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部分(第3/4 頁)
所以這個時候,包拯望著雷虎問道:“那轉讓地契之人可是李笛?”
雷虎連連點頭:“沒錯,就是他。”
“他什麼摸樣?”
“他能什麼摸樣,就是又瘦又醜,說起話來一臉諂媚樣,給人一種很滑稽的感覺。”
“具體摸樣?”包拯有些溫怒。
“具體摸樣就是……”雷虎說的時候望了一眼雷行天,雷行天眨了眨眼睛,雷虎這才繼續說道:“具體摸樣臉很瘦,鼻子很大,嘴唇也挺厚的,耳朵很奇怪,像貓耳朵。”
雷虎的敘述和柳毅說的差不多,這個時候,包拯轉向公孫策,問道:“公孫先生,可將那李笛的畫像畫出?”
公孫策點點頭,然後將畫像拿給柳毅和雷虎看,讓他們認一認像不像。
柳毅看過之後,連連點頭,說很像,雷虎看完後也說像,只是不怎麼神似,沒有將李笛的滑稽樣子畫下來。
可這個時候,包拯那裡管什麼神似,他這是抓人,又不是搞藝術。所以包拯喝道:“既然像,那就派人下去尋找李笛。”
說完便要退堂,可這個時候,雷虎突然喊道:“包大人,我要狀告這個小子,他打我。”
這個小子指的是柳毅,包拯眉頭微皺,道:“因何事打你?”
“就房產的事情唄!”
這個時候,柳毅連忙說道:“包大人明鑑,是他們先來挑事,要把我們趕出去,我們這才動上了手。”
包拯哦了一聲,隨後說道:“既然這件案子在調查中,那地方你們就先住著,等案子結了聽後定奪吧,退堂。”
包拯這麼說完,便和公孫策兩人離開了大堂,堂外百姓紛紛散去,徒留雷行天和雷虎兩父子在大堂上凌亂。
第362章 尋之不見
第362章尋之不見。
晚風吹來,驅散了一整天的鬱熱。
雷行天和雷虎父子二人離開州衙之後,便徑直去了雷府。
而在回去的路上,雷虎一言不發,生怕他父親對他有所訓斥,畢竟這次,他又闖禍了。
回到家之後,雷行天問道:“那房子是怎麼回事?”
雷虎眼珠子轉著,連忙說道:“父親,你知道我喜歡置辦房產的,那個地方真是我先買下的。”
雷行天點點頭:“是你先買下的就好,若不是,你我二人都得遭殃。”
雷虎連連應承著,隨後便退了下去。
卻說花郎和柳毅等人離開州衙之後,則顯得有些高興,因為從今天的事情上來看,包拯是偏袒他們的,有端州知州偏袒他們,何愁得不到房子,亦或者是被騙去的三百兩銀子呢?
只是如今這個案子一出現。花郎他們卻是不能夠隨便進州衙了,不然就算最後包拯秉公辦理了,也難得端州百姓信任。
所以,花郎他們在一家客棧暫時住下。
柳毅則覺得因為他讓花郎等人無法跟包拯保持親密關係而略有歉意,所以非得替花郎他們付房錢,花郎聳聳肩,允了。
各自散去之後,他們所要做的便是等待了,等明天端州州衙的捕快把李笛找出來,這樣,不管是把房子退還給雷虎,亦或者是柳毅找回自己的三百兩銀子,對他們來說都是一個很好的結果。
一夜無話,次日一早,柳毅便來找花郎,如今他們在端州並無多少勢力,所能做的只有等待了,等待端州捕快的訊息。
只是這個時候,他們卻很猶豫,因為他們不知道端州捕快會不會幫他們尋找,換言之,會不會很賣力的幫他們尋找。
花郎他們很清楚,端州捕快是雷行天的人,如今這案子牽涉到雷虎,他們若是找到李笛了,會是怎樣的一個情況呢?
雷虎的那張地契並無多少問題,如果真是雷虎最先買下的那塊地方,那麼端州的捕快應該不會偷懶的。因為找不到李笛,柳毅就可以繼續住著這個房子,當然,花郎他們也很清楚,這絕非長久之計。
如果沒有找到李笛,那麼雷行天和雷虎必將施壓,到那個時候,包拯恐怕就必須按照地契先後,將那塊房產讓給雷虎了。
等待是無聊的,花郎他們在一起喝酒,一直等到正午的時候,他們才去州衙打探究竟。
來到州衙之後,包拯告訴花郎,州衙的捕快已經去找了,可是並沒有找到李笛的蹤影,很有可能,李笛已經離開了端州,畢竟,若他真的將他的房子賣了兩次,他是絕對不會傻到等東窗事發,然後被關進大牢的。
只是在包拯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