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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任何一個人在任何一個環節上的疏忽大意,懈怠麻痺,都有可能使幾十、甚至幾百個同志在幾天、幾星期、甚至幾個月幾年中所做的努力付諸東流。許多大案要案看起來都破得十分“偶然”。豈不知這“偶然之間”,正是這個集體的許多“不起眼的人”,在許多“不起眼的時刻”,做了許多“不起眼的努力”,才會產生這“偶然的決定性的一瞬間”。所以,他總是要求在他手下工作的每一個偵查員、每一個科、隊長都把自己當成總隊的主要領導,都能積極主動地負起該負的那一部分責任,他允許、也提倡他們大聲地當面說出各自的想法,甚至跟他爭吵。他最煩的就是手下的人對他說:“您說唄,您是領導。您說啥我就幹啥唄。”這種時候,他往往會給一句這樣的回答:“我讓你去吃屎,你吃嗎?”
今天他沒這麼“刺兒”邵長水。他得給邵長水稍稍留點面子。
為堅決貫徹落實省委和廳領導的相關指示,趙五六從總隊和市局刑偵支隊抽調了五位同志,讓他們在第二天上午八點,準時趕到他辦公室,正式成立勞東林車禍案的“複核小組”。與此同時,他又從省警校刑偵系和下邊市縣刑偵大隊抽調了三位同志,讓他們在同一時間趕到省城龍灣路八十八號報到。抽調這三位同志來“幫工”的公開理由是“搶救性地協助省公安系統退休老同志整寫回憶錄和業務工作經驗總結”。而真正的原因則是,讓他們來給邵長水當助手,根據袁廳長口述的十六字方針:“調整部署、加強力量、縝密偵破、加快進度”來專攻“勞東林致死”案。
十一 領事館路西口九號院(8)
為什麼要成立兩個組?為什麼一個放在明處,另一個卻要加上那麼些“偽裝”,放在暗處進行?原因很簡單。趙五六這回是汲取了上一回專案組最後不得不被迫撤消的教訓,是要拿明的那個,來保護(掩護)暗的這個。換一句話也可以這麼說,是拿明的那個來吸引所有仇視者陰謀者搗亂者破壞者的視線和火力,以便能讓暗的那個能相對從容地去完成“安放炸藥”的任務,最後能“炸開”那道遮擋在事實真相面前的“頑固屏障”。
龍灣路八十八號是個非常特殊的地方。它曾是省安全廳的一個“點兒”。所謂的“點兒”,從大面上來說,你可以理解為“工作場所”,或“接待處”。至於安全部門的人在這“點兒”上到底幹些什麼,那就不是你我應該去細問的。據說,龍灣路的這個“點兒”,曾經是用來關押和審訊被捕獲的“敵特間諜”的。它當時的作用跟公安系統的“看守所”差不多。當然,它跟人們通常印象中的“看守所”就太不一樣了。人們通常印象中的看守所跡近於“監獄”,但龍灣路八十八號卻完全就是個花園別墅,一個有點老式,有點過時了的花園別墅。只是有一道比較高的圍牆,但又沒有設定高壓電網。有一度,院子附近的路口上曾醒目地矗立著這樣一塊告示牌:“軍事駐地五百米內不準停車”。但很快,這樣的告示牌也被撤消了。它因此變得越發的悄沒聲息。院子不大,老樹卻不少。院子裡始終靜悄悄的。緊閉著的黑鐵門,很少見到它開啟。即便有車出入,往往也要等到後半夜時分。這使它在周邊居民心中更增添了幾分神秘感。後來由於種種外頭人不可能知道的原因,“點兒”從這兒撤走了,它空關了好長一段時間。“但見風暗泣,不聞人嘆息”。什麼時候又交由省公安系統接管的,那外人就更不清楚了。甚至有人說,這裡曾長期“軟禁”過“四人幫”在東北地區的主要干將。也有人說這裡曾集中了一批我國最優秀的導彈專家。讓老美和###分子“膽戰心驚”的東風三號導彈就是在這院裡設計論證的等等等等。這些,你就只能聽一耳朵而已,不能完全當真了。
通知邵長水去龍灣路八十八號報到的同時,還通知他把家搬了。
“搬家?有那必要嗎?”邵長水心裡格登了一下,但臉面上還是微笑著問道。
“多問啥嘛。照著辦吧。”趙總隊揮揮手,說道。
什麼叫有必要?什麼叫沒必要?勞東林就是突然間被人“撞”死的。下一回他們會撞誰?誰能預測得到?這叫“防患於未然”。現在是不讓說“階級鬥爭”了。但是,在市場經濟洶湧的大潮之下,在初級階段這一切都還不那麼規範的特定條件下,“錢”和“利”的鬥爭,會不會有日趨激烈的趨勢?讓我們屏住呼吸,走著瞧。十分鐘後,慧芬略有些慌張地打電話來問邵長水:“廳裡開來兩輛大卡車,還來了一幫子人,呼呼啦啦地說是要給我們家挪挪地兒。這是咋回子事嘛,整得雞飛狗跳貓上牆的!”邵長水答道:“聽著,我也是才知道這檔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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