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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帝王陵墓中規模最大、修造時間最長、陪葬品最豐富的就是茂陵。2006年的考古發現,茂陵佔地約50平方公里,有120多座陪葬墓、400座藏有各類陪葬品的陪葬坑、14處陵廟、寢殿遺址,還有埋葬了兩萬多個修陵人遺骸的墓地。為守陵而設定茂陵邑,就是茂陵縣。勒令數萬天下富豪、旺族遷徙至此。
實際上,從春秋時代管子開始就有“士農工商”的階層劃分,說的是“重農抑商”,而行的卻是官本商末。在皇帝的通令之下,官府搜刮民財是最簡單、最粗暴的做法,也是中國古代歷屆政府的一個典型胎記。每個王朝初期,戰亂初定,都可能出於休養生息的策略考慮而對民眾有所放鬆,稍具財富之後其主流就是抑制商人,秦二世罰商人戍邊充軍,漢武帝抄沒商人財產――商人是私營業主,而不是官商。
漢代以後官、商完全合流了,商賈之人只有逢迎官府、巴結權貴才能得以生存,仰人鼻息苟且偷生固然有違人性,但為了保全個人財產也迫不得已。官商的產品雖然質量低劣,成本很高,價格很貴,老百姓也不得不購買。由於官商不會面臨多少競爭的威脅,產品的技術含量不需提高,因此,在某種程度上說,抑制民間商貿的政策也造成了中國古代無意探求新奇、科技長期停滯的局面。
官商勾結的代表:晉商與徽商
漢武帝以後,官與商大規模的勾結就開始風行於中國社會。――此類史實多見於稗官野史,正史上並無多少記載,完全被遮蔽了,因為歷代王朝為了確保自己的寶座,最擔心商人們恃財誇富,亂人耳目,顛覆皇帝的權威,所以歷代官方推崇的口號都是“農本商末”。
漢朝以降,魏、晉、南北朝、隋唐五代遼宋金元風水輪流轉,官營手工業一直占主導地位。官府政策法令的變革雖然牽動著官營企業與民間私營手工業、商業的沉浮,民營大小企業數量還是空前增多,遍及各主要行業,只是規模仍然偏小。由於整個國家經濟重心南移,江南地區的民營企業增幅更大,出現了製糖、印刷、棉紡等新的民營企業,但私營企業仍然無法與官營企業抗衡。不過,工商業的繁榮,小商品經濟的發達,也造就了宋元話本小說裡的市井商業社會以及擁有官府背景的商賈豪強。
明清時期的官營企業基本上沿襲了舊制,不過匠役制度已有所變化,役匠計酬和計值僱工日益普遍;而私營企業主,不論地主、商人還是農民,本身並沒有和土地脫離關係,其管理和生產經營仍然很傳統,以家族式管理為主。到了清代,官營企業由於經營方式落後最終走向衰落,數量有所減少,行業也侷限於織造、銅政、軍器、造船、鑄錢等幾個行業,而民營企業活力較強,經營模式多樣,聯號經營、合夥股份制、委託經營、經理制、租賃制也開始出現。
明清時期東南沿海地區已經形成了幾個手工業發達區域:以廣州、佛山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以蘇州、松江為中心的蘇、松地區,以杭州為中心的杭嘉湖地區,以天津為中心的渤海沿海地區等等都是私營企業的集中地,是中國近代化的中心地帶。更為顯著的是流通行業出現的兩大鬆散的商人集團:晉商與徽商。
晉商與徽商曾經是明清史上盛極一時的“紅頂”商幫。他們先後享譽於明清兩朝,最後湮沒在清末民初的硝煙之中。其盛極而衰的原因,除了缺乏基本的實業以及無法避免的戰亂之外,最致命的一點就是依附官場。自古以來,官場就沒有起碼的是非看法或道德標準,只認同實用的遊戲規則和現實的生活邏輯,一旦他們手中的權力消失,那麼,附庸在官員身上的商人就不可抗拒地走向悲劇的宿命。
一、官府與官商(4)
晉商起家於長途販運,將中原及南方的糧食、茶葉、布匹、池鹽運往塞北邊防重鎮,後來轉向了以金融票據、存款、匯款為業務的賬局與票號,以匯兌儲存取代了現金往來,甚至數條線並行不悖。這得益於明初的邊餉政策,結交官府之後憑原本的誠信獲得貿易特權。明清兩朝政府的財政金融流通也仰仗於晉商,晉商以其強大的金融網路,開闢了現代信用制度的先河。徽商的運作之道與晉商類似,他們將本地的竹、木、茶葉以及歙硯、徽墨等特產販運外銷,後來獲得特許販賣淮鹽的權力,一度擊敗晉商集團。
晉商在太平天國起義之時被朝廷攤派軍餉,因此獲得空頭頂戴,由商入官,憑藉官商的身份獲利巨豐。商人在傳統中國社會中自始至終受制於重農抑商政策,也沒有社會地位,雖然握有萬貫家財,足以傲視權力,但始終擺脫不了權力對他的干預;政治上是弱勢群體,需要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