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4 頁)
地感謝宋警官收留了雨涵。
之後,宋耀親自送他入獄。
將會有好一陣子,任何人都不會見到他。
他大搖大擺地走進醫院。
站在病房前稍做停頓,他還不敢太“放肆”地衝進門,怕面對的是雨涵冷漠懟怨的雙眸。
他首先探入一個頭,迎接他的是雨涵那雙迷人大眼。
幸好,她沒什麼反應,只是空洞木然地盯著他。
他鬆了口氣,顯然,情況還不是很糟。
他進房佯裝若無其事道:“要出院了。”
她搖頭,柔柔的聲音再次觸動他的心絃。“我可以不出院嗎﹖不然!你送我去孤兒院好了!”
“不行,我要送你回家。”他堅決道。
“回家﹖”她臉色倏地慘白,好似被閃電劈到。“不!我……”她猛搖頭,大顆的眼珠滾落下。“不要!不要!”
“不許哭。”他幽默又嚴肅道。“從今天開始,我是你的監護人,一切都得聽我的,不準有意見。”他有些尷尬而顯得僵硬地,像個軍人一樣的命令道。“我會給你一個溫暖的家,現在我數到三,你要的話,就乖乖跟我走。”
當他數到一時,夢雨涵毫不遲疑地從床上跳下來,數到二時,已拉住他的衣角。數到三時,兩人一起邁開大步,離開醫院。
他依承諾給夢雨涵一個家。
他在仁愛路上的高階學區旁買下一幢小公寓。
理由很簡單,他要夢雨涵上明星小學、明星國中、穿綠制服,再念公館的那間大學……
自此他便住宿在小公寓,陪伴並“保護”雨涵。
所幸,從畢業後,他因為工作過於忙碌,幾乎很少回新店坪林老家,父母親也能體諒他“盡忠報國”的忠心,而且又屢傳“功勳”,二老自然放心,反正“男兒志在四方”嘛!只要知道兒子們正當做人、平安健在就足夠了。
也許,就是太成功了,孩子們個個對父母高舉——“不要結婚”的旗幟。
這才正是令二老傷透腦筋的地方。孩子們出門在外,二老從不叮嚀什麼,只是很莞爾、很意有所指地道:“只要你們需要爸媽,記住,爸媽會永遠張開手臂,敞開大門,歡迎你們隨時回來。”
現在,宋耀買房子,又做夢雨涵的監護人,以他木訥呆板的個性,沒有讓家人及其它同事知道,其實也是避免引起一場不必要的風波,有道:“人言可畏”,一個單身男子帶著一名少女,可以猜臆“結果”如何了。
他希望夢雨涵能在安靜平和的環境中,快樂地成長。
不過,事情卻沒他想的如此單純。
大男人帶小女孩?那可是相當辛苦的。
他花了一番心思佈置小女孩的房間,粉色系牆壁、傢俱及許多玩偶迎接著夢雨涵。
雨涵的興奮自不在話下,從此對“耀哥哥”更是充滿尊敬及莫名的崇拜。
一切的生活都還順利,宋耀生活依然日夜忙碌,而雨涵也從不多說什麼或鬧彆扭,她很乖巧懂事,並學會自己照顧自己。
她也接管了家居生活的清掃及三餐,以致宋耀深夜回家時,都會看到飯菜擺在餐桌上,並有字條留言:“請耀哥哥把飯菜放入微波爐加熱,即可食。”
雖然,住在同一屋簷下,宋耀幾乎也無法分心去關心、照料她,反讓宋耀覺得,是雨涵在照顧他。
只除了——
“天!這是你的成績?”滿滿的紅字,令宋耀傻眼。
她忐忑不安地把頭垂得老低。
“你這樣怎麼上國中?以你的程度,別說是明星國中,恐怕連一般學校都擠不進去,你知道嗎?”他跌進沙發裡,無奈地用手摀著額頭。
他不能發火,因為……光看雨涵那楚楚可憐的模樣,也就認了。
他沒有察覺,事實上,雨涵天生有一股“耐人尋味”的魅力,會讓人不自主地喜歡她、愛上她,任她為所欲為而毫無怨語,這也是她日後會成為偶像的主因。
他嘆了好長好長的一口氣,終於說話了。“去把課本拿過來,我幫你補習。”
她遲遲不肯移動,宋耀反應很尖銳,疾步走到她房間,把書包拿來開啟一看,他嘆的氣更大了。
“你的課本呢?都跑去哪了?書包內為何都是一團一團的垃圾?”他責斥。
“才不是垃圾。”她的嗓音有本事讓人軟化。“我喜歡收集這些碎布花,它們好美。”她把“拉圾”倒出來,鋪滿地面,然後蹲下來拼拼湊湊一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