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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安排究竟有什麼用意,所以才會著急,可也請你們理解一下我們寫文人的難處,一個故事要完整,一個人物要成長,肯定會有一些糟心的經歷,金珠這一路走得夠順當的了。
當然,這只是我的一家之言,相信我,喜歡金珠的親們就留下來,讓我們一起來見證這姐弟四個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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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截胡(二更,月票五十加更)
劉晟是一個很辦事的人,從金珠家出來他就去找他父親了,因為他也知道這房價變動得很快,既然打算買,自然是早些買合適了。
劉晟的父親劉衛國見兒子第一次開口跟他求情,父子關係本就比較淡薄,而且他也清楚,能令他兒子上心的人不多,所以劉衛國很痛快地答應了給十個點的優惠,而且大方地向劉晟推薦了湖邊的一處水景現房,三樓,當然,單價也稍微高一些。
劉晟默算了一下,一套三居室的面積一般都在一百二以上,湖邊的水景房樓層好的一般要二千五到二千六七,也就是差不多三十萬左右的房價,十個點相當於三萬錢,他對這個結果並不是很滿意,可是見他父親之前他先見過了他父親的司機,知道現在的房子根本不愁賣,房價蹭蹭地漲,如果不是互惠的關係,很難從他父親手裡拿到折扣,更何況,劉衛國推薦的還是一處地段最好的現房,原本是打算給熟人留著的,要不然也不會留在現在。
至於楊琴父母的房子就沒在劉晟的考慮範圍之內了。
楊大山接到劉晟的電話,雖然也不是很滿意這個結果,不過到底是便宜了三萬來塊錢,那也相當於他十個月的工資了,完全抵得過他這次住院的損失,便給孫小燕打了個電話。
孫小燕自然也不是很滿意,這個結果離她預期的有一點距離,所以她有些糾結了。
她知道楊小紅在縣城買的是一套老式的三居室舊房。只花了十五萬左右,楊大力家的新房她也去看過,他家的房子有一百三十多平米。聽說房價就花了三十萬,加上裝修和傢俱超過了四十萬。
孫小燕相中的當然是楊大力家那樣的房子,可問題是她確實沒有楊大力家的實力,除非她把自己的私房錢貢獻出來才能把那套房子拿下來。
孫小燕當然早就過了為愛衝動的年齡。
糾結來糾結去,孫小燕打算等楊大山的腿腳好了回家一趟,親自看看楊大山的腿腳還能不能出去做工,然後再決定這房子是買還是不買。
因為楊大山的腿腳如果不能恢復到以前的話。她孫小燕怎麼跟楊大山過一輩子?總不能這個家以後就靠她一個人撐著吧?
楊大山哪裡想得到這麼遠,他還以為孫小燕是等他傷好了來接他一起去東莞上班呢。
劉晟見楊大山把事情推到了兩個月以後,也猜到了這個結果楊大山可能不太滿意。正猶豫該不該再找找他父親說說情時,誰知金珠卻找上了他,也是因為買房。
原來,金柳在田家寨演出的時候。周水仙因為金柳跟田長順的媽媽再次大吵了一架。甚至還動起了手。起因就是因為周水仙向那些不明真相的人謾罵金柳讓田長順的媽媽聽不過去了,分辯了幾句,兩人就拌起了嘴。
田母本就對周水仙放著自己家兒子好好的大房子不住跑到她兒子家來指手畫腳有一肚子的不滿,而周水仙也知道田母沒少因為她住在女兒家給女兒臉色看,所以這一拌嘴,自然是老賬新賬一起算。
最後鬧得不可開交,兩人動起了手,周水仙一貫潑辣。田母一向和順,所以便吃了些虧。
田長順見自己老媽吃了虧自然是不滿。楊小蘭也覺得自己老媽長時間在自己家住著不是事,思前想後的,總算想出了一個主意。
原來楊小蘭的大兒子田鑫今年小學畢業,楊小蘭見自己的哥哥姐姐都把孩子送到縣城唸書了,尤其是金珠四個,進縣城之後真的變化好大,連最小的金牛也出息了,所以她也動了這個心思。
這樣一來,周水仙這個老大難的問題就解決了,她可以去縣城陪著幾個外孫外孫女唸書,幫著做點飯洗洗衣服什麼的,周水仙自然也願意,她已經跟田母撕破臉了,哪還好意思留在田長順家?
既然是要去縣城唸書,肯定要考慮住的問題,而住,也不外乎是買房或者是租房,楊小蘭考慮到她有三個孩子,小的剛上學前班,等她高中畢業至少得十二年,租房顯然不合適,再說將來她的孩子未必就不會留在縣城找個工作,所以夫妻兩個一商量,決定了買房。
可巧這天金珠要去找田長順幫他碾稻子拉大米,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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