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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到此?”娘子道:“官人且休問因依,奴是店中楊婆女,名一捻金,年方十七,一生最好唱,時聞得官人唱得甚妙,竟來求教。”大郎見說是店主人之女,亦不嫌疑,遂與她同坐。唱至三更,大郎欲送娘子出去,娘子苦不肯去,遂與大郎說:“夜久更深,不能歸去,願與官人並枕一宵。”大郎道:“今夜且請娘子回去,另約一宵歡會。”娘子道:“機會難得,官人何苦執迷?”大郎見娘子美貌妖嬈,言語清麗,不覺動情,遂解衣並枕,共諧雲雨,二人極盡綢繆之歡。至五更盡,娘子起來,與大郎道:“今夜早來與君相會。”遂辭而去。自是女子早去暮來,情意綢密,並無一人知覺。
忽一夕娘子將錢篋一個,內有太平錢一百,與大郎買辦,遂去。至第三夜,又將錢篋一個,內有太平錢二百與大郎。自此夜夜同歡,如魚似水。
大郎一日將錢篋出茶坊,請楊婆吃茶。楊婆一見大郎錢篋內取出盡是太平錢,心下暗忖道:“這篋兒似我女兒的,因何在他邊頭?”楊婆即悲哭起來。大郎問:“婆婆因何悲哭?”
楊婆道:“我有一個女兒,年方十七歲死了。生時常愛收太平錢,今見官人有此錢,所以思量著我的女兒,不覺傷情。”大郎問婆婆道:“你女兒幾時死了?安葬在何處?”楊婆道:“死已三年了,葬在你睡房隔壁空地內。”大郎聞說,心下悚然,遂辭了楊婆,來睡房隔壁看時,果有一個墳墓在地。大郎忽然驚慌道:“是我夜夜與鬼同睡!”即忙轉入房中,正憂疑此事,是夜二更時分,此女又來叩門。大郎開門,遂問此女:“婆婆道你三年前已死了,卻如何又不曾?”娘子笑道:“官人休聽我娘胡說,只因有個官人見奴生得頗有些美貌,要求奴為妾,媽媽不肯,遂稱道阿奴身死,假作真容供養。隔壁墳墓,乃是假的,官人且自寬心。”是夜又與大郎宿一宵而去。
次日大郎驚怕,便將房錢還了楊婆,相辭而去。行到十餘里,又見小娘子先在前面伺候,道是:“官人你好負心!既與你相遇同歡,何忍拋奴自去?官人何不帶奴前去州府作一勾欄,多少快活。”大郎終被色慾所迷,遂忘其為妖,乃帶去到鄭州開勾欄,逢場作戲,引得本處子弟無不來頑耍,每日常覓得三五貫錢,回店與大郎日夕歡飲。
忽一日,茶店內有一個李都綱,認得此女乃是河南府開店楊婆之女:“當初曾受我定禮,許我為妻,又道死了,今乃嫁與此人。”遂乃扯定大郎道:“我妻兒如何被你帶在這裡?”
大郎不知情由,二人遂爭鬧起來。偶遇包拯到西京決獄,都綱便具狀獲告於拯。拯遂差人前去河南,拘喚楊婆店左右數廂到鄭州勘問。皆雲楊婆女委的死了三年,現今葬在本家店後。拯疑怪,遂即差人監到楊婆店後掘開墓看。揭開棺木,四畔並無損害,但不見死人。拯思之:“想是楊婆脫了都綱定禮,故假作女兒已死,另改嫁與他人。”依例將此女判還。都綱遂與此女同歸成親。大郎只得收拾回東京。出城才二十里,那娘子又復隨後趕來,見大郎哭道:“你為個男子漢,保不得一個妻子,被人強騙去,今日卻自回京,好薄情也!”大郎亦動念,只得又與之同歸,盡夫婦之歡,勝如結髮。
一日,帶娘子同去東嶽廟炷香。到廟前娘子稱是頭痛,不肯入去。忽然見一個鬼使扯住娘子入廟中去,大郎只得隨後而入。至七十二司案前拈香,只見娘子被鬼使用鐵蒺黎拷打,背脊上寫雲:“不合去陽間侵害人性命,當受陰司之罪。”大郎方知是鬼魅,驚奔走回家,將半月餘日,得重疾而死。此亦可為貪色亡身者之戒。
…
第一百回 勸戒買紙錢之客
斷雲:
以德化民恩澤留,鬼神畏服仰陰功。
包公以語頻叮囑,二客禍消喜氣濃。
話說包拯守鄭州之日,詞明理直,百姓安全。只因判幾椿沒頭腦的公案,倒驚動數處懷奸詐的官家。府門前日日民欽眾仰,案牘上夜夜鬼哭神號。果是天上文曲星君,降作世間庶民主宰。一日,包公判事之餘,退堂登樓遠眺,忽望見兩個客人,推著兩乘羊車在街上經過,車上都載紙錢。拯看見有五百個人隨後追趕,盡是神鬼之類。拯疑怪,自忖道:“此必有來由,待究問之。”即下樓出堂,差鄭強前去拘喚那推羊車的客人。
鄭強承命,帶領幾個公人,徑出府門,到南街遇著推羊車客商,一把手拿住雲:“府上包老爹有喚。”客人正不知緣故,被公差一時擁至府上,跪在階下。包公雲:“且勿驚恐,汝是何處人氏?車中所載何物?直說將來。”客人複道:“小可兄弟兩個,住居地名陳村,姓陳名宗可,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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