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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飯在混沌攤子吃了一個飽。
下午去拿上午買的東西,李清上午買的東西全都沒有拿走,放在了各個店裡。
揹著那麼多東西到處逛?他可沒那麼傻。
至於掌櫃的貪圖自己東西?
怎麼可能,人家那麼大個店,最在乎的不就是名譽了麼。
要是他們貪圖自己的東西而毀壞了名譽,完全是得不償失,所以李清表示對寄放這件事,毫不擔心。
謝絕了各位掌櫃的送貨上門的好意。
把東西搬到一個沒有人的小巷子裡,趁沒有人看見,全部扔到了空間裡。
然後放了一些雜七雜八的東西在背篼裡(畢竟樣子還是要做全的)。
李清坐著牛車回到了村裡。
ps:嗚嗚嗚,是俺太高估自己了,手殘加沒存稿,一天兩更純屬作死啊,俺兩個星期能還完七更麼。庫庫庫庫,求理解啊!!!
第十四章 來自陽都的討論
李清回到家中已經是下午了,把買回來的東西放好,李清搬著凳子到了院子裡。拿出了一塊布料,李清拿出了一塊粗布,準備學著做衣服。
李清在原來世界一個人住校的時候,家庭條件不是很好,衣服有洞什麼的都是自己縫縫補補。
針線什麼的對李清來說也不是什麼難事。
這個時代的衣服和李清原世界的衣服有一些出入,類似於原來世界古代的唐裝,但是沒有那麼繁瑣。
而且自己所在的這個地方只是一個小村莊,沒有宮廷劇裡面那些衣服那麼華美精緻。
簡樸的樣式,不需要太多的針線,李清想自己試著做一件衣服。
畢竟自己總不能去麻煩別人做衣服吧,一次兩次還好,多了自己可沒有這個臉。
李清試著做了一件衣服,只是幹農活時穿的,長褲長袖,用粗布做的,看起來還算是不錯,和現代的運動服樣子看起來差不多。
針腳什麼的看起來也整整齊齊,沒有出彩之處,不過倒也能穿出去見人了。
李清倒是對這件衣服比較滿意,畢竟這是自己第一次嘗試著做衣服,能做成這樣已經算是不錯了。
李清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天賦絕對算不了絕頂的好,不過勤能補拙嘛,笨鳥先飛自己還是會的。
李清在這兒練著做衣服,卻不知道,他很久以前當給當鋪老闆的那個高腳玻璃杯在國都陽城的南宮家引起了軒然大波。
“這是什麼東西,如此晶瑩剔透,為何我從未見過這樣的東西,這是幹什麼的啊?這東西哪兒來的啊?”一個穿著藍衣的少年問到。
只見這少年風度翩翩,氣質不凡,雖然年紀看起來不大,但是身上穿著不凡,隱隱有一股貴氣透出,應該不是尋常人。
“世子,這東西是我們在一個小鎮上的分號呈上來的,是死當,那掌櫃的見這東西不凡,也沒敢私藏,就呈了上來,據掌櫃的說,這東西據當東西的人稱為高腳杯,是一種喝酒用的器具。”站在藍衣少年旁的黑子男子答到,看樣子應該是僕人之類的。
“哦,有意思,那當東西的人的樣子記下來了嗎?”藍衣少年問道。
“世子,那掌櫃的說記得那人的樣子,高高瘦瘦的一個少年,身材瘦弱,看樣子年齡不大,應該只有十多歲的樣子,只是掌櫃的多次尋找無果,所以掌櫃的估計可能是路過的人。”黑子奴僕恭敬的回答道。
沒錯,這位藍衣少年就是就是當今皇帝親弟弟軒王的兒子,名南宮澈,是世子,長得俊美,卻是不愛玩弄權術,而喜歡商賈之道。
你說這世子喜歡當個銅臭滿身的商人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吧,可是這個世子偏偏不是做商人的這塊料啊,做哪行哪行不行,總是虧錢。
這不是,剛剛弄了一個銀樓準備做金銀生意,可是這明擺著賺錢的生意都能虧了,氣的軒王爺把他關了禁閉。
“路過?有這麼巧合的事,我才不信呢,我定要親自去看看是誰能弄出這等東西來。”藍衣世子似乎對這件事很有興趣,揪著不放。
可是隻有一直從小跟在他身邊的黑子奴僕知道,世子這是又想出門了。
“世子………你剛闖了禍,這又想出門啊,王爺不會同意的。”黑子奴僕有些無奈,開口勸阻。
“古林啊,你別這麼死板好吧,他不許我出去我還不能偷偷溜著出去啊,到底我是你主子還是他是你主子啊”藍衣世子有些古靈精怪。
“是世子你是我主子。”古林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