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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血跡,即喚眾人池內撈看,卻是雪梅被人殺死。池邊遺下一個紙包。卿令開那包來看,卻是一封情書。書略曰:妻淑雲頓首:家君雖負約,妾志自堅貞。夫子今游泮,豈作負心人。
特具白金百兩,首飾兩副,乞作完娶之資,早調琴瑟之好,永和鸞鳳之音。本欲一面,奈家法森嚴,不克如願。遣雪梅轉達,幸祈留意是荷。那徐卿看了大怒,遂具告於縣。知縣薛堂即令快手捉拿鄭國材到廳拘問,鄭國材不認其事。徐卿將淑雲書信對理,國材見是小姐親筆,啞口無言。薛堂將材拷打一番,收監聽決。徐卿是夜私送黃金百兩,賄託薛堂致死國材。薛堂受了那金子,也不論國材招與不招,只管呼令左右將材釘了長枷問決,作一道文書解上順天府去。
是時順天府尹卻是包公。國材將前情逐一告訴,包公令張千將國材收監聽決。材自入禁中,手不釋卷,禁中人等無不欣羨,知禮者另加欽敬。適包公提監,聞國材讀書聲不絕,心中暗想:此子決非謀財害命之徒,後日必有大用。是夜祝告天地乃寢,夢見有詩一首於壁上,曰:雪壓梅花映粉牆,龍騎龍背試梅花;世人若識其中趣,池內冤伸脫木材。
包公醒來,忖度半晌,方悟其意。次日升堂,拘喚龐龍來府究問。龐龍到廳訴道:“小的乃學吏,並無受賄,老爺虎牌來拘,有何罪過?”包公道:“這死囚好膽大包身!悄入徐園,殺死雪梅,得金銀若干,你還要強辯?”喝令李萬捆打,將長枷釘。龐龍失色大驚,心想:這樁密事包公何得而知?真乃神人!只得直招。包公問道:“你奪去金首飾二副,白銀一百,今還有幾多否?”龐龍道:“銀皆費盡,只有首飾未動。”遂差張千押龐龍回取首飾,又責龐龍一百棍,囚入獄中。令人喚徐卿、淑雲到臺。包公喝道:“你這老賊重富輕貧,負卻前盟,是何道理?”令張千喚出鄭國材到廳,開啟長枷,給衣帽與他穿了。又喚門子提起香案花燭,令淑雲就在廳上與國材拜子夫婦,庫內給銀二十兩與國材安家。將金首飾還了徐氏回家,追龐龍家產變銀償還淑雲夫婦。將徐卿趕出。那夫婦叩頭拜謝包公而去。包公令公牌取出龐龍,押往法場,斬首示眾。申奏朝廷,將薛知縣發配三千里。鄭國材聯科及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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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則 奪傘破傘
話說有民羅進賢,二月十二日天下大雨,擎了一傘出門探友,行至後巷亭,有一後生求幫傘。進賢不肯道:“如此大雨,你不自備傘具,我一傘焉能遮得兩人!”其後生乃是城內光棍邱一所,花言巧計,最會騙人。乃詭詞道:“我亦有傘,適間友人借去,令我在此少待,我今欲歸甚急,故求相庇,兄何少容人之量。”羅生見說,遂與他幫傘。行到南街尾分路,邱一所奪傘在手道:“你可從那裡去!”羅進賢道:“把傘還我。”邱一所笑道:“明日還罷,請了。”進賢趕上罵道:“這光棍!我當初原不與你幫,今要冒認我的傘,是何道理?”羅進賢忍不住,扭打到包公衙門去。包公問道:“你二人傘有記號否?”
皆道:“傘乃小物,哪有記號。”包公又問到:“可有幹證否?”
羅進賢道:“彼在後巷幫我傘,未有幹證。”邱一所道:“他幫我傘時有二人見,只不曉得姓名。”包公又問:“傘值價幾多?”
羅進賢道:“新傘乃值五分。”包公怒道:“五分銀物亦來打攪衙門。”令左右將傘扯破,每人分一半去,將二人趕出去。密囑門子道:“你去看二人說些什麼話,依實來報。”門子回覆道:“一人罵老爺糊塗不明;一人說,你沒天理爭我傘,今日也會著惱。”遂命皂隸拿他二人回來問道:“誰罵我者?”門子指羅進賢道:“是此人罵。”包公道:“罵本管地方官長,該當何罪?”發打二十。羅進賢道:“小人並不曾罵,真是冤枉。”
邱一所執道:“明是他罵,到此就賴著。他白佔我傘是的了。”
包公道:“不說起爭傘,幾乎誤打此人,分明是邱一所白佔他傘,我判不明,傘又扯破,故扯彼不忿,怒罵我。”邱一所道:“他貪心無厭,見傘未判與他,故輕易罵官。哪裡傘是他的?”
包公道:“你這光棍,何故敢欺心?今尚且執他罵官,陷人於罪。是以我故扯破此傘試你二人之真偽,不然,哪裡有工夫去拘幹證審此小事。”將一所打十板,仍追銀一錢以償進賢。適有前在後巷見邱一所騙幫者二人,其一乃是糧戶孫符,見包公審出此情,不覺撫掌道:“此真是生城隍也,不須幹證。”包公拘問所言何事。孫符乃言邱一所幫傘之因。”後來老爺斷得明白,故小人不覺歎服。”包公益知所斷不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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