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六章:追求的是什麼,野心(第2/4 頁)
失措,沒有面臉血跡,沒有因緊張而造成的劇烈呼吸,沒有*,總之,異常冷靜,還是酷酷的。
無論是表情還是對白,港版給他的感覺是裡面的角色都是“神”——無論遇到多麼重大的變故也能處亂不驚,無論多麼氣憤對白也是藝術性的。而美版讓他覺得,劇中人物和平常人沒什麼兩樣,一著急也上手,一說話也罵人,突然發生槍擊也驚訝。
這是馬丁-斯科塞斯追求的寫實風格,也是陳天都嘴裡說的“簡單直接”。
你若對著鏡子說一百次“因為我是警察”,一準會笑起來,美好情懷就怕重複。而你若再對著鏡子說“are-you-talking-to-me”一百次試試,出門就會打人。“are-you-talking-to-me”是馬丁斯科塞斯1976年經典電影《計程車司機》裡的臺詞,其實也是拽得不得了。
這就是典型的東西文化造就的臺詞風格,港版無間道就是藝術的“我是警察”,美版無間道就是就是很拽的“are-you-talking-to-me。”
當然,美版也有很酷的對白,“你知道我是誰嗎?”
“不知道。怎麼了。”
“我是那個告訴你什麼人能打什麼人不能打的人。”
很酷,很吊,很拽。拽得就像《英雄本色》裡小馬哥說的“我這輩子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別人拿槍指著我的頭”,很容易成為小混混們模仿的對白。讓人有馬上出門對誰說這麼一句的衝動。
但要說到結局,美版的結局,警察表現出了專業的殺人手法,乾脆利落不留一點痕跡,這就完全是馬丁的流|氓風格了。陳天都想也不想直接就擯棄了,因為他拍了兩集。
倒是港版第一部的結局,只用了一行字幕就解釋了李芯兒找到資料,實在油垢太草率。也顯然不合符陳天都的講故事模式。相反,美版卻給出了明顯的修正。
陸啟昌死了,黃sir也死了,陳永仁在最後關頭到警察局與劉建民對話,發現了劉建民就是那個臥底。抱著所有證據的他頓時無處可去了,走投無路準備孤注一擲之前,將證據交給了與他差點有一夕之緣的心理醫生李芯兒。
鏡頭並不需要多,只聊聊幾句話幾個表情就足夠說明情況,好不讓觀眾看的突兀。
想法越多,他對電影的改動就越多。
港版更注重意境。卻忽略了實質。美版更注重實際,卻讓電影不夠酷,不酷怎麼會有票房。美國年輕人也喜歡酷的東西。
陳天都追求的是什麼,野心!
最完美最成功的警匪片,通貫東西。
他是要觀眾無論多少次去看,都會覺得驚豔。每一個鏡頭的下一刻轉折,都會讓你驚訝讚歎,完全被劇情牽著鼻子走。
這部電影沒有什麼特效,也不需要特效,演員的片酬也不高。完全沒有資金壓力,他可以拍出盡善盡美的鏡頭。譬如韓琛找臥底。找到陳永仁談話,陳永仁只是笑了笑。“我會搞定他。”就打發了老奸巨猾的韓琛?真讓觀眾一看,就差點以為他暴露了。這一點上。美版更加合乎情理,演也很逼真,雖然粗口連連。
發現這一點不太符合現在的版本,因為這個版本的陳永仁是跟著倪永孝下來的,原本就差點成為尖沙咀老大,只是換了老大,但江湖地位仍在。
陳天都立刻ng了之前拍攝的一些不滿意的鏡頭,重新再返回拍攝,果然故事順暢了許多。
還有一些說不上bug的bug,陳天都時間充裕之後,都進行了補拍。
“你們警察真搞笑,為什麼總喜歡在天台上見面?”可以解釋是裝酷,但電影總要來個自圓其說,港版提出了這個尖銳的問題後,美版裡給了一個理由:在老警官死的地方見。
也有一些地方無可避免的墜入俗套,關於內涵。
人們似乎總有一個傾向,就是當描寫一個壞人時,越是不斷地表現他內心的掙扎與矛盾,就越是有人會說這個“有內涵”。所以為了顯得和內涵,都要這樣表現:“壞蛋晚上一定要被噩夢驚醒受到內心的譴責痛苦無奈”、“壞蛋殺了人後一定要回家面對自己的孩子表現無比慈祥的父愛”、“大壞蛋之所以是大壞蛋一定是幼時受到了某種心靈的創傷”……總之,就是常說的一句話:壞人也有好的一面。越這樣表現,我們就越說這種電影“有,內,涵。”
陳天都也不能免俗,畢竟這是普遍認知了。所以在續集中,劉建民發瘋的根本原因,是他想當個好人。但陳天都的續集,卻又不能如原版那般縱橫穿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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