沒接黎想這話茬。
古代是沒有女訟師的,而且訟師這個職業在古代是沒有什麼社會地位的,金珠一聽當然也就沒有什麼興趣了。
事實上,她對自己的未來確實沒有一個明確的方向,因為她發現這個時空很多東西都跟她曾經生活的時空大不一樣了,很多她曾經以為低賤的行業,在這裡卻備受推崇。
比如那天王碧霞說的什麼服裝設計師。金珠後來聽楊琴說過,頂級的服裝設計師是一個很吃香的職業。一件手工縫製的禮服最貴的能賣到幾十萬塊錢,而且門檻還相當的高;還有那些什麼歌星影星,隨便一亮相掙的錢至少也是六位數,可在古代,那絕對是一個低賤的職業;再有黎想剛才說的律師,聽他的口氣也好像是一份蠻體面的工作,跟金珠認知的訟師並不是一回事。
所以,金珠真的沒有想好自己以後要做什麼,她也不著急,反正還有五年的時間去考慮,五年的時間,應該足夠她卻認知這個世界吧?
金楊雖然沒聽懂什麼叫“捨本逐末”,但是她聽懂了一點,這隻雞肯定是要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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